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柯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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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老师

主演:朱丽安·摩尔,莉莉·柯林斯,迈克尔·安格拉诺,格雷戈·金尼尔
简介:他叫徐正,他从小丧失双亲,唯一的亲人是已年过古稀的奶奶。是奶奶一手将他抚养长大,也许是从小缺失父爱母爱的原因,他变得异常叛逆,时常让学校里的老师头疼 这一天,新来的英语老师站在讲台自我介绍。然后在黑板上写了大大的两个字“南风”,“以后你们就叫我南老师!” 南老师和徐正第一个矛盾很快就出现了,在办公室里,“为什么不交作业?”南老师质问 “没时间”徐正吊儿郎当地说, 南老师沉默了会说“挺有个性的嘛,你先回去”徐正听后瞪大眼睛看着南风老师,脸上一脸茫然,反应过来后才走出办公室。 徐正前脚刚走,南风就问班主任:“他父母怎么过世的”,班主任语重心长地说:“他母亲在工地上脚滑,他父亲为了抓住他母亲,结果重心不稳,两个人都坠楼身亡”。南风听后叹了口气,班主任拍拍她肩膀“这孩子本质不坏,你就辛苦点好好教导他。” 从那天起,南风就特别关照徐正,时常叫他回答问题,徐正能感觉到南风常常投来关心的眼神,很炙热,但徐正对她爱答不理。 徐正烟瘾又犯了,苦于囊中羞涩,突然一计上来。在超市门口,却看到南风,只见她甜甜地对他笑着,他心中一颤,有多久没有人这样对他笑过了。他回过神,直接忽略南风,走进超市。他不要别人对他那么好,历经风霜,他的心像刺猬一样,这是他保护自己的方式 ? 徐正偷偷的将一包烟塞进口袋,然后准备离开,走到门口,老板大喊一声“小偷!偷烟贼!”,此时徐正像惊弓之鸟一样慌张,正当他准备跑出超市时,有一双手紧紧拉住他不让他走。 ? 南风向老板解释“不好意思老板,我们是一起,你误会了,烟钱和这些东西一起算”。等南风付完钱,徐正还呆呆站在原地 ? “以后不许这样做了,把烟拿出来” ? “啊?” ? 南风想自己去掏,谁知徐正情绪失控地甩开她的手怒吼:“我的事不用你管!”然后跑走 ? 他一边跑一边泪从眼眶涌出,自从父母离世,从没有人对他这么好,他看透了世态炎凉,于是他抽烟打架,去做一个不良少年,反正没人在乎他,他想从此就坠落在无边的黑暗里。而南风老师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切,似乎她将他心里的刺一根一根地卸下,她像一道光,将他曾经的善良唤醒。 ? 南风的爱让徐正有点不适应,所以他才会将她手甩开。 ? 到了第二天,徐正站在办公室门口,等南风来时诧异地看向他,徐正害羞地摸摸脑袋,然后将手里的英语作业递给她。南风看到后嘴角上扬,然后摸摸他的头,“以后每天都要交作业”徐正点点头
朱丽安·摩尔,莉莉·柯林斯,迈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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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2020

主演:莉莉·柯林斯,康妮·尼尔森,西蒙·佩吉,切斯·克劳福,马克·理查德森二世,迈克尔·比奇,克里斯·加恩,何塞·埃雷拉,克莉丝缇娜·德萝莎,哈里森·斯通,帕特
简介:作者:郑学林 刘敏 王丹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若干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本文刊登于《人民司法》2021年第16期 作者:郑学林 刘敏 王丹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目次 一、《继承编解释》修改制定的背景 二、《继承编解释》中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关于死亡时间的确定 (二)关于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三)关于被继承人宽恕制度 (四)关于代位继承问题 (五)关于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六)关于转继承的问题 (七)关于农村“五保户”问题 (八)关于遗嘱问题 (九)关于继承纠纷的共同诉讼问题 (十)其他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贯彻实施民法典,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除完成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外,还新修改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7件司法解释,其中之一即为《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继承编解释》)。现就其制定背景和相关重要问题介绍如下。 一、《继承编解释》修改制定的背景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继承法制定于1985年,距今已有35年的时间。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富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民法典继承编以继承法为基础,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为配合民法典的实施,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通过后即着手继承编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工作。关于继承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解释》),《继承编解释》即主要以《继承法解释》为基础清理制定。其他涉及继承的司法解释还有3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7〕民他字第52号)《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1992〕民他字第25号)《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23号)。该3件司法解释或已经被其他法律吸收,或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此次清理均予以废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一司关于僧人遗产处理意见的复函》虽涉及遗产处理问题,但考虑到该复函性质上不属于司法解释,而且复函内容与民法典不冲突,故予以保留。 在结构体例上,《继承编解释》与《继承法解释》相比,没有大的变动,主要包括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以及附则5部分。清理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与民法典抵触的坚决予以废止,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对已经被民法典吸收的,如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何确定死亡时间、被继承人宽恕制度、转继承制度、遗产分割顺序等,因司法解释内容已经上升为法律,适用中直接引用法律规定即可,相关内容不再纳入《继承编解释》;对其他与民法典规定不抵触的,以保留为原则,整体思路是不做大的修改。对于近年来继承领域新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鉴于司法解释的制定需要更加广泛充分地调研和论证,而且有争议的或者民法典新规定的内容仍需司法实践继续探索,故此次暂未做规定,留待以后专门立项制定新的司法解释。经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民政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以及各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后,《继承编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继承编解释》中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关于死亡时间的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的开始意味着继承法律关系的形成,故继承开始的时间非常重要,决定着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范围、遗产的范围、遗产所有权的转移、遗嘱的效力和继承权放弃的时间等许多重要问题。死亡从法律上而言,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就是生理意义上的死亡,即自然人生命的终结。《继承编解释》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1条第1款关于“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的规定。 1.关于生理死亡时间。实践中,确定生理死亡时间应当适用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即自然人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当然,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应当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2.关于宣告死亡时间。《继承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其后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但民法总则第四十八条对此作了修改,区分一般下落不明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分别确定了不同的死亡时间,即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民法典对该条未作修改。考虑到民法典总则编对宣告死亡时间已经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无须重复,故《继承编解释》第1条第2款将此转引至总则编的规定,据此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关于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继承权丧失是指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被取消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一般认为,在出现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的事由之后,继承人当然地丧失继承权。但是,考虑到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继承权是否丧失发生争议,因此,《继承编解释》第5条基本沿用了原来的规定,即“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该诉在性质上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不同于形成之诉,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或消灭,只是对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确认或否认。因此,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继承人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某项情形而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的,则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时点不是判决生效之时,而是法律规定的继承开始之时。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增加规定了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规定,与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相同。继承人与受遗赠人或者受遗赠人之间因是否丧失受遗赠权发生纠纷的,亦应当作同一理解,根据本条的处理思路进行处理。 (三)关于被继承人宽恕制度 继承法中针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没有规定被继承人宽恕制度,但是《继承法解释》基于社会生活实践,确立了该项制度,其中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吸收了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拓展至“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两种情形,同时,将“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也作为宽恕的一种形式,对继承权法定丧失制度予以完善,从而更好地尊重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意志,也进一步弘扬了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但是,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看,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不适用被继承人宽恕制度。该继承权不仅包括法定继承的情形,也应当包括遗嘱继承的情形。因此,《继承编解释》第8条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12条规定精神,明确如果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而被继承人立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此处被继承人立遗嘱的行为包括上述法定情形发生之前,也包括相关情形发生之后。 (四)关于代位继承问题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遗产在各支系中合理分配、实现财产的传承、发挥遗产育幼功能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代位继承也被称为“间接继承”,是相对于本位继承而言,指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因主客观原因不能继承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按照该继承人的继承地位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关于代位继承制度,在理解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代位继承人范围。此次民法典编撰对代位继承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增加了第二款即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据此,代位继承人包括两类:一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一类是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法解释》第25条基于代位继承的制度目的,明确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继承编解释》第14条保留了原来的规定。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时,需要按照辈分依次代位,不能隔辈代位。例如,在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如果孙子女在世,曾孙子女不能代位继承,但如果孙子女也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则曾孙子女可以代位。在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时,从法条的文义解释看,应仅限于兄弟姐妹的子女,而不包括兄弟姐妹的其他直系晚辈。因此,在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下,代位继承人是受辈数限制的。还要注意的是,因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才有资格继承,其子女也才可能发生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或者父母、子女在世且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则不发生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据此, 从体系解释的角度, 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应当与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一体解释,即只要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的范围,均可以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的分配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考虑到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的一部分,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多分或少分的,应当同样适用代位继承情况。因此,《继承编解释》第16条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明确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代位继承的限制。关于代位继承的法律性质,存在两种学说,一种是代表权说,一种是固有权说。代表权说认为,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表被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行使被代位继承人的权利。在被代位继承人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不能再由他人代位继承;固有权说认为,代位继承权是法律赋予代位继承人的固有权利,并不是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继承。因此,只要被代位继承人不能继承,代位继承人就可以代位继承。根据人大法工委的解释,民法典最终没有采纳固有权说,而是采用代表权说,主要理由是:确定代位继承发生原因时,要综合考虑被继承人的意愿、遗产应发挥的功能、公序良俗等多方面因素,允许继承人在丧失继承权时可以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违背丧失继承权制度的目的,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也不符合社会公众关于公平正义的期待。据此,《继承编解释》第17条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即采代表权说,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当然,特殊情况下,代位继承人可以通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酌分遗产请求权以及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方式,分给其一定遗产。即,如果该代位继承人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赡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继承编解释》第17条所称的“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是指该代位继承人需要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情况。此外,虽然本条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兄弟姐妹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应按照本条精神作一体理解,即兄弟姐妹如果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亦不得代位继承。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民法典也采代表权说。立法者认为,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并不是客观上不能行使继承权,而是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如果允许代位继承,可能违背继承人的意愿,也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当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也应参照《继承编解释》第17条的精神处理,即不论是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还是其兄弟姐妹的子女,都不得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与特定法定继承人的关系。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该子女已经结婚,儿媳、女婿作为姻亲,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法律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优良家风,促进家庭内部互助友爱、团结和睦,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同时贯彻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保留了继承法关于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为此,《继承编解释》第18条也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五)关于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继承人可以放弃,也可以不放弃,应当以尊重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为原则。理解此问题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放弃继承权的具体形式。考虑到放弃继承关系到继承人的重大利益,有必要以要式法律行为作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在继承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放弃的意思表示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以示慎重。基于法律的上述修改,相应地,《继承编解释》第33条删除了《继承法解释》第47条后半段“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的规定,以更加符合法律修改的精神。但是,考虑到继承人的各种特殊情况,有些继承人由于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原因可能无法以书面方式提出,《继承编解释》保留了《继承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即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该种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虽然是继承人以口头方式表达的,但是由于在诉讼中,通过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的方式,固定了证据,实质上已经转化为书面形式,能够保证放弃继承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不违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精神。而且,可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于实践中如何认定书面形式,我们认为,可以参考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即可以认定为书面形式。除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作为书面形式外,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应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2.放弃继承的对象。民法典编撰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应当明确规定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向遗产管理人作出。考虑到遗产管理人在继承开始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确定,所以民法典未予明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从该条规定的文字表述看,确定遗产管理人应当是遗产处理的前提,因此,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似乎只向遗产管理人作出即可。但是,考虑到实践中大多数普通家庭结构相对简单、财产并不复杂,可能并不存在名义上的遗产管理人。而且,即便明确遗产管理人,也需要在继承开始后一段时间才能确定。因此,《继承编解释》虽然为配套衔接民法典新增加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在第33条增加规定放弃继承的可以向遗产管理人提出,但仍保留了“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的规定。此外,如果在遗产继承的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的,也应当认可该意思表示的合法性。 3.放弃继承权的限制。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这是继承人对自己权益处分意思自治的体现,应当充分予以尊重。但是,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则应当认定该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此处的法定义务主要是指依法负有的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例如继承人原本生活困难,放弃继承后,导致无法履行对妻子的扶养义务,则该放弃继承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对于放弃继承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是否因此认定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存在争议。我们认为,继承权系源于血缘、婚姻等身份关系产生,放弃继承权可能基于情感利益或者其他家庭因素考量,会涉及其他继承人的利益,比如其他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其他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需要在其他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之间作出平衡。放弃继承权虽可能导致继承人责任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但不宜简单认定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对于该行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的精神予以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相比,该条扩大了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能够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因此,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作为继承人的债务人恶意放弃继承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4.放弃继承的时间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放弃继承必须在特定时间作出,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被继承人尚未死亡,继承人就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因继承还未开始,这种放弃继承自应当是无效的。如果遗产已经处理完毕,遗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继承人,此时继承人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所继承遗产的所有权。《继承编解释》第35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5.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理解。根据禁止反言原则,放弃继承的,一般不应允许其反悔,但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遗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则不宜再允许对放弃继承予以反悔。此处的反悔不包括欺诈、胁迫或者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根据总则编的规定,应属于法定的撤销或者无效情形。 (六)关于转继承的问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法律制度。继承法没有规定转继承制度,但《继承法解释》第52条对转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对此予以吸收并完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该条理清了转继承的是“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而不是“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为最大限度尊重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自由,增加了但书条款,即“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所谓“遗嘱另有安排”,是指被继承人在其遗嘱中,特别说明所留遗产仅限于给继承人本人,不得转继承给其他人。由于转继承制度经过完善后已经上升为法律规定,故《继承编解释》删除了《继承法解释》第52条的规定。 《继承法解释》第53条还对受遗赠权转继承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是,此次民法典编撰并未将之上升为法律。对此,我们经研究认为,《继承法解释》第53条关于受遗赠权转继承的规定,不违背民法典规定的精神,可予以保留,即《继承编解释》第38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该条在征求人大法工委意见时,人大法工委亦未提出异议。 在理解该条时需要注意两点: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本条所称的“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作出。如果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超过60日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则该表示无效,应当视为其已经放弃受遗赠。如果其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亦不存在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其继承人的问题。 2.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三十条对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进行重大修改,删去了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的规定。可见,受遗赠的财产所有权已经从非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中剥离出来,应当遵循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即使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遗产所有权亦不当然转移至受遗赠人。因此,《继承编解释》仍沿用了“接受遗赠的权利”的表述,而未采用“接受遗赠的遗产”之表述。 (七)关于农村“五保户”问题 《继承法解释》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但是,1994年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改变了农村五保户遗产的归属。其中,第十八条规定,五保对象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得自行处分;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可见,农村五保户死亡后,在没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由原来的可以由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变为归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23号)规定,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该批复基于当时生效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改变了《继承法解释》第55条确立的继承规则。随后,2006年,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出台,又废除了1994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第十一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可见,目前五保户的供养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预算。在此情况下,不仅五保对象遗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失去了依据,集体组织要求扣回五保费用也失去了依据。考虑到农村五保户的相关政策发生多次变化,因此,清理中不仅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23号),而且对《继承法解释》第55条也同时予以废止。本条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民政部无不同意见。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五保户的遗产纠纷,可以根据《继承编解释》第39条规定的精神予以处理。 (八)关于遗嘱问题 立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预先处分其个人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相较于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等,依照遗嘱处分财产,可以由自然人自主决定在其死后如何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分配与处置,充分体现了对自然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私有财产权利的保障。 遗嘱部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否适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般规则,有不同的立法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可见,我国采取的是遗嘱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一致原则。但是,法律对于以何时为准来认定遗嘱能力未予明确,《继承法解释》确定以立遗嘱时为准。《继承编解释》继续采纳此立场。同时,根据总则编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予以文字修改,明确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这样,就比较全面地对遗嘱能力进行了规定。实践中,对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发生争议的,如果有条件,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如果无法判断何时丧失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结合遗嘱人的病历资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或者其他证人证言以及遗嘱的合理性等,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综合判断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证遗嘱。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继承法解释》第42条进一步规定为: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上述规定突出强调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从法理上而言,遗嘱以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为己任,遗嘱的效力本质上取决于其真实性,只要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设立的遗嘱,均应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相比,并不存在哪种遗嘱的效力更优先的问题。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差异在于,当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时,由于公证遗嘱形式更严格、程序更严谨,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在证据的证明力上强于其他遗嘱,但本质上与其他遗嘱并无不同,不当然具有优先效力;从近些年的司法实践看,该规则有些情况下并不利于充分保护遗嘱人的遗嘱自由。作为一种死因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从设立到生效往往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客观情况往往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而公证遗嘱程序相对复杂,当事人立有公证遗嘱后,紧急情况下如果不能通过其他形式遗嘱变更原遗嘱内容,则不利于保护其自由处分的意志;从世界范围的立法例看,也没有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的规定。此次民法典编撰取消了原来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其中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在存有数份遗嘱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先后顺序确定立遗嘱人的最后真实意思;立遗嘱人也可以自由通过其他形式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基于此,《继承编解释》删除了与民法典新规定不符的《继承法解释》第42条。 (九)关于继承纠纷的共同诉讼问题 《继承法解释》第4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该条确定了继承纠纷作为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0条也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我们认为,将继承纠纷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对于查清事实,更好地保护所有继承人利益,妥善解决继承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继承编解释》对原规定的精神予以保留。考虑到民法典对继承的制度设计是采当然继承主义,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即视为接受继承;但受遗赠不同,自然人以遗嘱方式作出遗赠虽然是单方行为,但从法律的本质上而言,遗赠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应当视为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需要接受方可,这就需要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能成立,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做任何意思表示,赠与的合意难以形成,因此,法律规定接受遗赠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意思表示的,即视为放弃。故《继承编解释》第44条区分继承与受遗赠两种不同的制度设计,将原规定中的“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修改为“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程序设计。 (十)其他问题 此次司法解释清理还尤其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虽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但是,考虑到此情况下,如果在死者生前有对其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酌给遗产制度,使其获得一定数额的遗产,不仅在继承中贯彻了正义、扶助的理念,也有助于发扬我国养老育幼、互助互爱的传统美德,因此,《继承编解释》第41条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此外,由于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以及诉讼时效制度在民法典总则编中已均有明确规定,故《继承编解释》删除了《继承法解释》相应的第7条、第8条以及第15、16、17、18条。 "
莉莉·柯林斯,康妮·尼尔森,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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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屋

主演:莉莉·柯林斯,杰西·普莱蒙,杰森·席格尔,奥马尔·莱瓦
简介:偶翻旧作,1999年第9期《山西文学》发表了我的小小说《欠条》。发表了也就发表了,当时也没有怎么仔细读那期杂志。这年,我在省级杂志发表5篇小说,只留下这一本杂志,其他的被同事借去,看后都弄丢了。现在,我逐一拜读当期杂志的每一篇文章,孙方友小说《年假》让我回味无穷。 孙方友曾在《传奇文学选刊》当编辑,但孙方友传奇也绝对是名不虚传。他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在《人民文学》、《收获》、《中国作家》等刊物发表作品达四百多万字。同时还著有小说集《女匪》、《刺客》,短篇小说《陈州笔记》获得过“飞天奖”、河南省文艺成果奖和小小说“金麻雀奖”等等,作品被收入《中国名家小说选》等百余种选集。同时作品还被译成英、法、日、捷克等文字,可以说孙老师在小小说界是“天王级”的人物。 《年假》是一篇写现实生活的作品,不像孙方友老师的其他笔记小说。《年假》写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我是一个农民的女儿,在省城医学院读书。我们兄妹三人都考取了大学。爹靠推人力三轮车每年给我们积攒学费。年假,我回到了家里。已经腊月二十六了,家家都洋溢着过年的喜悦。爹给一个局长家卖了一天鱼,人家给了10元钱,爹很陶醉,说是挣了巧钱。妹妹小雪去邻居家借钱,没有借到,最后揽了个活,给神婆二奶奶画鬼符,画一张一毛钱,二奶奶卖三毛钱。一天画100张,能挣10元钱。只可惜她只要500张。邻居老京伯病了,我和爹把他送到医院,得到现在当医生的一位校友的关注,老京伯的儿子小双非常感激。爹与麦叔是初中同学,麦叔是乡里的党委书记,对我家非常照顾。麦叔从镇上回来了。那天晚上,麦叔到我家,给我介绍了对象,是程县长的儿子。见了面才知道是我的同学程强。当天晚上,程强给我家送来了年货,有猪后腿,有整羊,有烟有酒,还有六条大鲤鱼,堆了一大堆。程强说,毕业分配的事他负责。妹妹小雪说,谁说文凭不值钱?书中自有黄金屋。 孙方友老师的作品,很注重小说情节的设计,很讲究故事的含金量,但故事的含金量达不到对情节的推动高潮。他在选材方面眼界就比较高,通过故事把理性的东西发挥出来。“情节翻三番”是孙方友独创的小说理论。他说,一篇小小说一定要有一个好结尾,像导演看一个剧本先问你什么结尾,但是他写小说的时候已经把情节淡化了,以人物为主。有一句话叫平中见奇,要达到奇的效果,必须写到奇中见平才行,如果不能奇中见平,奇就会假,这样就没有感染力,尤其是最后的震撼力,这个是很重要的。《年假》就是“情节翻三番”的典型代表作。以人物的平白铺叙,达到平中见奇,推动小说高潮的到来。 此外,孙方友老师很注重小说的语言,他的语言是很丰富的,很有韵味的。很人性化,容易被广大读者所接受。瞧!“爹说,农家上不起学了”,让人感慨万千。爹说,想去麦叔家一趟,问问“我”毕业后工作的事。娘说,“说这等大事儿你能空着手去?”,而且“人家已帮了咱不少忙,怎好再空手求人家?”麦叔给“我”介绍了对象,爹问“人家会不会嫌咱门头低?”麦叔说:“我把大雪当成了我的亲侄女,他能比咱高到那里去?”因“我”与程强处了对象,“爹的腰一下子又直了起来”,“谁着我婚事的定夺,这个沉重的年假一下子变得辉煌起来。”穷人家也有了出头的日子。读书可以改变人的命运! 又读旧作,感慨颇多。我很感谢《山西文学》的编辑老师给我发了那篇小说。《山西文学》在全国文学界也是很有名气的。同一期上稿的有聂鑫森、聂尔、叶倾城、胡学文、袁炳发、林荣芝、刘建波等,如今都成了文学界的名家、大腕儿。我有一种与他们一同中榜的感觉。十年了,我对文学依然不弃不离、不温不火。整天忙工作,想起来就写上一篇、二篇。要是上点心,也许会混成一个作家的。只可惜我不求上进,很少打鱼,更别说晒网了。更不能与如今吃文字饭的网络写手们比,他们可以一夜成名。我是警察,我热爱这个神圣的职业。关于写作,我每年能发表十几篇,让人知道我一直坚持就行了,因为我热爱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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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杯神器:骸骨之城

主演:莉莉·柯林斯,杰米·坎贝尔·鲍尔,凯文·席格斯,杰迈玛·韦斯特,罗伯特·席安,罗伯特·梅耶,凯文·杜兰,高以翔,琳娜·海蒂,哈里·范·戈库姆,希·庞德,杰瑞
简介:克莱瑞(莉莉·柯林斯 Lily Collins 饰)打记事起就一直生活在布鲁克林和单亲妈妈乔瑟琳(琳娜·海蒂 Lena Headey 饰)一起过着简单平静的生活。然而,她却突然看到了一些不可思议的惊人怪事,而母亲也在一次暴力冲突后消失不见。就在她和最好的朋友赛蒙(罗伯特·席安 Robert Sheehan 饰)寻找她母亲的过程中,克莱瑞开始发现了隐藏在暗影猎手世界中的黑暗秘密和更加邪恶的危险力量。几个世纪以来,具有一半天使血统的暗影猎手一直在默默保护人类免受邪恶力量的侵害。 被恶魔、巫师、吸血鬼、狼人和其他超自然生灵所包围的暗影世界迎来了克莱瑞的加入,她和年轻的暗影猎手杰斯(杰米·坎贝尔·鲍尔 Jamie Campbell Bower 饰)、伊莎贝拉(杰迈玛·韦斯特 Jemima West 饰)和艾雷克(凯文·席格斯 Kevin Zegers 饰)寻找到了关乎克莱瑞母亲未来的古老圣杯,并携手保护圣杯不被坏人抢走。年轻的克莱瑞发掘了自身具备的前所未知的超能力和勇气,并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对抗危险敌人的强大的新生战斗力量……
莉莉·柯林斯,杰米·坎贝尔·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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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在爱中

主演:格雷戈·金尼尔,詹妮弗·康纳利,莉莉·科林斯,克里斯汀·贝尔,Greg Kinnear,莉莉·柯林斯,罗根·勒曼,斯蒂芬·金,鲁斯蒂·乔伊纳,丽亚娜·莱伯拉托,帕特里克·
简介:作者:杨 道 在阅读《困在记忆里的母亲》这本书之前,我刚刚接触过一位患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他是春节前被儿子接到城里的,和他的老妻,老妻也患了阿尔茨海默病,只是症状比他要轻一些,能记得身边亲近的人,但她说话重复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这使我对于他们的世界充满好奇,决定买一本相关的书籍来阅读解惑。 " 《困在记忆里的母亲》 作者:【美】斯蒂芬·贾格尔 译者:于萍 版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时间:2023年5月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困在记忆里的母亲》顺理成章进入我的视野。该书记录了一段特殊的公路旅行:一位女性作者与她患阿尔茨海默病的母亲一起,进行了为期11天的自驾游。 “我们在哪儿?” “现在几点了?” “我们上一次吃饭是什么时候?” “你为什么不生孩子?” 在这11天的旅途中,作者的母亲在一遍又一遍地对着作者重复这些问题,这位母亲的脑子里一直在丢失东西——她像一个永不停歇的筛子,努力将自己过滤掉。 在母亲诊断阿尔茨海默病之前,作者与母亲的关系并不亲近,她对母亲的生活方式并不十分认同,为此,她要极力证明不认可母亲,要疏远母亲,不想成为母亲那样的人。但在母亲患病之后,她无意中了解到关于母亲的许多事情,她发现自己身上其实处处都有母亲的影子,母亲的遗忘和所剩不多的记忆也映照着自己。当母亲开始忘记自己时,她获得了重新找回自己的机会,与母亲重新建立的连接也帮助作者重铸完整的自己。 在该书的序言里,作者对母亲的故事做了细致的阐述: 母亲的故事始于1966年,但一直被她放置在内心一隅的方寸之地。她还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从确诊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发觉,阿尔茨海默病和这个故事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似乎紧紧交织在一起,像一条绳子一样,以至于我觉得,只要我能解开它们,也许就能帮她获得自由。 随着我的出生,母亲的故事也写进了我的dna中。就像一颗休眠的种子,原本深埋在地下,不知怎的就从她的花园转移到了我的花园里。它的每一条信息都印在我的基因里。我对此非常肯定。在我骨血长成之前,它就已经流淌在我的血液里,深深嵌入了我的骨髓中…… 在作者的这些文字里,我们能够感受到,她们母女俩这场11天的自驾游,事实上,是一场关于爱、唤醒与自省的旅行。 阿尔茨海默病到底是什么?作为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亲人,是什么感受?因为有切身的经历,作者贾格尔的叙述显得平静、幽默,悲怆并行。 《困在记忆里的母亲》还有一个副标题:一个阿尔茨海默病家庭的自救之旅。由副标题可知,在旅行路上,作为女儿的作者,在努力帮助健忘的母亲拼接记忆,在观察母亲、接近母亲的过程中,她也在不断更新对母亲的认识,弥合了一度疏离的母女关系,最终,重铸了一个完整的自己。于某种意义而言,这趟特殊的旅行,映照了两代女性的成长史。 本书涉及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何为阿尔茨海默病?二是作者与失智母亲关系的探寻与修复,三是大自然的治愈能力。 这一场旅行,虽源于作者试图更多地了解母亲,但终极的目的,其实是作者揭开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在她能够讲述出母亲完整的人生故事时,她同时完成了一场自我修复——与母亲长久以来的疏离与对立,在这场旅行之后,转换成了爱与包容。 阿尔茨海默病俗称“老年痴呆症”,在我们生活里随处可见,它影响的并不只是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在医疗发达的今天,一个人健健康康地活到70岁、80岁乃至90岁已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但阿尔茨海默病可能在60岁甚至更早的时候就会使我们失去心智。在《偷走心智的贼:阿尔茨海默病的故事》一书中,作者于涵介绍,目前,对阿尔茨海默病还缺乏有效的预防或治疗手段,所有的治疗,最终只能轻微、短暂缓解症状。因而,每一个希望远离阿尔茨海默病的人,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保持良好的社交,存储更多的高容量储备。这或许也是目前唯一能抵御这个病症的方式。 在时间面前,一切都苍白无力。值得庆幸的是,在阿尔茨海默病将母亲一点点带走前,作者通过一场旅行,最后了解了她的母亲,她们把握住了最后的机会。而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我们如何抵御岁月的侵袭?诗人乔伊·哈乔似乎很早以前就给了答案:来到这个世界时,我们心中就有了指示和地图。(杨道) 来源: 海南日报
格雷戈·金尼尔,詹妮弗·康纳利,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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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克

主演:加里·奥德曼,阿曼达·塞弗里德,莉莉·柯林斯,查尔斯·丹斯,艾利斯·霍华德,汤姆·派福瑞
简介:" 当地时间2021年4月25日,美国洛杉矶,第93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礼。最佳艺术指导:《曼克》 (ic photo/图) netflix出品、大卫·芬奇导演的《曼克》(mank)竟然获得本届奥斯卡十项提名,恐怕大卫·芬奇本人也有点出乎意料。平心而论,《曼克》的水平更接近去年的netflix大片《爱尔兰人》,虽然命运不像后者无数提名无奖而归,还是得了最佳摄影和最佳艺术指导两个技术奖——不过私心来说,《曼克》本身还是跟它嘲讽的好莱坞保持距离最妙。 因为“曼克”,也就是赫曼·j·曼凯维奇herman j.mankiewicz,本片的主角,是好莱坞的叛将。他和奥森·威尔斯联合打造的钜片《公民凯恩》(citizen kane),不但成为世界影史中名列前茅的经典——因为它的表现方式在好莱坞划分了旧电影与新电影,也因为它挑战了好莱坞乃至1940年代美国的诸多潜规则,影射了传媒大亨干预政治的现实,而成为电影人坚守良心的传奇。 《曼克》挖掘的,就是赫曼·j·曼凯维奇写作《公民凯恩》剧本的缘由,已经呈现写作时的激烈斗争,以及已经成为悬案的赫曼·j·曼凯维奇与奥森·威尔斯署名权之争。这背后最大的丑角就是好莱坞本身,具体呈现为超厚脸皮的路易斯·b·梅耶louis b.mayer——米高梅影业的掌门人,而不是《公民凯恩》影射的威廉·兰道夫·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 吊诡之处正在于此,正是这位以对电影工作者操控、剥削著名的梅耶,发起成立了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资助设立了奥斯卡金像奖——如果本届奥斯卡垂青《曼克》,到底算是奥斯卡对赫曼·j·曼凯维奇等被排挤的左翼影人的赎罪呢?还是算好莱坞的终极招安? 曼克和梅耶,才是这部片最突出的对手。有一段最精彩的长镜头,是梅耶带着曼克兄弟穿行于米高梅影城,一边骄傲地自道出米高梅的秘密。 梅耶:“什么事使我流泪?七情六欲。这些情欲源自何处?这里、这里、这里(他指向自己的头脑、心脏和阳具),让观众产生情感。这就是电影真正的魔力,别让其他人改变你的想法,这是门买家花钱只能买到回忆的生意,他买的东西依然属于售卖它的人。” 在梅耶眼中,媒体可以左右一切。电影倒叙线的高潮,乃是左翼作家辛克莱(upton sinclair jr.)参选落败一幕——他的落败主要原因来自梅耶动用影业资源拍摄的伪纪录片对选民的误导——这在21世纪的美国已经习以为常的后真相政治,在1940年代还非常新鲜,也非常拷问人的良心。伪纪录片的导演雪利因为内疚而自杀,而曼克因为雪利之死而决心写出《公民凯恩》进行影射,并坚决署真名面世。 这种名为良心的东西,现在好莱坞已经稀有,就算有,也改了一个名字叫“政治正确”;但《曼克》呈现的,是良心引领曼克超越一个酗酒的天才、嬉笑怒骂的犬儒主义者、好莱坞工业的寄生者这种种身份。电影的暗线,是《公民凯恩》本身对资本主义价值观的质问、也是大卫·芬奇对“电影何为”的探究——虽然浅尝辄止。 不过这个良心的秉有者,在梅耶和他的金主赫斯特眼中,不过是一个猴子一般的弄臣。赫斯特被曼克冒犯后,对他讲了一个猴子的寓言:被伺候着、衣着光鲜的猴子,每天带着套在脖子上的音乐盒,跟随拉手风琴的耍猴人上街卖艺,它以为只有自己转动胸口的音乐盒,养猴人才有饭吃,而不是相反。这个酸辣无耻的寓言,需要从曼克、奥森·威尔斯乃至大卫·芬奇等一代代电影人对他大声说不。 《公民凯恩》的坚持拍摄和上映(抵御了赫斯特他们的恫吓、收买)就是一个转折点,(就像它的艺术实验是美国电影转折点一样)。在明知会被大资本家控告诽谤的威胁下,曼克坚持署名,就跟古代将士决斗前先报大名一样,是尊严和决绝的表示:我就是这样堂堂正正地向你宣战,如何?弄臣因此变成骑士,即便是堂吉诃德,也是一个骑士。 电影的动人之处,在于它没有止步于上述的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曼克是一个卡夫卡式人物,就像电影最后道出的:他曾向一个好友倾诉,“我好像越来越像一只老鼠,被困在自己亲手打造的牢笼中,只要这个牢笼看起来有一丁点可以让我逃脱的缺口,我就会及时修补它。”这是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所为,这种悲剧是作为1940年代一个犹太知识分子、左翼剧作家的必然遭遇。 而且,他对赫斯特的对抗,也暗藏着他对赫斯特的情人marion davies的倾心;对署名权的捍卫,也出于他对自己创造了一部必将名留青史的杰作的信心。这一切让曼克这个人物丰满起来,成为芬奇父子(《曼克》编剧是大卫·芬奇之夫,已逝的杰克·芬奇)从湮灭的时光之尘中重新创造出来的一个角色,而不只是历史上的赫曼·j·曼凯维奇。 以上是《曼克》的可贵之处。至于它作为一部电影,形式上还有可议之处,那就是它对还原《公民凯恩》那个时代的野心。毫无疑问,《曼克》的气魄远远超过同样涉及美国电影产业丑陋面的《好莱坞往事》,宏观展现了造就《公民凯恩》的那个时代的方方面面。但要是比较同样是黑白片的《罗马》,《曼克》的彩色数位转黑白实验可谓失败,无论灯光、运镜和细节,都比不上前者的雕琢,因而也无法攀比以精巧的场面调度著名的《公民凯恩》本身,无法成为一部艺术革命之作。偏偏给它最佳摄影和最佳艺术指导,而不是最佳编剧,我觉得像个讽刺。 廖伟棠
加里·奥德曼,阿曼达·塞弗里德,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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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金

主演:尼古拉斯·霍尔特,莉莉·柯林斯,吉娜薇·欧瑞丽,帕姆·费里斯,米米·基恩,科尔姆·米尼,德里克·雅各比,克雷格·罗伯兹,帕特里克·吉布森,劳拉·唐奈里,安
简介:" 作者:萧红 诵读:王卉 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尺长的,一丈长的,还有好几丈长的,它们毫无方向地,便随时随地,只要严冬一到,大地就裂开口了。 严寒把大地冻裂了。 年老的人,一进屋用扫帚扫着胡子上的冰溜,一面说: “今天好冷啊!地冻裂了。” 赶车的车夫,顶着三星,绕着大鞭子走了六七十里,天刚一蒙亮,进了大车店,第一句话就向客栈掌柜的说: “好厉害的天啊!小刀子一样。” 等进了栈房,摘下狗皮帽子来,抽一袋烟之后,伸手去拿热馒头的时候,那伸出来的手在手背上有无数的裂口。 人的手被冻裂了。 卖豆腐的人清早起来沿着人家去叫卖,偶一不慎,就把盛豆腐的方木盘贴在地上拿不起来了,被冻在地上了。 卖馒头的老头,背着木箱子,里边装着热馒头,太阳一出来,就在街上叫唤。他刚一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他走的快,他喊的声音也大。可是过不了一会,他的脚上挂了掌子了,在脚心上好像踏着一个鸡蛋似的,圆滚滚的。原来冰雪封满了他的脚底了。他走起来十分地不得力,若不是十分地加着小心,他就要跌倒了。就是这样,也还是跌倒的。跌倒了是不很好的,把馒头箱子跌翻了,馒头从箱底一个一个地滚了出来。旁边若有人看见,趁着这机会,趁着老头子倒下一时还爬不起来的时候,就拾了几个一边吃着就走了。等老头子挣扎起来,连馒头带冰雪一起拣到箱子去,一数,不对数。他明白了。他向着那走不太远的吃他馒头的人说: “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了。” 行路人听了这话都笑了。他背起箱子来再往前走,那脚下的冰溜,似乎是越结越高,使他越走越困难,于是背上出了汗,眼睛上了霜,胡子上的冰溜越挂越多,而且因为呼吸的关系,把破皮帽子的帽耳朵和帽前遮都挂了霜了。这老头越走越慢,担心受怕,颤颤惊惊,好像初次穿上滑冰鞋,被朋友推上了溜冰场似的。 小狗冻得夜夜地叫唤,哽哽地,好像它的脚爪被火烧着一样。 天再冷下去: 水缸被冻裂了; 井被冻住了; 大风雪的夜里,竟会把人家的房子封住,睡了一夜,早晨起来,一推门,竟推不开门了。 大地一到了这严寒的季节,一切都变了样,天空是灰色的,好像刮了大风之后,呈着一种混沌沌的气象,而且整天飞着清雪。人们走起路来是快的,嘴里边的呼吸,一遇到了严寒好像冒着烟似的。七匹马拉着一辆大车,在旷野上成串地一辆挨着一辆地跑,打着灯笼,甩着大鞭子,天空挂着三星。跑了两里路之后,马就冒汗了。再跑下去,这一批人马在冰天雪地里边竟热气腾腾的了。一直到太阳出来,进了栈房,那些马才停止了出汗。但是一停止了出汗,马毛立刻就上了霜。 人和马吃饱了之后,他们再跑。这寒带的地方,人家很少,不像南方,走了一村,不远又来了一村,过了一镇,不远又来了一镇。这里是什么也看不见,远望出去是一片白。从这一村到那一村,根本是看不见的。只有凭了认路的人的记忆才知道是走向了什么方向。拉着粮食的七匹马的大车,是到他们附近的城里去。载来大豆的卖了大豆,载来高粱的卖了高粱。等回去的时候,他们带了油、盐和布匹。 呼兰河就是这样的小城,这小城并不怎样繁华,只有两条大街,一条从南到北,一条从东到西,而最有名的算是十字街了。十字街口集中了全城的精华。十字街上有金银首饰店、布庄、油盐店、茶庄、药店,也有拔牙的洋医生。那医生的门前,挂着很大的招牌,那招牌上画着特别大的有量米的斗那么大的一排牙齿。这广告在这小城里边无疑太不相当,使人们看了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因为油店、布店和盐店,他们都没有什么广告,也不过是盐店门前写个“盐”字,布店门前挂了两张怕是自古亦有之的两张布幌子。其余的如药店的招牌,也不过是:把那戴着花镜的伸出手去在小枕头上号着妇女们的脉管的医生的名字挂在门外就是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尼古拉斯·霍尔特,莉莉·柯林斯,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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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金

主演:尼古拉斯·霍尔特,莉莉·柯林斯,吉娜薇·欧瑞丽,帕姆·费里斯,米米·基恩,科尔姆·米尼,德里克·雅各比,克雷格·罗伯兹,帕特里克·吉布森,劳拉·唐奈里,
简介:张爱玲的《心经》,在她所有小说中并不出名,但题材很大胆。 讲述的是一个家庭畸形的父女恋。 这篇小说,恐怕是中国文学史上讲述“畸恋”的先河。这种爱,是违背道德伦理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却真实的上演着。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这句话是用来形容父亲对女儿的宠爱,但这种爱必须是有界限且纯洁的。一旦逾越界限,爱就变成了枷锁,锁住家里的每一个人。 读完《心经》,我更多的是震惊和遗憾,震惊的是一个父亲居然和女儿维持了七八年的暧昧关系,遗憾的是原本的幸福家庭因为缺乏边界而变得支离破碎。 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渴望爱,但都没有得到爱,反而在爱而不得中苦苦煎熬。我们都以为自己是爱的主人,实际上人人都是爱的奴隶。 " 01非正常的父女关系 小寒和父亲许峰仪和普通的父女关系不同,他们更像是一对恋人。 小寒经常谈论自己的父亲,让同学都以为她没有母亲,甚至有人误以为小寒和父亲是一对情侣。在小寒的眼中,父亲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 这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有钱有权,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小寒的心。小寒明明才20岁,有时候很孩子气,有时候又老气横秋。在许峰仪面前,她完全像个情人,有关心,有亲昵,有抱怨。 比如, 父亲回到家,她会说:“你瞧你,连外衣都汗潮了,也不知道你怎么忙来着。” 小寒20岁生日,父亲迟回来,她和自己的同学抱怨:“我难得过一次二十岁生日,他呀,礼到人不到!” 这种抱怨实际上是另一种秀恩爱。 还有两人之间的亲密举动也是令人乍舌。 “小寒轻轻用一只食指沿着他鼻子滑上滑下。 小寒绕过沙发背后去,又弯下腰来,两只手扣住他的喉咙,下颏搁在他头上。峰仪伸出两只手来,交叠按住她的手。” 两人的亲密,已经完全超越了父女该有的界限。小寒想做永远的小孩,在父亲面前,就可以永远得到疼爱。小寒对父亲的爱,爱到疯狂,爱到毫无理智。 她曾和许峰仪说:“我是一生一世不打算离开你的。” " 少女的爱情,热烈又让人无法抗拒。而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七八年,在小寒才那么一点高的时候,和父亲之间的关系就变味了。七八年前,小寒不过十二三岁,那是孩子性启蒙的阶段。 很难想象,在小寒的整个成长过程中,许峰仪到底充当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很多人说,小寒才是罪魁祸首,她不断挤占母亲的位置,剥夺父亲的爱情。 可是,父母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显然权力更大,也占据主导位置。让小寒陷入这样的不伦恋,许峰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峰仪为何会这样? 有一个词叫做洛丽塔情结,用来形容男人对年龄较小的女孩的偏爱。这类女孩往往兼具可爱和成熟。 小寒就很符合这种特征。 “她的脸是神话里的小孩的脸,圆鼓鼓的腮帮子,小尖下巴,极长极长的黑眼睛,眼角向上剃着。短而直的鼻子。薄薄的红嘴唇,微微下垂,有一种奇异的令人不安的美。” 男人为何会贪恋这种女孩?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是中年男人害怕生命的丧失,通过霸占年轻姑娘来获得心理安慰。 许峰仪也对小寒说过:“你给了我精神上的安慰!” 对有钱有权的男人来说,更害怕老去。就像许峰仪连头上有了几根白发,都要怅然若失。这种情结,在许多文学作品中都有体现。 比如《喜宝》里面的勖存姿,他贪念喜宝,贪念的就是她身上的那种生命力。 许峰仪最扭曲的是,把这份情结寄托在小寒身上。让小寒深深的依赖许峰仪给予她的安全感,而后许峰仪又要挣脱这段感情。他想要把小寒送到亲戚家,或者他带着妻子远走。 但许峰仪之于小寒就像一条藤蔓,她满心的只想越过篱笆去,去看看那个宽敞的世界。 许峰仪的背离,看似是作为一个父亲对小寒的慈悲,他不希望耽误小寒,实际上何尝不是另一种自私。他怕道德的审判,良心的拷问,所以采用另一种极端的方法伤害小寒。 " 02多角恋治愈不了这段父女恋 许峰仪要斩断小寒的念想,他的方法是和小寒的闺蜜段绫卿同居。段绫卿和小寒有几分相似,并且原生家庭稀里糊涂。 父亲早逝,母亲辛辛苦苦抚养两个孩子。她哥哥娶了媳妇,后来又死了。她和母亲,嫂嫂一起生活,这两个寡妇对段绫卿并不待见,因为她们嫉妒段绫卿还有前途,而她们没有人,没有钱,没有受过教育。段绫卿迫切的想要逃离那个家庭,逃离的唯一方式就是结婚。 她曾说过:“任何人……当然这人字代表某一阶层与年龄范围内的未婚者……在这范围内,我是人尽可夫的。” 如此可怜的女孩,又有几分姿色,自然是惹人怜爱的。许峰仪把自己对小寒的那份情结,成功的转移到了段绫卿身上,并且急于要搬出去和她同居。 这对小寒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她把段绫卿视为情敌,一边阻止许峰仪和她在一起,一边又要说服段绫卿。对于许峰仪,小寒完全没有办法。 因为许峰仪这样的男人,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明白段绫卿想要什么。他执意要走,小寒是拦不住的。 " 当然,小寒不会就此罢休。她想了三个办法。 第一:许峰仪这是背叛婚姻,让母亲去阻拦他。 第二:她曾经把龚海立介绍给段绫卿,也让他去阻拦她。 第三:她要去告诉段绫卿的家人,让她家人去阻拦。 但是这三条路,她都没有走通。 许太太是个软弱的人,她认为要保全家庭,就得要隐忍,并且她和许峰仪早就没有感情了。 她自己不阻拦,也不让小寒阻拦。在小寒去找段绫卿家人的时候,她用一个谎言把她骗了回去。 而龚海立根本不爱段绫卿,哪怕两人曾经谈婚论嫁,他也明白那不过是逢场作戏,把婚姻当成一个任务罢了。 再者,他喜欢的是小寒。彼时的小寒已经到了孤立无援的地步,她害怕失去许峰仪,她在恐惧中找到的唯一出口就是告诉全世界,她要和龚海立订婚了。 你看,小寒对于爱情,依然还是少女般的幼稚。既然你有了别人,我也要找个别人,才不会显得我那么狼狈。小寒的赌气,只会伤害到更多人。 其实在这个故事中,龚海立是最无辜的,他爱小寒,可是小寒完全把他当成一个工具人。先是用来讨好自己的闺蜜,又用来成为自己报复的渠道。可是这一切,龚海里都是局外人,他什么都没有做错。 许峰仪对小寒的影响是巨大的,她剥夺的何止是一个少女的正常人生,还让她的爱情观陷入扭曲。小寒也有同龄男孩追求,但她总是在别人爱上他的时候,就把别人丢弃。显然,她已经无法进入正常的恋爱模式了。 在这场畸形的父女恋中,最大的赢家还是许峰仪,他占有了小寒最懵懂最美好的那七八年。为了逃避良心的谴责,他又勾搭上了段绫卿。怎么算,他都不亏啊。 只有小寒,还在那段畸形的恋爱中,走不出来。而为这场爱情买单的,又何止是小寒,还有许太太。 " 03最痛苦的旁观者 在小寒和许峰仪的不伦恋中,最痛苦的是许太太。在那个家里,她目睹着自己的丈夫和女儿的亲昵,她像个第三者,却又后知后觉。是的,许太太一开始并不相信小寒和许峰仪之间的关系。 她说过: “你叫我怎么能够相信呢?我总拿你当个小孩子,有时候我也疑心。过后我总怪我自己小心眼,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啦。我不许我自己那么想,可是我还是一样难受。有些事,多半你早忘了:我三十岁以后,偶尔穿件美丽点的衣裳,或者对他稍微露出一点感情,你就笑我,他也跟着笑……” 有人说是许太太的软弱才导致小寒和许峰仪之间的畸恋。我真的无法责怪许太太,因为在这整个故事中,她也是受害者。她爱自己的女儿,也爱自己的丈夫,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的肮脏事。 她所谓的软弱不过是用善意去看待别人,就像她认为小寒只是个天真的孩子。可是她不知道,小寒早已把她当成情敌,恨她入骨。 哪怕和母亲的腿靠在一起,小寒都会感到恶心。 “她们只是爱着同一个男人的两个女人。她憎恶她自己的肌肉与那紧紧挤着她的,温暖的,他人的肌肉。” 小寒不断追求许峰仪的爱,就相当于离间了父母的爱情。我相信最初的她和许峰仪之间也有浓烈的爱情,可是小寒的存在,让许峰仪把许太太当成了一个隐形人。在这个家庭中,许太太的痛苦是不被看见的。 " 变形的身材,眉心极深的皱纹,都是见证。她就像家里的女佣,为丈夫和女儿打点生活的一切。哪怕明知道许峰仪要去和别的女孩同居了,她还是要帮他收拾好行李,开好药方。 这段婚姻,已经让许太太完全失去自我,以及抗争的能力。哀默大于心死,她对许峰仪的背叛已经麻木了。 当小寒告诉她,徐峰仪和段绫卿的事情,她也只是说: “不让他们去,又怎么样?你爸爸不爱我,又不能够爱你。留得住他的人,留不住他的心。” 许太太才是真正的可怜人。丈夫的冷漠,女儿的背叛,让她无处可逃。那些怨恨,她都深埋内心,独自消化。难以想象,在那七八年中,她又经历了怎样的孤独和痛苦。所有人都可以伤害她,但她就像砧板上的鱼肉,不再动弹。 她是被畸形的家庭坑害的,而最大的凶手是许峰仪。许太太更让人心疼的一点是母爱的伟大。尽管知道小寒和许峰仪的感情,她没有责怪小寒,反而阻止小寒和不爱的人在一起,让她去北方生活一段时间。 许太太对小寒的爱,是最纯粹的母爱,也是那一刻,母女彻底和解。许太太那一句:“你放心。等你回来的时候,我还在这儿,”解开了小寒内心所有的结。 或许那一刻,小寒才真正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不爱。 这整个故事,充满了悲凉。故事中的每个人都爱上了不该爱的人,从而在感情中苦苦挣扎。 张爱玲给这个故事取名为《心经》,《心经》也是佛经,是叫人放下心中的纠葛。张爱玲写这个故事,或许也是出于这个用意。在感情里,众生皆苦,所谓爱,也不过是虚妄。正如许太太那句:“人活在世上,不过短短的几年。爱,也不过短短的几年。由他们去罢!” 愈姑娘:情感作者,专注新时代女性的成长和情感。 原创作品,抄袭洗稿必究。
尼古拉斯·霍尔特,莉莉·柯林斯,吉..
10集全

艾米丽在巴黎 第二季

主演:莉莉·柯林斯,菲利平·勒鲁瓦-博利约,阿什利·朴,卢卡斯·布哈沃,塞缪尔·阿诺德,布鲁诺·格里,凯特·沃什,威廉·阿巴迪,卢锡安·拉维斯科特,查尔斯·马丁
简介:执好行李,准备迎接最潮佳节!《艾米丽在巴黎》第2季,12月22日首播!
莉莉·柯林斯,菲利平·勒鲁瓦-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