理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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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猩

主演:Elisabeth Shue,Terence Stamp
简介:Student Jane jobs as an assistant for the animal researcher Phillip in a lonesome old house. They live alone except for the chimpanzees and butler Link a 45 years old very intelligent orangutan. Phillip wants to put Link to death. However before he can do this he's vanished tracelessly one morning. Link starts behaving more and more aggressive and prohibits Jane from using the phone or reaching the next village. When she punishes him by locking him out, he becomes violent.
Elisabeth Shu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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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神2015

主演:亚历克西斯·肯德拉,伍迪·奈史密斯,伊莉莎白·桑迪,蒙达·斯科特,休·韦斯特本,理查德·韦尔顿
简介:《緣滿情人節》  艾莉絲姬迪娜 Alexis Kendra  脫衣舞孃 分手神傷  精神恍惚 只剩肉體  一生所愛被人佔有  妒嫉心完全爆發  究竟這是妄想 還是真實?  除了不讓別人得到你  要讓更多的人嚐過我  愈墮落 真的愈快樂?  心神恍惚的脫衣舞女郎,因被男友甩了,跌落悲痛的旋渦。百仁是維納斯的一生所愛,單是幻想他和別的女人發生關係,就讓她墮進性瘋狂的深淵,永不超生。同為編劇的艾莉絲姬迪娜,於這情色驚悚片中飾演維納斯。電影性感得讓人熱血沸騰又觸目驚心,尤如拜仁狄帕瑪  和波蘭斯基非常風格化的作品。
亚历克西斯·肯德拉,伍迪·奈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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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塞莱斯特的附魔

主演:艾米莉·斯沃洛,理查德·朗德特里,艾娃·阿卡雷斯,多米尼克·德沃尔,爱丽丝·亨特,Pierre Adele
简介:" 大家好,今天带来的是2022年第一篇发售表。 推荐度采用星星★表示,最高五颗。如有遗漏和错误以及建议,欢迎大家在留言提出,谢谢! 1、《死亡细胞:女王与海》中文 " 游戏类型:动作过关 发售日期:2022.1.6 《死亡细胞》是一款非常爽快的动作游戏,以出色的道具系统和rogue元素得到了玩家的喜爱。 这次的大型dlc《女王与海》将为大家带来全新的区域、技能、武器、敌人,以及霸气的boss“女王”,相信能带来更多的挑战。 推荐度:四星★★★★ 2、《秘馆疑踪2》中文 " 游戏类型:冒险解谜 发售日期:2022.1.6 国产游戏商的冒险游戏续作,这是一款致敬《生化危机》的作品,玩家要在复杂的地下研究所中寻找出路和揭开自身的秘密。 游戏采用斜45°画面,偏q版的人物设计颇为有趣,战斗和解谜也很有特色。 推荐度:四星★★★★ 3、《永恒光辉(eternal radiance)》中文 " 游戏类型:角色扮演 发售日期:2022.1.13 一款日式rpg游戏,讲述少女塞莱斯特为了成为骑士而穿越大陆进行冒险的故事,沿途结识了另外两名心怀理想的少女,三人结伴同行,画面有点像《二之国》。 本作在系统上拥有自己的特色,采用了动态的战斗系统,丰富的技能树和类似欧美rpg的道具附魔系统,但在剧情和耐玩性上有些单薄和重复。 推荐度:三星★★★ 4、《海兰德 (headland)》英文 " 游戏类型:动作过关 发售日期:2022.1.13 本作讲述了一个反乌托邦的科幻故事,未来由机器人统治,人类只能把意识上传到计算机里。而主角是个仅剩头颅的人类,靠营养液生存。为了对抗机器人,他一边战斗一边前进。游戏中玩家可以通过意识控制路途上的部分机器人,附身到它们身上,获得它们的能力,与邪恶的boss作战,角色造型和故事都有几分黑色幽默。 推荐度:三星★★★ 5、《异星探险家 (astroneer) 》中文 " 游戏类型:沙盒建造 发售日期:2022.1.13 一款非常有趣的沙盒游戏,讲述了25世纪梦想暴富的探险家到各个星球冒险的故事。说是冒险游戏,其实更多的时候是在搜集材料和建造基地。主角手中有一把高科技的变形枪,可以根据外星球的实际地形生成需要的设置和装备,不断发展,打造高度工业化的基地,生产稀有道具换取财富吧。 游戏画面温馨自然,七大星球景色各不相同,探索自由度也很高,适合打发时间慢慢游玩 推荐度:四星★★★★ 6、《rpg高尔夫传说(rpgolf legends)》日文 " 游戏类型:动作过关 发售日期:2022.1.20 融入高尔夫玩法的动作过关游戏,采用像素风格斜俯视角画面,玩家选择高尔夫球手到野外冒险,一边用球棒打击怪物,一边进行高尔夫比赛。 推荐度:三星★★★ 7、《幸运儿(luckydog1)》日文 " 游戏类型:冒险解谜 发售日期:2022.1.20 一款风格独特的gal游戏,主角是黑手党的一员,因为犯事入狱,但他是个拥有天大的好运气的人,被嫉妒地称为“luckydog1”,这个1是英文“one”的意思,也就是模拟的狗叫声,可见大家对他的怨念之深。 游戏中主角要利用自己的运气和越狱技能和四位干部交流,集合大家之力,一起找到自由。游戏有多种路线可供选择,每个结局都不相同。 推荐度:三星★★★ 8、《野外飞盘2 windjammers 2》英文 " 游戏类型:动作过关 发售日期:2022.1.20 经典的街机飞盘游戏续作,玩家可以选择不同能力的角色在赛场上一决高下,方法就是使用绝对死亡角度丢过去打倒对手,而让其无法反击。 游戏火爆爽快,支持双人同乐。 推荐度:四星★★★★ 9、《冷然之天秤:帝都幻惑绮谭》中文 " 游戏类型:冒险解谜 发售日期:2022.1.6 一款乙女游戏,讲述大正时代少女为了守护家族,决心与素未谋面的对象联姻的故事。但在婚前她的弟弟突然拿着一本旧书自焚,而她也因为目睹事件而获得了“灵韵”能力,知晓真相的她毅然离开家乡,前往黑暗笼罩的帝都,在那里遭遇到奇异的事件和多位神秘的男青年,产生一段既浪漫又危险的恋情。 本作立绘华丽而有时代感,著名声优“梶裕贵”等也参演了作品,并推出了中文版本,值得一玩! 推荐度:四星★★★★ 10、《黑风 blackwind》中文 " 游戏类型:动作过关 发售日期:2022.1.20 爽快感十足的机甲战斗游戏。讲述的是一位少年被困在机甲中,为了对抗外星人和拯救父亲,而探索操作,奋力战斗的故事。 游戏采用3d俯视角方式,玩家可以操作机甲进行格斗、射击、轰炸等战斗方式,也可以收集经验值升级技能,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以击退外星侵略者。 推荐度:四星★★★★ 11、《魔物饭大冒险》日文 " 游戏类型:角色扮演 发售日期:2022.1.27 日本一发售的地牢冒险游戏,由原田武人担任角色设计。玩家要操作冒险者在地牢中进行搜集、烹饪、战斗和探索等。遇敌之后就切入回合制战棋形式,玩法有些《魔界战记》+《鲁弗兰地下迷宫》的感觉。场景加入了地形差和昼夜变化,角色动作很细腻,看起来不错哦! 推荐度:四星★★★★ 12、《银白钢铁伊克斯2》中文 " 游戏类型:动作过关 发售日期:2022.1.27 《洛克人》的精神续作,主角使用威力强大的“剃刀轮”战斗,可以开启“力量模式”和“速度模式”两种战斗模式,高速战斗更具爽快令人眼花缭乱。角色击败boss之后可以获得更多新能力,这点也和《洛克人》很相似。 推荐度:三星★★★ 13、《cogen:大凤羽空与刻之剑》中文 " 游戏类型:动作过关 发售日期:2022.1.27 又一款横版过关游戏,玩家操控主角“琥珀”在废弃的科根城中冒险,寻找它成为废墟的秘密。 主角拥有冲刺、二段跳、攀附等能力,在城中探索时候要灵活运用。战斗使用名为“刻之剑”的大剑进行战斗,招式和连续技巧很炫酷。但注意如果hp耗尽或者碰到敌人都会死亡,幸好大剑有时间回溯三秒钟的能力,玩家可以重新复活再次战斗,活用能力可以让战斗更加轻松! 推荐度:三星★★★ 14、《宝可梦传说 阿尔宙斯》中文 " 游戏类型:角色扮演 发售日期:2022.1.28 以“传说”为名,讲述很久之前还没有训练师的时代,主角身为“银河队”的一员,为了制作怪物图鉴而在洗翠地区冒险,最终揭开创世神“阿尔宙斯”秘密的故事。 " 游戏采用类似《怪物猎人》的任务制玩法,虽然并非完全的“开放世界”,相自由度还是有些提高的。玩家可以在祝庆村自由接受任务,获取报酬,而主线也包含在这些任务中。 战斗方面加入“潜行”机制,可以不被发现地接近野生宝可梦并扔出精灵球捕捉它们。 " 也可以携带宝可梦行动和战斗,战胜后再捕捉新宝可梦。游戏增加了多种战斗模式,可以针对不通属性的宝可梦灵活运用。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游戏战斗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但也不会像官方说的那样“硬核”。多多收集资源,多做任务提高能力,正常流程打倒boss应该是没问题的。 " 游戏之前爆出了不少画质方面的问题,也让粉丝对质量有些担忧。游戏由gf本社开发,有了《去皮/去伊》和《剑/盾》的经验,相信开发商不会为了偷懒砸自己招牌的。 退一万步讲,就连《明珠/灿钻》那样的画面,玩家还不是一边骂一边买?所以说只要制作用心,系统靠谱,这个新系列还是值得期待的! 推荐度:五星★★★★★ 以上就是今天为大家带来的2022年1月ns发售表了,希望大家喜欢。请关注我们,获取更多游戏资讯!
艾米莉·斯沃洛,理查德·朗德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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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林地

主演:阿曼达·泰平,理查德·哈蒙,弗兰克·C·特纳,Philip Granger,Keilani Elizabeth Rose,Catherine Jack
简介:如果你还有印象,那你一定记得,大约在2个月前,我针对《我的世界》村民和刌民的来历进行世界观的理论阐述。然而当我看了游戏理论家的分析,这让我开始怀疑人生,而我原本构建的mc世界观也彻底崩塌了! 记住,而接下来我要说的,也将彻底颠覆你对“灾厄村民”的认知! 01 驱逐理论; " 此前,我的驱逐理论是:一只善良的《我的世界》村民因迷路,在黑森林中发现了一座府邸。并且开始学习府邸中本就存在的魔法,并将它带回了存在从而被村民驱逐。但这理论却稍稍有那么一丝牵强,甚至无法对应marsh davies(前mojang创意总监)说过的一句话! 在那个肮脏、幽寂的府邸里,唤魔者在干些什么?那里有着红石监狱、精心制作的祭坛和藏着奇怪的黑曜石结构的房间 --- 他好像真的在密谋着什么。——摘自wiki " 所以你看出本质的区别了么?那个肮脏的林地府邸,并不是本就存在《我的世界》。而是邪恶的灾厄村民制造出来的!是被驱逐的灾厄村民,在mc的黑暗森林造出来的一幢巨大的,隐藏着一个巨大阴谋的建筑,他们在密谋着进行一些肮脏的实验! 我们接着“驱逐理论”来谈,既然已经明了林地府邸本就是灾厄村民所创。那么当初他们因何被驱逐?又是怎样造起这座建筑的呢? 02 那么,他们究竟在密谋什么? " 灾厄村民犯下了怎样滔天的罪孽,才使得整个村庄都对它们下达了驱逐令?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它们试图驾驭生死!妄想揭开“重生”的秘密。 不过它们真的做到了,唤魔者吟唱咒语,施放魔法,暗藏着不死图腾!然而,这一切都不符合《我的世界》原版的设定!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这个世界上何种技术的进步都需要牺牲。而灾厄村民们牺牲的是谁?只有手无寸铁普通村民! 也许细心的你会发现,普通村民和灾厄村民在身体上的本质区别其实是“眼睛”。普通村民的眼睛是绿色,而灾厄村民的眼睛是蓝色。 03 残酷的“人体实验”! " 为什么灾厄村民眼睛会是蓝色呢?minecraft蓝色,若追踪到其根源,你会发现一个矿石——青金石。这不免让人想到,在林地府邸中的“灾厄村民雕像”的脑袋正中心的位置,就有一颗青金石块!更为诡异的是,你从眼睛的颜色来判断,这根本就不是灾厄村民,而是普通村民! " 一个细思极恐的设想来了:当年一部分邪恶的村民,剖开了普通村民的脑袋,塞入了青金石。试图揭开生与死的奥秘。为了获得重生他们不择手段,也正式这种邪恶的研究,让他们最终遭到了驱逐!然而,它们却真的成功了!因为它们的眼睛由绿色变成了蓝色! 那么这个人是谁?是谁当初进行了这个惨无人道的实验?也许林地府邸这尊村民雕像,为我们揭开了答案,也许就是它开创了整个灾厄村民的族群! 04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凭什么是青金石可以掌控生死? " 第一,我们要谈魔法。《我的世界》这片大陆有魔法么?有,那就是附魔。村庄里有一种职业叫做图书管理员,书中蕴含着魔法——附魔书。书里的魔法又是怎么来的?顺着这条线索,邪恶的村民发现,将普通书放在附魔台中,用青金石即可注入魔力。所以mc魔法的根源,来自于深埋地底的青金石! 第二,我们谈生死。为此我查了下现实中的文献:古埃及《死者之书》中记载,以青金石切成眼睛的形状,配上黄金的太阳之眼,能够守护死者、和灵魂,获得重生。所以古埃及的金字塔中便拥有大量的青金石随葬品。 " 原来青金石才是mc魔法和生与死的奥秘的源头!显然,曾经的灾厄村民也意识到了这点!并迅速进行了实验! 05 然而实验并没有收手! " 为了弄清楚真正“重生”的奥秘,被驱逐的灾厄村民们选择在遥远的《我的世界》黑森林安营扎寨!他们在房间内了一所监狱,用来关押从村庄抓来的村民。以他们的躯体淬炼出了“不死图腾”! 所以,你会发现为什么“不死图腾”看上去如此的像一个村民,拥有同样绿色的眼睛!甚至可以说,每一个不死图腾中都镇压着一位村民的灵魂。而所谓的“不死”和“复活”便是以村民之命,换得你片刻的性命罢了! " ?显然这一切的一切,绝对不是巧合。甚至是mojang刻意而为!我敢断言,在mojang手里,一定握着一份有关于《我的世界》真正的观背景!而真实这份世界观,控制着未来mc更新的方向。 当然,灾厄村民和林地府邸的篇章分析并没有结束,未来我将分为2-3个篇章来来进行阐述!林地府邸,这座诡异的建筑里所蕴藏的“阴谋”绝不仅此而已!
阿曼达·泰平,理查德·哈蒙,弗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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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葬惊魂

主演:雷·米兰德,哈泽尔·考特,理查德·内伊
简介:雷·米兰饰演的主人公因父亲僵硬症假死被活埋的心理阴影始终挥之不去,自造了一座号称充分防错的活人墓地。这场戏就是向妻子、医生介绍自己的完美计划。而更有趣的是,此计划陈述的形式氛围以及雷米兰陈述过程中所展示玩世自负神情都如同他自己在《电话谋杀案》中向杀手陈述谋杀计划的翻版。唯一的差别:那片是在完美谋杀,而这片却在完美防被杀,被活埋!
雷·米兰德,哈泽尔·考特,理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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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回避

主演:蒂莎·法罗,伊恩·麦克库洛奇,理查德·约翰逊,阿尔·克里弗,Auretta Gay,Stefania D'Amario,奥丽娃·维拉索布罗斯,乌戈·博洛尼亚,Ramón Bravo,欧
简介:安妮•布外兹(Tisa Farrow 饰)的父亲驾船前往某小岛,但此后三个月音讯全无。某日,父亲的小船漂回纽约,船上空无一人。当警卫员检查船舱时,却遭到一个丧尸的袭击。记者彼得•怀斯特(Ian McCulloch 饰)对此事颇为好奇,他和安妮相约前往那座神秘小岛。  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却惊奇地发现,当地伏都教的诅咒令人们染上一种怪病,且可使死人复活。但复活后的人只是嗜血如命的恐怖丧尸。他们在岛上遇见了莫纳德医生(Richard Johnson 饰),为了活命,三个人必须通力合作,找到治疗这种怪病的方法……
蒂莎·法罗,伊恩·麦克库洛奇,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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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蛇邪教

主演:菲斯·多默格,理查德·朗,马歇尔·汤普森,凯瑟琳·休斯
简介: 几周前,一位朋友私信小祸,让小祸介绍一下dc的王蛇。 " 王蛇(king snake)本名埃德蒙.多兰斯,他是著名反派贝恩的亲生父亲,第一次登场于1991年漫画《罗宾》#1。 " 尽管埃德蒙双目失明,但是他仍然是一位令人敬畏的武术大师,被称为世界上最危险的人。 最初,埃德蒙是一名英国陆军士兵,后来,成为了一个雇佣兵,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接着,他成为了一个黑帮头目,最终,加入了邪教组织。 在2011年“闪点”重启了宇宙之后,王蛇登场次数屈指可数,基本上没有任何有效剧情,也不知道重启对他有多大的影响。 下面小祸就来说一说dc反派王蛇。 雇佣兵时期的埃德蒙.多兰斯 埃德蒙是一名英国皇家陆军的士兵,在退伍后他与几名战友成为了雇佣兵,为各种叛乱分子提供帮助,赚取了大量的财富。 " 埃德蒙的雇佣兵团队来到了圣普利斯卡与当地的叛乱分子合作时,他与一名女叛乱分子发生了关系。 " 结果,政府军突袭了他们的营地,混战中埃德蒙被枪击,射瞎了双眼。受伤的埃德蒙和同伴一起逃走了,只留下女叛乱分子独自等死。 " 然而,那个女叛乱分子并没有死,她被关入了圣普利斯卡的监狱,在监狱中,她生下了贝恩。 " 埃德蒙.多兰斯与鬼龙帮 双目失明的埃德蒙来到了中国香港,他利用巨额财富在香港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表面上他是一位成功的富豪商人,暗地里他组建了鬼龙帮,进行毒品交易。 " 这时,香港即将回归祖国的怀抱,埃德蒙知到自己无法再留在香港,于是他就想摧毁香港。他决定将事业转移到法国和美国,在自己离开后在香港释放瘟疫。但是“罗宾”来到了香港,在西瓦夫人和克莱德.罗林斯的帮助下破坏了埃德蒙的阴谋。 在罗宾袭击鬼龙帮的总部时,与埃德蒙发生了战斗,埃德蒙掉出了窗外,他用手抓住了窗外突起的钢管。 " 就在罗宾准备救埃德蒙的时候,西瓦夫人出现,阻止了罗宾,将埃德蒙扔下了大楼。罗宾等人都以为埃德蒙已经死了。 " 其实,埃德蒙并没有死,他掉在一个突出的铁架上,摔断了脊椎。埃德蒙进行了手术将脊椎换成了金属的脊椎。 " 受伤后的埃德蒙记忆出现了混乱,他认为罗宾是使他受到伤害的人,罗宾成为了他的噩梦。为了向罗宾复仇,也为了转移业务,埃德蒙带领鬼龙帮来到了哥谭市。 鬼龙帮开始与哥谭市的其他帮派开战,夺取哥谭市的控制权。为了保护罗宾,蝙蝠侠找到了鬼龙帮和埃德蒙,与埃德蒙发生了激战,受到蝙蝠侠重击的埃德蒙突然记起了是西瓦夫人伤害了自己,而不是罗宾。 " 后来,金三角的苏将军派人来到哥谭,研究毒品交易权的问题,埃德蒙却杀死了苏将军的代表,引起了强烈的反弹。鬼龙帮的山猫联合金三角毒枭和台湾的三合会,发动了叛乱,获得了鬼龙帮的统治权,埃德蒙逃走了。 " 埃德蒙.多兰斯与科布拉邪教 逃脱的埃德蒙加入了科布拉邪教,在科布拉邪教的领导者杰弗里.伯尔被黑亚当带领原子粉碎者等人杀死之后,埃德蒙认为他的计划来了。 " 通过预言,科布拉邪教将领袖的继任者确认为“罗宾”蒂姆.德雷克的好朋友丹尼尔.坦普尔。邪教将丹尼尔绑架到干城章嘉峰的邪教秘密山洞中。 在邪教举行丹尼尔的任命仪式时,埃德蒙突然宣布自己成为邪教的新领袖。 " 埃德蒙的支持者与“旧派”发生了对峙,埃德蒙利用邪教的拉撒路池治愈了失明的双眼。 这时罗宾为了解救好友也来到了山洞,与埃德蒙发生了战斗。原本失明的双眼给了埃德蒙敏锐的感官,他的战斗风格都是以此基础。恢复光明后,双眼反倒成了埃德蒙战斗的阻碍。埃德蒙并没能占据上风。 " 战斗中,打翻了一个邪教装有眼镜蛇毒的圣杯,蛇毒洒在了埃德蒙的眼睛上,使他的双眼再次失明。罗宾和丹尼尔趁乱逃出了山洞,结果在雪山的悬崖边罗宾和丹尼尔被埃德蒙追上,再次发生了战斗,造成了雪崩,埃德蒙、罗宾和丹尼尔掉下了悬崖。 " 丹尼尔开启了邪教的飞行鞋,抱着罗宾飞到了安全的地方。 " 埃德蒙则掉到了山谷下面,忍冻挨饿,在一个山洞中勉强活了下来。 这时,贝恩被蝙蝠侠资助,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来到了干城章嘉峰,在山洞中,贝恩找到了已经骨瘦如柴、严重营养不良的埃德蒙。 " 贝恩几次想要杀死埃德蒙,但是都没有下手。埃德蒙给贝恩讲诉了自己的经历。最终,埃德蒙的坚定支持者找到了山洞。埃德蒙带着贝恩和支持者回到了邪教,想要夺取邪教的统治权。 " 埃德蒙试图用“圣火”释放威胁世界的强大武器,这时,蝙蝠侠带领蝙蝠侠家族来到邪教总部,他出手阻止埃德蒙,贝恩则站在了蝙蝠侠的一边,埃德蒙用枪扫射贝恩,贝恩拿起装“圣火”的瓶子砸向埃德蒙,将埃德蒙打得掉下了巨大的裂缝中,埃德蒙死了。 " “闪点后”的王蛇 2011年dc推出了大事件《闪点》重启了宇宙,重启后埃德蒙的登场次数屈指可数(字面意思)。基本上没有有效剧情,所以他的起源、设定和故事有哪些变化基本不得而知。 " 唯一的有效剧情就是在2021年漫画《罗宾》v3#1中,罗宾在参加“死亡锦标赛”时与埃德蒙发生了战斗。 " 罗宾轻松击败了埃德蒙。 " 在埃德蒙屈指可数的登场中,还有两次是对这次比赛的回忆。 " " 以上就是dc宇宙中关于王蛇的基本情况。
菲斯·多默格,理查德·朗,马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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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变

主演:唐纳德·普利森斯,汤姆·贝克,布莱德·哈里斯,朱丽叶·爱姬,迈克尔·邓恩,Scott Antony,吉尔·哈沃什,Olga Anthony,Lisa Collings,Joan Scott,Toby Lenon,理查德·戴维斯,Joh
简介:科学狂人把美女变成怪物
唐纳德·普利森斯,汤姆·贝克,布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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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的开始

主演:皮特·格拉维斯,佩姬·卡索,莫里斯·安克鲁姆,Than Wyenn,托马斯·布朗·亨利,理查德·贝内迪克特,James Seay,John Close,唐·C·哈维,拉里·J·布莱克,Eilene Janssen,Hyl
简介:Audrey Ames是一位有进取心的记者,试图从伊利诺斯州实验农场偶然发现的巨型蝗虫那里得到独家新闻。她努力拯救芝加哥,尽管军队掩盖了一切。
皮特·格拉维斯,佩姬·卡索,莫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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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2020

主演:莉莉·柯林斯,康妮·尼尔森,西蒙·佩吉,切斯·克劳福,马克·理查德森二世,迈克尔·比奇,克里斯·加恩,何塞·埃雷拉,克莉丝缇娜·德萝莎,哈里森·斯通,帕特
简介:作者:郑学林 刘敏 王丹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若干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本文刊登于《人民司法》2021年第16期 作者:郑学林 刘敏 王丹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目次 一、《继承编解释》修改制定的背景 二、《继承编解释》中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关于死亡时间的确定 (二)关于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三)关于被继承人宽恕制度 (四)关于代位继承问题 (五)关于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六)关于转继承的问题 (七)关于农村“五保户”问题 (八)关于遗嘱问题 (九)关于继承纠纷的共同诉讼问题 (十)其他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贯彻实施民法典,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除完成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外,还新修改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7件司法解释,其中之一即为《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继承编解释》)。现就其制定背景和相关重要问题介绍如下。 一、《继承编解释》修改制定的背景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继承法制定于1985年,距今已有35年的时间。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富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民法典继承编以继承法为基础,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为配合民法典的实施,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通过后即着手继承编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工作。关于继承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解释》),《继承编解释》即主要以《继承法解释》为基础清理制定。其他涉及继承的司法解释还有3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7〕民他字第52号)《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1992〕民他字第25号)《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23号)。该3件司法解释或已经被其他法律吸收,或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此次清理均予以废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一司关于僧人遗产处理意见的复函》虽涉及遗产处理问题,但考虑到该复函性质上不属于司法解释,而且复函内容与民法典不冲突,故予以保留。 在结构体例上,《继承编解释》与《继承法解释》相比,没有大的变动,主要包括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以及附则5部分。清理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与民法典抵触的坚决予以废止,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对已经被民法典吸收的,如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何确定死亡时间、被继承人宽恕制度、转继承制度、遗产分割顺序等,因司法解释内容已经上升为法律,适用中直接引用法律规定即可,相关内容不再纳入《继承编解释》;对其他与民法典规定不抵触的,以保留为原则,整体思路是不做大的修改。对于近年来继承领域新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鉴于司法解释的制定需要更加广泛充分地调研和论证,而且有争议的或者民法典新规定的内容仍需司法实践继续探索,故此次暂未做规定,留待以后专门立项制定新的司法解释。经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民政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以及各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后,《继承编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继承编解释》中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关于死亡时间的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的开始意味着继承法律关系的形成,故继承开始的时间非常重要,决定着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范围、遗产的范围、遗产所有权的转移、遗嘱的效力和继承权放弃的时间等许多重要问题。死亡从法律上而言,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就是生理意义上的死亡,即自然人生命的终结。《继承编解释》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1条第1款关于“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的规定。 1.关于生理死亡时间。实践中,确定生理死亡时间应当适用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即自然人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当然,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应当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2.关于宣告死亡时间。《继承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其后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但民法总则第四十八条对此作了修改,区分一般下落不明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分别确定了不同的死亡时间,即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民法典对该条未作修改。考虑到民法典总则编对宣告死亡时间已经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无须重复,故《继承编解释》第1条第2款将此转引至总则编的规定,据此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关于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继承权丧失是指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被取消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一般认为,在出现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的事由之后,继承人当然地丧失继承权。但是,考虑到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继承权是否丧失发生争议,因此,《继承编解释》第5条基本沿用了原来的规定,即“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该诉在性质上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不同于形成之诉,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或消灭,只是对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确认或否认。因此,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继承人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某项情形而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的,则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时点不是判决生效之时,而是法律规定的继承开始之时。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增加规定了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规定,与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相同。继承人与受遗赠人或者受遗赠人之间因是否丧失受遗赠权发生纠纷的,亦应当作同一理解,根据本条的处理思路进行处理。 (三)关于被继承人宽恕制度 继承法中针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没有规定被继承人宽恕制度,但是《继承法解释》基于社会生活实践,确立了该项制度,其中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吸收了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拓展至“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两种情形,同时,将“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也作为宽恕的一种形式,对继承权法定丧失制度予以完善,从而更好地尊重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意志,也进一步弘扬了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但是,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看,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不适用被继承人宽恕制度。该继承权不仅包括法定继承的情形,也应当包括遗嘱继承的情形。因此,《继承编解释》第8条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12条规定精神,明确如果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而被继承人立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此处被继承人立遗嘱的行为包括上述法定情形发生之前,也包括相关情形发生之后。 (四)关于代位继承问题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遗产在各支系中合理分配、实现财产的传承、发挥遗产育幼功能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代位继承也被称为“间接继承”,是相对于本位继承而言,指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因主客观原因不能继承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按照该继承人的继承地位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关于代位继承制度,在理解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代位继承人范围。此次民法典编撰对代位继承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增加了第二款即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据此,代位继承人包括两类:一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一类是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法解释》第25条基于代位继承的制度目的,明确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继承编解释》第14条保留了原来的规定。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时,需要按照辈分依次代位,不能隔辈代位。例如,在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如果孙子女在世,曾孙子女不能代位继承,但如果孙子女也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则曾孙子女可以代位。在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时,从法条的文义解释看,应仅限于兄弟姐妹的子女,而不包括兄弟姐妹的其他直系晚辈。因此,在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下,代位继承人是受辈数限制的。还要注意的是,因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才有资格继承,其子女也才可能发生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或者父母、子女在世且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则不发生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据此, 从体系解释的角度, 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应当与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一体解释,即只要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的范围,均可以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的分配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考虑到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的一部分,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多分或少分的,应当同样适用代位继承情况。因此,《继承编解释》第16条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明确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代位继承的限制。关于代位继承的法律性质,存在两种学说,一种是代表权说,一种是固有权说。代表权说认为,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表被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行使被代位继承人的权利。在被代位继承人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不能再由他人代位继承;固有权说认为,代位继承权是法律赋予代位继承人的固有权利,并不是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继承。因此,只要被代位继承人不能继承,代位继承人就可以代位继承。根据人大法工委的解释,民法典最终没有采纳固有权说,而是采用代表权说,主要理由是:确定代位继承发生原因时,要综合考虑被继承人的意愿、遗产应发挥的功能、公序良俗等多方面因素,允许继承人在丧失继承权时可以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违背丧失继承权制度的目的,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也不符合社会公众关于公平正义的期待。据此,《继承编解释》第17条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即采代表权说,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当然,特殊情况下,代位继承人可以通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酌分遗产请求权以及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方式,分给其一定遗产。即,如果该代位继承人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赡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继承编解释》第17条所称的“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是指该代位继承人需要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情况。此外,虽然本条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兄弟姐妹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应按照本条精神作一体理解,即兄弟姐妹如果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亦不得代位继承。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民法典也采代表权说。立法者认为,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并不是客观上不能行使继承权,而是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如果允许代位继承,可能违背继承人的意愿,也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当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也应参照《继承编解释》第17条的精神处理,即不论是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还是其兄弟姐妹的子女,都不得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与特定法定继承人的关系。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该子女已经结婚,儿媳、女婿作为姻亲,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法律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优良家风,促进家庭内部互助友爱、团结和睦,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同时贯彻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保留了继承法关于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为此,《继承编解释》第18条也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五)关于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继承人可以放弃,也可以不放弃,应当以尊重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为原则。理解此问题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放弃继承权的具体形式。考虑到放弃继承关系到继承人的重大利益,有必要以要式法律行为作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在继承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放弃的意思表示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以示慎重。基于法律的上述修改,相应地,《继承编解释》第33条删除了《继承法解释》第47条后半段“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的规定,以更加符合法律修改的精神。但是,考虑到继承人的各种特殊情况,有些继承人由于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原因可能无法以书面方式提出,《继承编解释》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即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该种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虽然是继承人以口头方式表达的,但是由于在诉讼中,通过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的方式,固定了证据,实质上已经转化为书面形式,能够保证放弃继承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不违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精神。而且,可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于实践中如何认定书面形式,我们认为,可以参考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即可以认定为书面形式。除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作为书面形式外,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应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2.放弃继承的对象。民法典编撰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应当明确规定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向遗产管理人作出。考虑到遗产管理人在继承开始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确定,所以民法典未予明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从该条规定的文字表述看,确定遗产管理人应当是遗产处理的前提,因此,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似乎只向遗产管理人作出即可。但是,考虑到实践中大多数普通家庭结构相对简单、财产并不复杂,可能并不存在名义上的遗产管理人。而且,即便明确遗产管理人,也需要在继承开始后一段时间才能确定。因此,《继承编解释》虽然为配套衔接民法典新增加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在第33条增加规定放弃继承的可以向遗产管理人提出,但仍保留了“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的规定。此外,如果在遗产继承的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的,也应当认可该意思表示的合法性。 3.放弃继承权的限制。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这是继承人对自己权益处分意思自治的体现,应当充分予以尊重。但是,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则应当认定该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此处的法定义务主要是指依法负有的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例如继承人原本生活困难,放弃继承后,导致无法履行对妻子的扶养义务,则该放弃继承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对于放弃继承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是否因此认定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存在争议。我们认为,继承权系源于血缘、婚姻等身份关系产生,放弃继承权可能基于情感利益或者其他家庭因素考量,会涉及其他继承人的利益,比如其他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其他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需要在其他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之间作出平衡。放弃继承权虽可能导致继承人责任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但不宜简单认定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对于该行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的精神予以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相比,该条扩大了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能够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因此,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作为继承人的债务人恶意放弃继承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4.放弃继承的时间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放弃继承必须在特定时间作出,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被继承人尚未死亡,继承人就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因继承还未开始,这种放弃继承自应当是无效的。如果遗产已经处理完毕,遗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继承人,此时继承人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所继承遗产的所有权。《继承编解释》第35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5.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理解。根据禁止反言原则,放弃继承的,一般不应允许其反悔,但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遗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则不宜再允许对放弃继承予以反悔。此处的反悔不包括欺诈、胁迫或者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根据总则编的规定,应属于法定的撤销或者无效情形。 (六)关于转继承的问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法律制度。继承法没有规定转继承制度,但《继承法解释》第52条对转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对此予以吸收并完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该条理清了转继承的是“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而不是“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为最大限度尊重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自由,增加了但书条款,即“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所谓“遗嘱另有安排”,是指被继承人在其遗嘱中,特别说明所留遗产仅限于给继承人本人,不得转继承给其他人。由于转继承制度经过完善后已经上升为法律规定,故《继承编解释》删除了《继承法解释》第52条的规定。 《继承法解释》第53条还对受遗赠权转继承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是,此次民法典编撰并未将之上升为法律。对此,我们经研究认为,《继承法解释》第53条关于受遗赠权转继承的规定,不违背民法典规定的精神,可予以保留,即《继承编解释》第38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该条在征求人大法工委意见时,人大法工委亦未提出异议。 在理解该条时需要注意两点: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本条所称的“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作出。如果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超过60日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则该表示无效,应当视为其已经放弃受遗赠。如果其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亦不存在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其继承人的问题。 2.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三十条对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进行重大修改,删去了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的规定。可见,受遗赠的财产所有权已经从非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中剥离出来,应当遵循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即使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遗产所有权亦不当然转移至受遗赠人。因此,《继承编解释》仍沿用了“接受遗赠的权利”的表述,而未采用“接受遗赠的遗产”之表述。 (七)关于农村“五保户”问题 《继承法解释》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但是,1994年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改变了农村五保户遗产的归属。其中,第十八条规定,五保对象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得自行处分;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可见,农村五保户死亡后,在没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由原来的可以由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变为归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23号)规定,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该批复基于当时生效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改变了《继承法解释》第55条确立的继承规则。随后,2006年,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出台,又废除了1994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第十一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可见,目前五保户的供养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预算。在此情况下,不仅五保对象遗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失去了依据,集体组织要求扣回五保费用也失去了依据。考虑到农村五保户的相关政策发生多次变化,因此,清理中不仅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23号),而且对《继承法解释》第55条也同时予以废止。本条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民政部无不同意见。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五保户的遗产纠纷,可以根据《继承编解释》第39条规定的精神予以处理。 (八)关于遗嘱问题 立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预先处分其个人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相较于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等,依照遗嘱处分财产,可以由自然人自主决定在其死后如何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分配与处置,充分体现了对自然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私有财产权利的保障。 遗嘱部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否适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般规则,有不同的立法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可见,我国采取的是遗嘱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一致原则。但是,法律对于以何时为准来认定遗嘱能力未予明确,《继承法解释》确定以立遗嘱时为准。《继承编解释》继续采纳此立场。同时,根据总则编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予以文字修改,明确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这样,就比较全面地对遗嘱能力进行了规定。实践中,对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发生争议的,如果有条件,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如果无法判断何时丧失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结合遗嘱人的病历资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或者其他证人证言以及遗嘱的合理性等,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综合判断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证遗嘱。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继承法解释》第42条进一步规定为: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上述规定突出强调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从法理上而言,遗嘱以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为己任,遗嘱的效力本质上取决于其真实性,只要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设立的遗嘱,均应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相比,并不存在哪种遗嘱的效力更优先的问题。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差异在于,当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时,由于公证遗嘱形式更严格、程序更严谨,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在证据的证明力上强于其他遗嘱,但本质上与其他遗嘱并无不同,不当然具有优先效力;从近些年的司法实践看,该规则有些情况下并不利于充分保护遗嘱人的遗嘱自由。作为一种死因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从设立到生效往往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客观情况往往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而公证遗嘱程序相对复杂,当事人立有公证遗嘱后,紧急情况下如果不能通过其他形式遗嘱变更原遗嘱内容,则不利于保护其自由处分的意志;从世界范围的立法例看,也没有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的规定。此次民法典编撰取消了原来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其中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在存有数份遗嘱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先后顺序确定立遗嘱人的最后真实意思;立遗嘱人也可以自由通过其他形式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基于此,《继承编解释》删除了与民法典新规定不符的《继承法解释》第42条。 (九)关于继承纠纷的共同诉讼问题 《继承法解释》第4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该条确定了继承纠纷作为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0条也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我们认为,将继承纠纷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对于查清事实,更好地保护所有继承人利益,妥善解决继承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继承编解释》对原规定的精神予以保留。考虑到民法典对继承的制度设计是采当然继承主义,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即视为接受继承;但受遗赠不同,自然人以遗嘱方式作出遗赠虽然是单方行为,但从法律的本质上而言,遗赠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应当视为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需要接受方可,这就需要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能成立,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做任何意思表示,赠与的合意难以形成,因此,法律规定接受遗赠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意思表示的,即视为放弃。故《继承编解释》第44条区分继承与受遗赠两种不同的制度设计,将原规定中的“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修改为“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程序设计。 (十)其他问题 此次司法解释清理还尤其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虽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但是,考虑到此情况下,如果在死者生前有对其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酌给遗产制度,使其获得一定数额的遗产,不仅在继承中贯彻了正义、扶助的理念,也有助于发扬我国养老育幼、互助互爱的传统美德,因此,《继承编解释》第41条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此外,由于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以及诉讼时效制度在民法典总则编中已均有明确规定,故《继承编解释》删除了《继承法解释》相应的第7条、第8条以及第15、16、17、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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