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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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扑通扑通的青春

主演:谷嘉诚,戚砚笛,查侬·散顶腾古,孙伟豪,方川,魏瑾,徐可珑
简介:由“x玖少年团”成员谷嘉诚、《天才枪手》主演查侬·散顶腾古(以下简称查侬)等联袂主演的青春剧《扑通扑通的青春》正在优酷热播。日前,谷嘉诚、查侬接受新京报专访。在谷嘉诚看来,体育题材作品所展现出的人物状态都很真实,不需要做很浮夸的发型,下水之后也不怎么化妆,呈现出真实青春的感觉,“单纯的就是热血、燃、大家一起奋斗的故事。” " 《扑通扑通的青春》剧照。图片来自网络 故事 少年兄弟情“觉得很真实” 《扑通扑通的青春》以少年之间的“兄弟情”为看点。江白龙与维特二人从刚开始的互不对眼,到最后互相扶持,逐渐成为一对默契搭档,最终相互成长。而这一部分的“少年成长”是该剧一大看点,同时也让谷嘉诚感到很真实,“我们平时在学校里都有过住校,在宿舍生活的经历。这部剧里的宿舍生活,跟我以前上学住校,男生之间打打闹闹的感觉是一样的。有什么不爽的大家就说出来。拍出来我自己看了之后都觉得挺真实。” 《扑通扑通的青春》采用“双男主”形式贯穿全剧,讲述的是发生在鹭岛大学跳水队员们之间的故事。谷嘉诚饰演的江白龙因为三年前的一次比赛事故,断送了搭档李淼的运动生涯,他也为此背负上了严重的心理压力,对“男双跳水”产生了本能的恐惧。从高处跌落神坛,江白龙变得不愿和人交流,也难以与自己完成和解。从泰国转学到中国的维特(查侬饰)恰好和江白龙相反,他天赋高,个性积极阳光,但对比赛却难以保持热情。 " 两个主演戏里戏外很默契。图片来自网络 提到剧中人物,谷嘉诚认为,生活中他的个性和人物截然相反,江白龙这个角色很“硬撑”,很多东西不会表现出来,而自己恰恰是很容易突然一下就嗨了。“其实我比较适应维特这个角色。”对此,查侬对谷嘉诚笑言,“维特在剧中是泰国学生,可惜你不是泰国人。”在查侬看来,维特表面上看起来嘻嘻哈哈,但内心非常的内向,跟每个人感觉关系都很好,但跟谁都没有很亲密。“我觉得他的个性跟现在的一些大学生有相像的地方。” 拍摄 跳水是跟自己的对抗 在导演刘梦寒看来,体育题材作品“好拍又不好拍”,跳水剧却是很难拍的,既不像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运动对抗性很强、拍出来好看,又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呈现入水时一两秒钟时间的优美弧线。“跳水是跟自己对抗、偏心理层面的对抗,它不那么激烈,但是在翻腾、转身的控制表现上,它具有特别的美感。” 据介绍,谷嘉诚、查侬等主演每日要经历体能训练、陆地训练以及柔韧性训练。为了保证演员们的安全和良好状态,现场主要的时间会花在和演员、替身、教练的沟通、准备上。拍完这部剧,主演们对“跳水”也有了不同的认识,谷嘉诚表示,自己之前一直都有看奥运会跳水,或者其他大型比赛,“当时也就是外行看热闹,只会看水花。水花压得好就是跳得好,但其实不是。双人跳水还需要看同步性、一致性,在空中动作打开的时间,甚至于上岸之后两个人的表现,这些都是评分标准,记录在成绩里。” 演员说: “假”跳摆动作 谷嘉诚:我会游泳,但从没跳过水。这部戏之前大家统一训练了大概十多天,才开始慢慢接触到跳水。我身体很硬,每天都需要压韧带、压筋。真正的跳水教练不太放心让我们跳,直到快杀青时,我才尝试跳了一下,但没有成功,跳下去之后,脸朝着水面啪地砸下去,当时没有太痛,之后反应过来脸上红红的、火辣辣的疼。 查侬:我之前游泳水平一般,在拍摄的过程中,要经常训练,关于跳水部分还需要两个人一起锻炼,姿势也是同步进行的。看上去一个很简单的跳水动作,但自己真正去做的时候,全身每块肌肉都会非常紧张,跳完之后就觉得那些运动员都非常不容易。 我眼中的他 谷嘉诚:我跟他(查侬)是同龄人,大家每天在剧组里嘻嘻哈哈的,在片场拍得也很开心。我最欣赏他的地方是认真、敬业。我以前看过他的电影《天才枪手》,本来以为他跟电影里是一模一样的,结果没想到本人那么乖!我好失望。我希望他不要每天收工就往房间里跑,还是得出来活动活动。跟大家吃吃喝喝玩一玩,不要每天就在房间里宅着。 查侬:我在剧组不跟他们出去玩,是因为在房间里看剧本。记中文台词对我来说比较困难,一遍又一遍地看,怕过一会儿忘了,有些台词可能要记400次左右,难度太大,都没有时间出去。拍摄时,他(谷嘉诚)学跳水非常快,也会帮助我练习中文。然而我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主动去找我聊天,但是我很想睡。 新京报记者 刘玮 编辑 佟娜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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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十二谭

主演:古力娜扎,刘以豪,谷嘉诚,刘畅,周峻纬,陈雨锶,杨之楹,邓恩熙,陈哲远,边程,魏哲鸣,章乐韵,丁桥,张雷,安琥,景如洋,刘昱晗,赵顺然,汪洋,徐沐婵,张乔耳,任雨
简介:最近古力娜扎主演的《十二谭》上线,这部剧在宣传上一直说自己能媲美景甜参演的《司藤》。作为同样的民国题材的古装奇幻剧,确实跟《司藤》类似,吸引了不少观众观看。但是在看过之后观众第一时间都打差评。 " 因为确实跟《司藤》差距很大。观众主要吐槽的是几个方面。 首先是特效太差,在电视剧开头,两个演员扮演的美人鱼和一只鲲出场了,但是他们的尾巴确实让人感觉很假,应该算不上五毛钱特效,说一毛钱特效都是夸奖它,确实让人看得很出戏。对比《司藤》里,认认真真做特效,特别是司藤释放藤条的特效,让人印象深刻,以为真的有人会这门法术呢。 " 其次就是剧情散乱。比如剧中第一个故事里,美人鱼跟人类的少爷见了两次面就终身相许。先是人类的少爷往水里扔点食物,美人鱼吃了,之后就是人类少爷往海里方便的时候,弄到美人鱼身上。然后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这样的剧情真的给人感觉很突兀。对比《司藤》,司藤和秦放经历了各种波折,在这部电视剧过了一大半的时候,两人才互相表白。这样的剧情更符合人们对电视剧的要求。 " 还有就是古力娜扎的演技。在这部剧里女主的设定已经2000岁了,本来以为她会跟司藤一样特别霸气独立,但是古力娜扎演出来的女主还是跟以往的电视剧中的傻白甜一样。可能是剧本的人设影响演员的发挥,但是古力娜扎在剧中确实演得比较生硬,给人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 " 而古力娜扎还是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应该说是科班出身。曾经参演过《缝纫机乐队》这样的好电影,她主演的丁建国让人印象深刻。但是最近几年感觉古力娜扎演技一直在退步,特别是她参演的《风起霓裳》更是让人感觉她的演技退步很大。 " 所以这次古力娜扎参演《十二谭》的表现,还是被很多网友吐槽。 应该说这部《十二谭》还是蹭着《司藤》的热度宣传,其实剧情很糟糕。现在影视圈有太多这样只着急赚快钱,而不好好制作剧情的公司。为什么《司藤》能出圈,就因为导演编剧尊重原著,一心想着制作出好的剧情,再加上景甜,张彬彬一众演员的配合,最终被大家喜欢上。 " 不过我看这部电视剧还是有很多古力娜扎的粉丝打好评,不过也正常粉丝们不希望自己偶像的作品被吐槽,所以他们会努力让电视剧的评价好起来。就如之前刘涛参演的《大宋宫词》,豆瓣评分3.8,这么烂的电视剧依然有很多刘涛的粉丝过来打5星好评。 " 其实如果认真从专业角度看,电视剧《司藤》只能算及格以上,这部剧还是存在着剧情拖沓,配角演技不在线等等问题,但是在一大堆着急圈钱的烂片面前。《司藤》就显得很好了。最少这是一部认认真真制作,不忽悠观众的电视剧。 以后制片方还想自己的电视剧出圈,那就好好编写剧本,不要再拿什么傻白甜的玛丽苏剧忽悠观众,不然只会被大众吐槽。
古力娜扎,刘以豪,谷嘉诚,刘畅,周..
已完结

拆·案

主演:董璇,谷嘉诚,苏小玎,吕艳蓓,张雨绮,乔振宇,吴晓敏,崔鹏,王山水,卜宇鑫,王晓笛
简介:这两天出了刁爱青姐姐起诉南大的新闻,这个案子牵动了太多人的心,全社会都在等一个答案。昨天刁爱青家人也向我表示,他们起诉南大的目的是想“再努力一把,对案子(的侦破)有个促进。” 本篇是完整的案情介绍。 (本文字数14,720) "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受害人叫刁爱青,就读于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的成人脱产教育学院一年级。她于1996年1月9日失踪,1月19日部分尸体首先被一个环卫工人发现。 我想说明下,虽然网上绝大部分文章说她是在1月10日失踪的,但我向刁爱青家人确认,警方告知他们刁爱青是在1月9日失踪的。而此前警方发布在报纸上的悬赏通知也写了1月9日。 此案如此特殊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原因有很多,重要一点在于尸体最后被发现时的状态。分尸并不少见,只是绝大部分分尸案的尸块数量在10块以内。但本案骇人听闻的地方在于,死者的肉被切割成2000块以上;内脏、骨骼、头颅、衣物分开包装,抛至南京市区八个以上地点。 在刁爱青案发生的若干年后,我考入南京大学读本科,许多课的老师都曾在课上提到过刁爱青案。 那会本科生前两年都要在浦口校区上课。校区背靠龙王山,据说是一个领导根据风水选定的校址。有个女老师在课上说,刁爱青的头颅曾被抛在龙王山上。 直到那么多年后,我才知道,这也是关于本案流传最广的谣言之一。 虽然是发生在母校的凶案,但我迟迟没写本案,主要因为两点:一、信息太多,二、信息太少。 一、本案信息极多,据说一个知识丰富、素质很高的人,若是从头翻阅所有的笔录和勘验资料,至少两年才能全部阅完。我没机会阅读资料,但天涯上的讨论帖随便一个就上千页,我陆续翻了三个月也没看全。其中充斥了太多罔顾事实的揣测和假“知情人”的爆料。这些假信息被一些网友当成事实进行再次传播,以讹传讹,以至于变成很多人分析案情的基础。 中间有些不断被重复的谣言,流传甚广。最常见的包括:分尸数量1000多块;内脏中缺少子宫;头颅被抛在龙王山上等等。 “子宫缺失”这一条谣言很关键,因为它直接导致很多人相信:凶手曾经性侵刁爱青,或刁爱青曾怀孕。 辨别信息的真伪对我来说,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如果判断所依据的证据都是错的,又怎么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第二、网络上的有效信息太少,零零散散,湮没在大量无效信息中间,少到了无法形成连续的推论。由于中间一大块信息缺失,所以受害人当天可能遇到了什么,几乎可以填进任何理论。 在这一篇中,我主要的工作是从海量的无效信息中找出一些真实信息,梳理一下整个案件的经过。 1,信息来源说明 刁爱青的家属对我原版本的信息进行了勘误,并提供了一些他们经历的情况。 本文结合了天涯、百度贴吧上几个高楼讨论帖,《现代快报》、《南都周刊》、《扬子晚报》等媒体的报道。感谢网友茅小喵,他在2014年曾细致而严谨地整理过这个案件的线索,也对阴谋论进行了有力的辟谣。 一些“知情者”提供了零散的信息,而网友们甄别、整理、汇总了信息。案件经过是不可能也不能“原创”的。也就是说,每个分析者的汇总都是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是一个逐渐累加的过程。 而我本篇所做的工作也是同样。 由于信息太过琐碎,一句话的上半段信息可能来自a源头,下半段来自b源头,我就不一一注明出处。我会在文末放出参考的网址。 " 2,刁爱青本人 刁爱青,农历77年1月22日出生于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刁舍村四组。(96年底之前,沈高隶属扬州,在经过后来一系列行政区变化后,现在隶属江苏泰州市。) 长相:根据《扬子晚报》认尸启事,警方根据尸骨估算她的身高为160cm。但据家人和同学回忆,刁身高在165公分左右,体重不超过50kg。 据同学说,刁爱青本人和照片很像: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嘴角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 90年代没有网络传播照片,报纸不刊登的话,不认识她的人也无从知道她的容貌。我最早听说这个案子时,脑海中自动浮现的、配合这个名字的是一个长发红衣、女性化的形象。很多人同样把这名字的主人想象成一位美貌的女大学生,并自动配上很多关于情杀、虐恋、阴谋论的猜测。 关于刁爱青“漂亮,风流”的传闻在市民中流传,多年后演变为在网络上毫无根据的恶意分析:说刁爱青同时交往多名男友或者交往已婚人士,惹祸上身。 2008年媒体上首次刊登的这张照片打破很多人的想象。 于是又有人认为:这长相太普通了,这起案件不可能是性犯罪,因为此类犯罪无论如何不会在一个女大学生云集的地点挑她下手,或者有针对性地酝酿对她的性侵犯。 【没药花园】我想说句公道话。本案发生在1996年,当年女大学生都是从各个小城市或乡镇考上来,很多都是如此打扮,普遍不化妆,短发女孩特别多。当年更没有智能手机、修图软件。年纪略长一点的同学们看看自己当年的毕业照就知道了。 以如今的审美而言,当年全社会女性的平均颜值或许是低于当下的,但在当年的环境和审美中,刁爱青的长相绝对不丑。应该说中等。下面这张摄于高中时期的红衣照片,她看上去很可爱,秀气。 " 其次,哪怕真是颜值较低的女性,也不能因此排除其成为性罪犯受害人的可能性。譬如,一些性侵犯挑选对象主要考虑的是实施犯罪的“便利”,因此受害人可能是缺乏父母庇护的儿童、智障妇女、因信任而放松警惕的女性友人等等,而无关乎颜值。 家庭:刁爱青的父亲曾当过村中的会计,她的母亲职业未知,家庭较贫困。根据2016年报道,当年刁家四口人的吃穿都出在七亩地里。一件衣服姐姐穿完妹妹穿,失踪时刁爱青身上穿的外套,是姐姐穿了几天后给她的。 刁爱青的姐姐叫刁爱华,1990年参加工作,当时是农转非户口,进了沈高供销社。而她后来的丈夫钱先生于1989年毕业后分在供销社当物价员。两人因为共事而相识、相恋。 刁爱青在复读期间租住在学校旁边的一个民房。到了星期天,她姐姐会接她到自己的准婆家,由准婆婆做菜给她改善伙食。而刁爱青第二次高考失利,也是刁爱华的准公公帮忙托关系就读。刁爱青于95年9月底去南京读书,刁爱华则在12月1日和钱先生结婚。 刁爱华在2000年下岗后,于2002年去苏果超市工作,而钱先生在2002年下岗后,则留在他父亲的机械加工厂工作,不多久又把岳父母也接到了姜堰。现在刁家人已经很少回沈高的家中了。 有一些分析认为是刁的家人作案或者是权贵作案,依据之一是:刁爱青家人并没有要求彻查该案,而是悄无声息地离开。这是不准确的。当年这起案件官方很重视,投入的警力多,力度很大。经历过此案的南大人回忆,当时几乎所有男性教职人员都被排查过。 刁爱青家人离开南京时,只带走了她的一个空皮箱和一个热水瓶,其他物品都留在警方那里。同时,警方还去他们的沈高老家,把刁爱青的书本等个人物品装在三个蛇皮袋全部带走。一个弱势的农村家庭在这种氛围下,也没什么可督促的了,只能等待结果。 根据2016年新闻报道,刁父后来去过南大三次。最后一次是2010年。他当时骨头坏死,向南大“寻求帮助”。他在保卫处坐了一夜,次日,校方给了他不足一万元(扣掉了在南京住宿费),但同时让他打个收条,写明“以后不再找学校”,刁胜民写下了这张收据。 学习: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差不多是中等。 1994年,刁爱青第一次高考失利,随后前往姜堰市育英学社(现姜堰市二中)复读。 1995年,19岁的刁爱青二次参加高考,但是离南京大学最低分数线还是差很多,只被扬州电大录取,上学地点就在姜堰市。刁爱青嫌在本地上大学不好听,不愿意去。而当时刁爱华夫妇打听到,南大有个成教班,是为了解决南大教职工子女上学办的,尚有一个名额。在刁爱华的准公公托了关系后,刁爱青被南大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录取。 根据南京大学官网提供的信息,刁爱青所在的成教脱产班,总共开办过5期。2000年后便不再招收。这个班的性质相当于成人大专班。 刁爱青的成教班开学较晚,由于不是“正规军”,学习与生活相对管理比较松散,大家报到的时间也不一致。大约在1995年9月26或27日,姐姐和姐夫把她送去学校报到。最晚有学生到10月份才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刁爱青上了没几天课,又在国庆节期间回老家沈高过节,大约在1995年10月3日或4日返回南大。 刁爱青入住南大南园宿舍4舍217室(8人间)。这是一栋两层建筑,位于现南园五舍前,已拆除改建。 后来我们搬去鼓楼住的是8舍,八张上下铺排得很紧密,中间是排桌子,就没其他空间了。一整层楼合用一个公共洗手间。每间宿舍的隔音很差。对于推测她被室友杀害、并在宿舍被分尸,是绝无可能的。 刁爱青到南大上学报道之前,已经被指定为宿舍长。其它系或班级也是如此安排。宿舍长主要责任包括维护本宿舍的卫生,监督同宿生遵守校方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用电,用水,外客来访登记,作息时间安排等。 虽然本案引起极大关注的原因之一是冠上了“南大”,但其实刁爱青所在的成教班和真正的南大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刁爱青的同班学生中大多来自本市或其他城市,部分已有工作,社会关系也会比一般的学生复杂一点。因此学生不去上课,不回学校也无人在意。 性格:刁爱青从长相、打扮看,是一个普通的苏北农村女孩。 根据刁爱青的高中同学兼好友回忆,她喜欢王杰、齐豫等嗓音有些忧郁的歌手。从前在寝室,刁爱青总喜欢放下帐子,打开小收音机,轻声唱和《萍聚》,“听起来很有韵味”。 刁爱青喜欢看书。根据同学和家人回忆,她的书籍中有《辽宁青年》、《电影文学》等。周末上街时,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 天涯一个叫“潜水啊潜水多年”的网友在2009年说: “这个人性格比较孤僻,就是爱看书,喜欢逛书店,常去的两个地方南大的出版社书店和新街口的新华书店。出事前些日子,比较反常,她和同寝室的女生说,在逛书店的时候认识了什么人,总抱着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 (总抱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这句话不知道是指刁爱青在宿舍的状态,还是刁描述的书店遇见那人的状态) 由于潜水也是听了其他人的转述,所以真实性未知。据她所言,警方也调查过刁爱青刚认识的这人,并无收获。 朋友形容刁爱青的词汇很一致都是:内向、文静、孤僻。 她喜欢独处,朋友不多。跟熟悉的人比较容易沟通,但爱憎分明,面对于不喜欢的人她不怎么开口。 她平时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 她也会参加学校的一些活动,与人相处较为平和,和同学们都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根据一个高中闺蜜的细心观察,如果谁把她的书弄丢了、破了或者皱了,刁爱青会生闷气,以后她便再也不愿借书给那人看。 这也符合她父亲的说法,他以前责备女儿时,刁爱青很少顶撞,只是自己生闷气,不说话。这与她内向的性格是一致的。 刁爱青有两个高中好友,一个在南京工作,一个在南京航空航天学院读书,在刁去南大读书的100多天内,三个人还会时不时在一起聚聚。她们认为刚上大学的刁爱青,和高中时候相比没什么大的变化。 另一个同学的描述,刁爱青“为人比较规矩,生活俭朴,交际不广泛,对陌生人防备心理很强。” 另一方面,她有点小文艺,“喜欢看书、听流行歌曲、诗歌,有时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写成‘刁爱卿’”。 【没药花园】我格外重视搜集对当事人的性格的陈述。但是“性格”陈述也有很多陷阱,中间经常掺杂了很多“自以为了解却完全不了解”的人提供的信息。 关于刁爱青性格的陈述虽然不多,但高度一致,这对于分析本案非常关键。 刁爱青内向、孤僻,交际圈小,乐于和认识多年的为数不多的熟人交往,而在她这个年纪,熟人来源主要是同学。她和熟悉的朋友在一起,话也不多。以她的性格,如果有陌生人搭讪,她的反应也应当比较回避、冷淡。 同学朋友反映,她们并没有听说刁爱青有过恋爱经历。但她同时是否有隐秘的或者刚萌芽的暧昧,并不能完全排除。 从她极其爱书、爱读书看,如果有人能够取得她的信任,可能和书有关。 根据布迪厄的理论,一个人的品位(包括欣赏音乐)基本上是由其阶层和早年经历决定的,是比较固执的,很难一时改变。刁爱青在高中时喜欢大众流行歌手、喜欢“萍聚”,刚到大城市100来天,会像网友“黑弥撒”猜测的那样突然喜欢上在90年代很小众的重金属摇滚打口碟? 一个比较内向、封闭的人又是怎么在这么短时间内接触并接受这种音乐(并不是指内向的人不会喜欢这种音乐,而是指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如果她的音乐品位发生这么大变化,她的举止、打扮、世界观可能会跟着发生一些变化。但她的高中同学和好友证实,她和高中时没什么变化。 根据同学和家人的描述,刁爱青留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内向而有些小倔脾气的人,若遇到不喜欢的人、不开心的事,她不会强颜欢笑。她的内心世界丰富,但不外露,哪怕生气,也只是自己生闷气,不会和人争执。这几乎可以排除她在大街上突然和一个陌生人因为琐事起冲突,并一发不可收拾。一般对于这种性格的人而言,她主动造成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几乎为0。他们总是在被动地应对这个世界。 " 遇害前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刁爱青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姜堰高中好友p的20岁生日聚餐。这个同学也是后来接受记者采访的同学之一。她与刁爱青是94年高中同学,同年高考考入南航,当时是大二上学期。参加生日聚会的还有其他几个老乡。当晚,刁并未回校,而是与p同住,次日返校。据这同学回忆,刁爱青参加聚会时,像往常一样没怎么说话。 1996年1月8日(星期一),刁爱青回到南大,当日大部分时间在宿舍内睡觉。据她闺蜜反应,刁爱青在高中时若痛经就会请假在宿舍睡觉。所以她家人推测,她当时也正处于生理期。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与刁同宿舍的女孩违规使用电磁炉被发现,老师要求均摊罚款100元,刁当时是宿舍长”。虽然普遍看到的信息是罚100元,但我也有读到“知情人士”说其实是罚了2元-5元。以1996年的消费水平,我认为罚5元比较可信。 上午:做了什么不清楚。 中午:刁爱青在逸夫楼上计算机课时,中途离开,回到了宿舍。(不确定) 下午:室友去上课时看见刁“因身体不舒服”,在床上呆着,依然没去上课。 下午:一直都在寝室睡觉。由此可见,她当时很可能还处于生理期。 傍晚:她在晚上5点出门。 事后警察到宿舍勘察,发现她的铺位很整齐,铺着被子(中午是叠起来的),蚊帐拉拢,似乎并无长时间外出打算。 (结合此前下午她一直在睡觉的说法,我认为被子不是出门前特意铺开的,而是睡了一下午,起床后没有叠起被子。) 当天傍晚的温度在0度左右,南京没有暖气,学校宿舍也不带空调、取暖器。屋内屋外走到哪儿都很冷。据家人回忆:刁爱青出门时穿了一件藏青色带帽短呢风衣,前胸和肩膀上有大片红色。那种外套当年比较常见。案发后,警方还找了件一模一样地带到南大展示,向学生征集刁爱青失踪当晚的行踪。 据自称南大同期校友发帖述:刁爱青是从小粉桥的小侧门离开的。而警方告诉她的家人,有目击者看见她出校门时手上攥着一些零钱。 关于刁爱青傍晚离开宿舍去做什么,有各种说法。 a、刁爱青可能因室友违规用电拖累自己被罚而生闷气,离开学校散心。 b、刁爱青睡了一天饿了,出门找食物。当时青岛路周边一带小饭馆还是很多的。(5点时学校食堂在营业,刁爱青刚损失了钱会去校外买吃的吗?我问过爱青的姐姐,她也说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一般,爱青不会到校外吃”。所以我认为她出校门的目的不太可能是找饭馆。) c、据天涯汇总贴称,警方认证的目击信息为:刁爱青曾于1996年1月10晚上在南大附近平仓巷的文具店购买圆珠笔笔芯和卫生巾/纸。(目击证人称看到她的时候是六点多。) d、有目击证人称见到受害人当晚理过发。 以上证词的可信度如何? 要知道刁爱青1月9日已失踪,1月19日首次发现尸块后警察才开始调查。警方真正入驻南大,搜集对刁爱青遇害前的目击证人应当在1月22日确认尸体身份以后。那时距离失踪当天已过去13天。如果1月9日遇见她那一刻没有刻意记忆的情况下,人在回忆时很容易出错。 可能有哪些错误呢? 一、除非是认识她的人,否则可能认错人,只是当晚在路上看到穿类似外套的短发女孩(当年很普通的形象),就告诉警方了。 二、人没认错,但记错哪天,比如7号、8号傍晚遇见的,说是9号。 三、当天具体几点钟搞错,比如五点见到她的,说成六点。 【没药花园】刁爱青最后一次被人目击是在她离开宿舍不久后。有的说在7点多看到她出现在青岛路/平仓巷;警方悬赏通告说她在鼓楼区汉口路附近失踪。 如果她是从小粉桥的侧门出去的,那么她可能从汉口路一直走到了青岛路/平仓巷,也已经步行了不少路。 把南大校园想象成一个长方形,那么汉口路、小粉桥、广州路、青岛路/平仓巷是围绕南大宿舍区的四条边。这一路上都很热闹。 "(没药花园制作) 此后她的行踪不再被目睹。这存在两种可能性:一、她就在学校周围遇害;二、她主动去了更远的地方,并在别处遇害。 刁爱青会不会在寒冷的、又是非周末的夜晚去一个更远的地方?我认为不太可能。从其他人的描述中可见,她当天的状态很像处于例假第二天,前一天和当天下午卧床是因为痛经。 哪怕黄昏时有所好转,以她的性格和当时的身体状态来说,此次外出应当只是进行一些有必要的、近距离的活动:比如采购卫生巾一类生活用品。南大周边商业发达,基本什么都能买到,她完全没必要走远。 同时考虑到她身体不适,可能没有太多胃口,她在5点多时并不急着吃饭。 有人猜测,她早在几天前就和某人约好了傍晚要在别处见面,因为不想爽约,才不顾身体不适,在傍晚出门。但我认为如果她5点出门如果是为了赴约,就与她绕了一个大圈,不慌不忙地去平仓路购物、理发(存疑)的状态不符。 刁爱青的家人向我强调一点:刁爱青不会骑自行车。 综上,我的判断是,爱青本来是计划在周边活动,进行一些必要的采购,可她却在那里偶遇某人,此人以诱骗的方式,把她带去了其他地方,或者她自行为了寻求服务走入某个场所后被囚禁…… 发现尸体 1月18日(星期四),南京的天气:大到暴雪。这场雪一直下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1月19日(星期五),由于大雪,本该在清晨四、五点进行的环卫工作推迟,直到上午雪停后才进行。 a 区域 (1)一个打扫卫生的妇女在新街口华侨路一个建筑工地的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塑料袋,包中装有500多肉块,约重0.8kg,但未报案。 (2)此后,她或者另一人又在大涧银巷13号垃圾堆发现装有同样尸块的袋子。有说法是用垃圾袋装的(有“知情人”强调不是现在我们常用的黑色垃圾袋,但也有“知情人”说就是黑色垃圾袋)。这一袋约重0.7kg。 该环卫工人以为是猪肉,把袋子捡走。她结束工作回家,在家中清洗肉片时,发现里面夹了有三根疑似手指,随即报案。 第一批赶到的警员确认是人体后做了大致汇报,市局与环卫部门沟通后,做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捜査垃圾点的指示。前后大约30分钟。 关于这两处地方哪个先发现,有相反的说法。但因为这两个地方挨得很近(都处于这张地图的a位置),都靠近新街口,且发现时间接近,所以我认为其内部顺序不太重要。 有天涯网友指出,“大涧银”发音类似于“大贱人”,凶手把它作为首个发现地点,实际是表达自己对刁爱青的侮辱态度。但我认为这是扯淡。 凶手哪怕有目的地决定哪个地点先抛尸,也不可能有能力决定哪个地点首先被发现。而且实际大锏银这个名字很诗情画意。《石城山志》记载:“以雨后山水入涧,其色如银。”名涧银巷,后来被讹传为锏。 由于这两处是在1月19日上午就发现,所以可以确定凶手在1月18日夜间至19日凌晨抛尸。 a区域尸块的发现直接导致后面的大搜索,以及后来b和c区域的发现。 " b 区域 1月19日周五上午接到报警后,警察立刻开始对周边地区垃圾堆大范围进行搜索,寻找碎尸过程中使用了军犬。很快,他们在南大南园小粉桥路段四个小区门口的垃圾箱内又分别发现了两个旅行包和其他垃圾袋。它们的发现顺序同样不太明确。 (3)在一个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的灰黑色旅行包内,装有内脏和碎尸,重约5kg。这个包疑似是在南京警方刊登的悬赏通知中的“仿牛筋枕头包”。 "(不是本案证物,只是我找的示意图) (4)在一个印有“桂林”字样和图案的人造革旅行包内,装有较完整的肠体组织和肉块,约重6.5kg。 根据天涯上一个应当是参与过办案的网友描述: “肠体组织较有规则性,按装尸袋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掺杂部分碎肉块,部分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5)(6)另有两袋尸块也在小粉桥附近小区的垃圾堆里找到,分别为0.6kg。 以上四个包裹发现地点极为接近,是罪犯最为密集抛尸的地方。而且可以看出罪犯的分装方式:比较重、目标明显的骨头,用结实、不透明的旅行包来抛弃;垃圾袋只用来装小量肉块。 (7)1月19日或20日,在南大校医院汉口路小门后发现一个塑料袋,袋子破裂,重约0.8kg。 (8)1月19日或20日,在天津路门内计算机房中心旁(现消防大厦后)树林发现抛尸。 (9)1月20日,在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的马路边,某公交车站点附近,发现一个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上有“中旅社”标签,内有较完整的人体骨架,重达7.5kg。 (10)1月20日或此后,在南大校园体育场的树洞内发现抛尸,重约0.6kg,可能包含子宫。据说这一处是在对南大进行大规模排查时发现的。 以上所有地点位于地图上的b区域,即南大附近。除了小粉桥小区垃圾堆是和a区一样确定在19日发现的外,其他部分都位于南大校园,可能是第二天或更晚发现的。 " c 区域 (11)1月20日(星期六)傍晚,c区域发现抛尸。水佐岗三乐电器家属区某垃圾桶发现床单包裹的可疑物品,一张完整的床单被撕成两半,一半装有头颅和尸块,并有血手印。重3kg。 (12)另一半床单装有血衣裤,据说在内衣上发现指纹。有一种说法,受害人的衣物和肠子一样,折叠得很整齐,重1.5kg。 证据表明,衣物等,床单等都应该是案发的19日后抛出的。 之后几日,在c区域某下水井盖下找到被勾住的红色外套,里面包有尸块。有人怀疑它原本应该与其他衣物抛在同一处,可能被拾荒者误拾后又丢弃,因此发现较晚。 发现水佐岗附近的尸块和物证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现尸块,可能是此前搜索遗漏,也可能是凶手还在陆续抛出。 【没药花园】开始发现的尸块都是抛在垃圾堆里的,比如a的(1)、(2)和b的(3)-(6)。把尸块丢在垃圾堆,比较好理解。垃圾堆是普通人避之不及的地方,里面出现什么都不会引起注意。如果幸运的话,垃圾车还可以把这两只旧包和塑料袋当做普通垃圾运走。为了浑水摸鱼,如今国内外凶手依然会把尸体丢在垃圾场/垃圾堆。 但后来那些抛尸点就有点奇怪了。人流密集的医院门口、体育场树洞、小树林附近,公交站台边。特别是那个双肩包,里面有人体骨架,却丢在了马路边。塑料袋或者背包出现在这些本不该出现的地方,算是异物,极容易引起好奇之人的注意。哪怕碰巧几个小时内没人打开,没多久也会被发现,更不可能被侥幸运走。 由此可见,ta后面几处抛尸的目的和a区的明显不同——ta不再奢望“让尸体消失”,而是希望“尽快脱手”。 但“尽快脱手”的地点可以有很多,为什么要扔在离先前抛尸的小粉桥一墙之隔的南大校园?只能解释为:ta感觉到“尽快脱手”的迫切性时,刚好身处这个位置。 一种场景可能是这样的。ta在19日晚上背着双肩包,骑着自行车故意靠近南大旁边的巷子小粉桥(ta昨夜抛尸的地方),当时天气寒冷,路上行人不多。装尸块的塑料袋可能在ta的车篮子里,外面或许还有其他包装。 ta对a区的两个小体积塑料袋比较放心,但一直担心抛在小粉桥垃圾堆的那两个装内脏的显眼的旅行包会暴露,所以想回来看看到底清运没。 ta远远地看见了小粉桥附近有警察/军犬/或只是拉起的警戒线(当时警方还未把视线转移到南大校园内),立刻感到不妙。ta当时或许怎么都没想到,引发报警的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塑料袋里已经剁断的手指。 此刻ta的背上和车篮里都有尸块,心情有些慌乱。于是,ta又拐上汉口路,立刻把挂在车把手的垃圾袋,扔在了校医院门口。随后ta从汉口路校门进入南大校园,兜了一圈后在体育场随手扔掉一包。最后ta从北三门离开校园,到了天津路公交站,卸掉了双肩包。 也正是他无意中抛尸南大的举动,误导了警方,转移了警方的视线。 根据网友nxc2015所说:“曾有警员在案发开始提议,重点巡查南大饭店,小吃部,小餐馆等餐饮场所的下水,在附近的下水管道察验血迹,油脂或人体特征物证,但因警力所限,加之随后又出现新的抛尸,视线重点转移到南大校园内。” 但事实上,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ta居住在南大,或者和南大有直接的牵连。 ta猜想警方很快会挨户调查,于是迫切需要丢弃掉尚在家中的头颅和衣物。这也是指向最明显的两样东西,一旦建立起这两者和ta的联系,ta肯定会被定罪。 既然a和b区已经被发现,ta只能避开这一带,选择新的抛尸地点。 19日深夜,ta把床单一分为二,裹起剩余的尸块,运送到了水佐岗那里的垃圾堆,并把两个床单都抛在那里。之所以用床单,我相信ta家中已经没其他闲置的包,翻出那两个陈年旅行包和旧双肩包已是无奈之举。而ta近期出门使用的包太容易被认出,显然不能使用。 之所以还是扔进垃圾堆,ta必然存在侥幸心理,希望这两个包裹能混在垃圾中,迟些被发现,甚至能被运走。 ta前往水佐岗时,应当是选了一条避开a和b的路线。 认尸 1996年1月20日,警方发了协查通报,各大企事业单位高校等近期有无女性人员失踪或长时间缺班,并告知部分衣物特征。 当天,刁父接到南京大学保卫科的人的电话,询问刁爱青是否在家。他这才得知,女儿离校失踪已约10天。 刁父否认女儿在家后,南大应当很快把失踪人员名单反馈给警方。 1月20日中午,刁爱青父亲和刁爱华的公公一起乘车前往南京。警方对他作了笔录,详细询问了刁爱青的身体特征以及衣物鞋子等形状。 1月20日晚上,漆黑的雪夜,六辆警车来到住在江苏省姜堰市(现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的刁家调查。当晚,刁爱华和她先生搭警车前往南京,于下半夜到达华侨路派出所。 1996年1月21日,刁父在南京大学宾馆内看到当天的《扬子晚报》头版中缝刊登了一则“认尸启事”:“1月19日,我市发现一具无名尸体,女性,20岁左右,身高1.6米左右,体态中偏瘦,眉毛较浓,右面颊有一黑痣,右耳垂侧有一绿豆大小的黑痣。” 21日上午,当刁爱华和钱先生到南大招待所和刁父会合时,刁父手里拿着《扬子晚报》对女儿、女婿说:“人没了。” 警方没有安排刁爱青的家人都没有认尸。钱先生曾提出家人想看一下尸体,但鼓楼分局的一个副局长劝他们不要看。他说他们经常接触尸体的刑警看了,都没人敢再吃红烧肉。 网友“bvbvbv1232012”的回忆,认尸是由校方完成。“校方代表3人,学生代表6人,照片辨认不能确认,辨尸4人,有部分心里准备,看后全扛不住,吐得吐,哭得哭,同寝室的确认。” 1月22日周一,专案组进入南大,距刁爱青失踪已有12天。 据称后续在南大南苑西门、汉口路小学、青岛路等地还发现零星抛尸。 1月23日中午在校医院后门(邻老四舍)发现抛尸。最后一次抛尸疑似在珠江路公共汽车站,发现蛇皮袋装的尸块。 后面几次抛尸情况都未证实。天涯网友“dragut”提供的抛尸图标中也未把这些列出(下图)。“dragut”把这些尸块相加大约为32kg,而刁爱青的体重之前估计大约50kg不到,相差不大,毕竟尸块比起人体还损失部分水分、组织液、以及8%血液等等。 当然罪犯抛的尸块也可能不止表格这些,毕竟垃圾堆附近肯定很多野猫、野狗出没,叼走一些也不稀奇。 " 【没药花园】虽然刁爱青已经失踪了十天以上,没回到那张被子打开的床上睡觉,也没去上课,但在1月20日之前却没有人“正式”报告校方或者报警。(不排除有学生向老师提过,未引起重视。) 如果有学生老师正式报告校方的话,肯定校方早就有人和刁爱青的父亲联系,确认其行踪。 这再次证实两点:一,成教班管理的松散和混乱,在浦口校区读本科的张来玉出走第二天校方就开始找人了。二,刁爱青性格“孤僻”,在开学三个月内并没有和某位舍友或同学走得特别亲近,以至于身边没人对她的消失引起警觉,或试图寻找。 从抛尸地点看,我也赞同罪犯是骑自行车/脚踏三轮车之类人力交通工具抛尸,其次是坐公交车。 理由有几个: 1,提着装满尸骨的手提包、垃圾袋甚至染血床单去抛尸,如果挤公交车的话,气味、形态可能惹人注意。 2,步行或者坐公交车效率低,手提无法拿多样,需要不断往返家中,两个晚上无法完成; 3,抛尸地点相对集中,a和b区域相距一公里,而b和c相距约三公里。如果拥有汽车的话,显然活动范围半径可以更大,可以抛到长江或者附近荒山去,正如现在私家车普及后大部分抛尸案做的那样,且1996年南京拥有汽车的家庭比例很少; 4,同理,如果有摩托车,也可以适当扩大抛尸范围,不用冒险选择闹市区。 抛尸总共发现了十几袋,容器有提包,背包,床单,罪犯多次、多次抛尸,时间从18号晚上一直到19号晚上。我认为ta主要是在晚上抛尸。由于是隆冬深夜,寒冷,加上大雪,当时户外人很少,ta出门抛尸被目击和认出的概率大大降低。 那么分尸现场应该处于哪个位置? 根据nxc2015:“水佐岗发现大量人体表征物证后,对附近住户进行了严格的排查和搜索,对住户的厨房,厕所,卫生间都进行了细致的检查,进行了大量的排查工作。但遗憾地没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显然,罪犯的住所或者分尸场所并不在水佐岗,警察找附近居民只是徒劳。 抛尸“头远身近”的原则:害怕被发现的罪犯倾向于把指向明显的头颅抛在距离自己较远的地方,把身体部分抛在离分尸地点较近的地方。如果按照这个原则,罪犯本人的分尸地点距离a和b略近,距离c较远。 但我也不认为ta和c区毫无联系。ta选择c区域水佐岗,应当是和此地有较远的关联性,譬如,有不太熟的朋友/远亲住那一带,或最近参加某次活动到过那里。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看过一个实验,让一批参与者为自己的保险箱设置一个不会被猜到的密码。这批参与者没那么笨,显然他们不会设置自己或家人生日、大学毕业日期、电话号码等等显而易见的直接与自己关联的数字。 其实掷骰子一般凭空抽取一个完全无意义的数字,最不容易被猜到。但最后结果显示,参与者想的密码最终还是与他们的生活具有一定相关性,比如岳父的车牌号,比如某个小学同学的生日等等,在相关性的基础上再进行故意的替换…… 同理,罪犯抛尸希望不被破解,肯定需要回避与自己直接关联的场所,不会抛在自家小区,或者公司的垃圾箱。如果ta生活/工作在南大,我相信ta不会把尸体抛在与自己直接关联的场所。 但ta也不会选择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场所。这个过程其实暗示了罪犯也在寻求心理安全感:究竟什么距离才是让ta觉得既在掌控之中,又能置身事外? 综上,第一现场不在新街口、南大、水佐岗任何一个区域。但ta对新街口和南大周边相当熟悉,平日里经常在这里出没。ta距离新街口最近,距离水佐岗最远,对水佐岗相对没那么熟悉,但偶尔也会因为某些原因拜访那个地方。 " 对尸体的处理 我在本篇开头就说过,本案如此特别原因之一在于尸体最后呈现的面貌。我多年前搜过此案,当时并没有现场照片。而大半年前我又用“刁爱青”的名字百度此案时,百度第一页上方直接跳出尸体照片。 当时我在国内做调研,独自住在某群租屋的一个房间,经常在夜间看案件,属于神经比较大条。可自从看到本案的某张照片后,连续一个星期都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有一张是尸体的头部、骨架拼凑一起,摆放桌上,从头颅面容看和刁有几分相似。有网友告诉我,这张骨架拼凑图也不是刁爱青,而是南京另一起杀妻案,那么我暂且不把它当做本案的照片。 以下对尸体状态的描述,主要结合了网上可信度较高的网友的叙述。 1、首先,尸体的四肢和头部被较锋利的刀刃切割,均在关节处下刀。据说四肢切割一次成型,但骨架没有再进一步剁小。(我因此怀疑分尸现场隔音不佳,不能进行大动作的剁骨) 2、肉被剔了下来后切割成2000多块,体积较平均,每块2-3cm那么大,肉色淡(可能因为被开水烫过)。尸块切割得比较齐整,但并非绝对整齐。经过多切口的对比勘验,碎尸所用的刀具非医用手术刀。锋利的菜刀是符合的。 3、左右手都有手指切割,但是不确定是否有缺失。 4、内脏器官被分别丢弃,后来法医经过拼凑、清点,发现内脏齐全,子宫也在。除很小部分骨架缺失外,尸体总体完整。 5、头颅、部分尸块及内脏,应该是被开水烫过或者被开水浸过,而不是此前说的被开水煮熟。部分尸块有被冷冻过、部分有被浸泡过的迹象。(这暗示凶手独居、有普通家庭用冰箱、有厨房) 6、刁爱青面部完整,没有被刀剁过,没有毁容。只是没有右耳,残存根部。面部呈现不同程度的猩红色,脸颊最红,中间次之,皮肤完好,可见黑色头发也在。 7、尸块和骨架叠放较有规律,其中一个桂林山水旅行包内装有较完整的肠体组织,放置较有规则性,按装尸袋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掺杂部分碎肉块,部分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根据淘宝店家描述,这个包长约50厘米。那么四层半的话肠体大约2.25米长。这个信息在下篇中分析凶手时会用到)。 8、衣服都是完好的,没有外力撕扯,叠放整齐。内衣是秋衣,沾了很多血,未知外衣、裤子是否有血迹。经死者父亲确认衣服、裤子、鞋子都在; 9、床单为苏州某织造厂生产的普通床单,用旧了的,因市场因素已在数年前停止生产。在床单、内衣和旅行包等物品上发现有血手印、指纹及皮屑,据说提取到部分dna物质,通过交叉比对属于同一人,且为男性。 10、旅行包发现了黑火药残渣,还有管型印记,推测是鱼竿。尸块中发现混有木屑和猪肉屑。据说还有发现水泥渣和纸屑。怀疑是在卫生比较差的环境里进行碎尸。 11、尸块或包装物上发现有猫毛和棕毛的痕迹。无法证明碎肉中的猫毛是否是垃圾桶中进出的猫所遗留,因为别的碎尸中也发现了猫毛。经勘验,分析最大可能是凶手分尸环境造成,也就是说,凶手养猫。 至于棕毛,90年代在江苏很多人在冬天使用棕绷床,也可能是清洁用的棕毛刷。 " " 以上内容主要来自天涯网友“nxc2015”和“纯真农民2016”等网友,可信度较高,我融合了一点其它地方得到的信息。 【没药花园】本案有许多矛盾的地方。凶手费了很大劲在分尸,看似竭尽全力掩盖罪行。但其实最明显的指向谋杀和死者身份的东西却都没有有效处理:比如头颅还能辨认容貌,完整衣物都在。 那ta把尸体切成2000多块有什么意义?ta为什么要抛洒在闹市区多个地点?是挑衅警方还是没有更好的选择? 这些我都会在下一篇分析。 " 死亡时间和死因 死亡时间: 刁爱青1月9日失踪,1月19日首次被发现尸体,13、14号是周末。 根据nxc2015:“对未被开水处理过的尸块的勘验,刁爱青失踪后约存活三天,确定最晚死亡于1月14日,据称对肠胃内容物的勘验推测曾喝过水但没有吃食物。” 还有一种说法是,刁的尸块上出现绿斑;冬天人死后,尸体大约在72小时-120小时(3-5天)会出现绿斑,所以至19日发现,她至少已死亡3-5天,当然如果绿斑色深面积大,她可能死亡更久。 两个信息结合看,刁爱青应当是在1月9日至14日之间某一天遇害,她在被杀害前,最长可能被囚禁四天。 如果刁爱青1月9日晚5点出门时应当没有吃东西,这符合“据称对肠胃内容物的勘验推测曾喝过水但没有吃食物”。她如果没有立刻遇害,那么接下来的几天中,她可能遭受了饥饿折磨。凶手不供食物,应当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她长久活下去。 这也是说得通的。从一方面说,有一大具逐渐腐败的尸体在家,夜长梦多,凶手肯定希望尽快处理转移,如果9号遇害,不太可能拖到19日才第一次抛尸。因此死亡时间和第一次抛尸时间不会相距太远。 从另一方面说,进行如此复杂的肢解、碎尸工作,一、两天是不够的。凶手也需要有思考过程、心理和体力休息的时间。 13、14日是周末,我猜测凶手是在其中一天,把奄奄一息、甚至可能处于昏迷捆绑状态的刁爱青杀害。 15-18日的四天准备,直到19日抛尸,时间上是合理的。 死因:无法确定。 由于死者的皮肉都被剁碎,但内脏完整,这给检验死因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无法确定死因”这句话要这么理解:能够通过完整器官查证的死因都被否定了,而剩下的一些可能的死因则因为尸体状态而无法验证。 1、刀刺或者枪击。(否)“发现的碎尸块和内脏,勘验未发现刺伤,枪击。” 2、交通肇事。(否)“骨骼亦无骨折或重创痕迹”;刁的衣服也没有破损。 3、头部重击,颅脑损伤。(否)“头部未发现有被击打痕迹。” 4、掐脖子窒息而死,据称未发现玫瑰齿(掐脖窒息死亡经常会/不是必然出现)的迹象。但机械性窒息不止掐脖子,如果是捂住鼻嘴呢?死者的口唇、齿龈一般会有损伤。 5、溺水。(否)会在呼吸道、肺部有表现。若在江湖中溺水也没必要碎尸了。 6、中毒?(否)应当也可以从器官上得到线索。且我也认为人已经在手上了,下毒致死可能性极小。或许曾使用安眠药辅助犯罪。 目前来看,余下不能排除的死因还有一种,直接用刀砍受害人脖子。 1996年1月30日后,放寒假了,师生陆续离开校园,给办案增加了难度。 1996年4月,一无所获的专案组最终撤离了南大。 直到2008年7月,警方才抽取了刁父的血液做dna化验,正式确认尸体为刁爱青。 资料来源: https://news.ifeng.com/a/20160914/49969504_0.shtml https://news.qq.com/a/20080728/001505.htm https://www.douban.com/note/326066584/ https://bbs.tianya.cn/post-free-5581083-1.shtml https://bbs.tianya.cn/post-free-1751165-1.shtml https://bbs.tianya.cn/post-free-2353816-1.shtml 阅读完可以点下关注哦,没药花园头条号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国内外大案、迷案。
董璇,谷嘉诚,苏小玎,吕艳蓓,张雨..
全24集

卿卿我心

主演:程潇,谷嘉诚,王一菲,杨泽,王艺诺,海一天
简介:程潇官宣新剧《卿卿我心》,男主是男团成员,配角班底令人满意 近日,古装甜宠剧《卿卿我心》首次曝光了演员阵容及定妆照,男女主角的古装造型很有cp感,就连一众配角班底也十分令人满意,这部古装甜宠剧有希望成为下一个爆款! " 《卿卿我心》讲述的是毫无灵气却元气满满的废柴女路卿卿与表面纨绔却睿智暖心的傲娇王爷南宫一昕的故事。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因为肢体接触擦出了灵力的火花,老天为废柴关上了一扇门,又为废柴送来一个人形修炼充电宝,“充电式修炼”进阶为“充电式恋爱”,这样的剧情也是十分精彩了! " 程潇化身为温柔小仙女路卿卿,谷嘉诚倾情演绎纨绔世子爷南宫一昕,风流公子哥的模样很有感觉。谷嘉诚和程潇两人的古装造型更是配一脸! 作为一部古装甜宠剧《卿卿我心》在演员选择上很有看点,女主路卿卿由程潇饰演。程潇本身甜美的外形很贴合角色,想要演出元气满满却毫无灵气的废柴女路卿卿也是有一定难度的,不然一不小心就容易演成傻白甜。 " 程潇的甜美形象很加分,古装造型粉嫩粉嫩少女感觉,一直以来程潇都是现代剧居多,这次在《卿卿我心》中尝试古装造型,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与程潇搭档的男主身份同样让人期待,从演员定妆照中可以看出,这次的男主是x玖少年团成员谷嘉诚。对谷嘉诚有所了解的观众应该知道,之前热播的《锦绣南歌》中,谷嘉诚饰演的刘义宣十分圈粉,即使和秦昊这样的实力演员演对手戏也丝毫不逊色。 " 从演技上来说,谷嘉诚还是十分值得期待的。这次谷嘉诚饰演的角色是个表面纨绔实则睿智暖心的傲娇王爷,这类角色也是谷嘉诚比较擅长的。人物性格上有了强烈反差,其实演绎好的话更容易圈粉。 除了男女主的人选让人期待外,一众配角演员更是令人满意。王一菲、杨泽、王艺诺、邱虹凯、宋文作等人出演,还有特别演出的实力演员海一天,这样的演员阵容也是非常精彩了。 王一菲从《香蜜》开始被关注,之后还出演除了《漂亮的李慧珍》、《局中人》等多部电视剧,不论演技还是颜值上都非常让人期待!这次在《卿卿我心》中王一菲的古装做造型很惊艳,一点不输女主程潇。 " 杨泽在《看见味道的你》、《招摇》等剧中有精彩演出,这次饰演的角色,从定妆造型上就非常圈粉。王艺诺在《太子妃升职记》、《无心法师2》中让人印象深刻,作为一位有实力的年轻演员,这次在《卿卿我心》中饰演的菀青楚楚动人,光是看海报造型就让非常喜欢了。还有特别演出的海一天,在剧中饰演路鸿竹,定妆照就透露出霸气十足的感觉。 " 《卿卿我心》这部剧的演员阵容精彩了,程潇主演的这部新剧,男主是男团成员谷嘉诚,就连一众配角演员班底都十分令人满意,对这部剧你有什么期待吗?欢迎留言!
程潇,谷嘉诚,王一菲,杨泽,王艺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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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追击

主演:欧豪,谷嘉诚,俞灏明,阿如那,黄尧,高至霆,王雨甜,史彭元,蒋雪鸣,柳俊岐,梁永棋,董博睿,金钟,陈天明,九孔,徐光宇,王楷勝,尤勇智,邵兵,杜源,钱波,庞煜宸,赵
简介:8月25日,由邱礼涛执导的电影《绝地追击》正式上映。《绝地追击》由爱奇艺影业出品、邱礼涛监制并执导,欧豪、谷嘉诚、俞灏明、阿如那、黄尧领衔主演。影片还原了边境缉毒一线武警与毒贩上演正邪对决、生死追击的故事。影片精彩刺激高潮迭起,剧情峰回路转扣人心弦。 " 据悉,《绝地追击》根据真实案件改编,讲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在西南边境边防武警特战队与武装毒贩之间的较量。在一次任务中,武警边防战士得知贩毒团伙将在山洪暴发时趁乱转运一千公斤的毒品,一旦运送成功,后果将不堪设想。追击过程中,两者在洪灾逆境中展开殊死战斗,正邪双方进行生死对决。 " 南都记者在已放出的预告中了解到,影片中武警边防战士遭遇泥石流被掩埋,俞灏明饰演的班长孙季一边反复呼喊,一边徒手挖泥救战友。飙车追击、爆破火拼、丛林追逐、激烈枪战等惊险刺激的场面轮番上演,令人血脉贲张。预告片最后涌入的大批毒贩也为影片留下了悬念。 此前,邱礼涛执导的警匪动作片《扫毒2:天地对决》《拆弹专家2》两部作品票房均破十亿。《绝地追击》是继《拆弹专家2》《扫毒2天地对决》之后,邱礼涛首次挑战灾难动作类型大片,亦是国内首部边境剿毒题材的电影。为了真实展现武警边防战士在任务中所面对的恶劣环境,《绝地追击》剧组扎根西南边陲的热带雨林深处实景考察与拍摄,摄制组甚至在山地灌木丛中特别制作了模拟“洪水”的装置,以求达到更逼真的灾难动作场景呈现。 在艰难的拍摄环境中,每一个演员都全力以赴、挑战极限。饰演武警战士的演员高至霆,主动要求把脸埋进土里,只为体验真实窒息感、还原山洪中武警战士面临的切实处境。导演邱礼涛感慨道:“这部戏的拍摄过程处处有挑战,无论是技术还是心理(层面),我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样极限的操作。”主演欧豪分享道:“这样的拍摄经历,是以前没有过的。但为了还原一名武警战士的真实状态,我们拼了!” 采写:南都记者林经武 图片:片方提供
欧豪,谷嘉诚,俞灏明,阿如那,黄尧..
24集全

拆案

主演:董璇,谷嘉诚,苏小玎,吕艳蓓(演员),吴晓敏,闵政,崔鹏,张雨绮,乔振宇,卜宇鑫
简介:" 《拆·案》 主演:董璇、谷嘉诚、苏小玎、吕艳蓓、张雨绮、乔振宇 " 讲述了:上海法租界中央巡捕房探长顾远与法医车素薇联手破案的故事。 " " " " 演员表 " " 《拆·案》定档12月21日,爱奇艺独家上线,vip会员首更12集,每周一周二各更新4集;非会员每周一周二各更新2集。 " "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 欢迎加关注、点赞。
董璇,谷嘉诚,苏小玎,吕艳蓓(演员..
全24集

拆案2

主演:董璇,谷嘉诚,苏小玎,吕艳蓓(演员),韩栋,张沐兮,何花,关悦
简介:收录于合集 #全国法院优案评析75个 #案例研究149个 " 中国应用法学 《中国应用法学》(china journal of applied jurisprudence)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学期刊。本刊面向学术界及实务界,集中展示司法改革经验和司法实践最新研究成果。 501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 全国法院优案评析 · 编者按 应用法学从真实案例中来,并以襄助裁判、服务司法作为最终目标。《人民法院案例选》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是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负责研发的主要案例研究成果和载体。其中,《人民法院案例选》创刊于1992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最早创办的案例研究品牌性刊物。近年来作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成果之平台,《人民法院案例选》收录了全国法院年度优秀案例分析,在全国法院、社会各界产生广泛影响、取得良好声誉。为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宣传,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及时展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动态,《中国应用法学》微信公众号自2022年4月起增设“案例研究”专栏,每周推送“全国法院优案评析”,从新近编辑出版的《人民法院案例选》中挑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梳理裁判要旨、解读裁判规则、分享司法智慧,为法律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实务参考。 " 当事人对被强制拆除后原址重建的违法建筑物的强拆行为不具有诉的利益 ——陈某不服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 编写|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毕飞飞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宫晓燕 (刊载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编:《人民法院案例选》2023年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23年版) — 裁判要旨 涉案建筑物原址上的建筑物因没有合法审批手续被依法强制拆除后,当事人未经审批在原址上自行重新建设涉案建筑。当事人对被强制拆除后原址重建的违法建筑明显不具有诉的利益,其对涉案行政强制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具有司法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应裁定驳回起诉。 案件索引 一审: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20)鲁1002行初28号(2020年7月9日) 二审: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0行终118号(2020年10月19日) 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诉称:原告通过置换租赁使用涉案土地建设仓库。威海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确定原告上述土地范围内建筑为违法建筑物,转交被告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羊亭镇政府)处理。2019年9月4日,环翠区羊亭镇执法大队接受被告委托,对上述建筑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被告未向原告出示行政执法证、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被告上述行为明显违反行政执法程序,且未告知原告上述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限,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被告羊亭镇政府辩称:只有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才是可诉的行政行为。本案中,原告原位于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因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被强制拆除。原告在原违法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后,再次未经许可自行在原地实施搭建行为, 被告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对涉案建筑物的权益主张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原告提起的确认涉案强拆行为违法之诉,缺乏诉的正当利益。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14日,鲁东村与案外人谷某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5月17日,原告陈某与谷某某签订《土地转租合同》,约定谷某某将上述地块转租给陈某。6月24日,陈某以谷某某的名义向鲁东村缴纳了土地租赁款112800元。原告陈某在上述土地上建设仓库用于企业经营,所建仓库没有建设审批手续。 2017年3月3日,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原告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鲁东村集体土地建设仓库的行为违法,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罚款121650元。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2月25日,一审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18年1月,羊亭镇政府根据上述行政裁定将原告陈某违法建设的部分仓库强制拆除。 2019年3月,原告又自行在拆除原地搭建棚子,没有履行建设审批手续。2019年3月27日,威海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确定原告上述土地范围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并作出《监察督办单》。2019年9月4日,被告羊亭镇政府组织羊亭执法中队对原告搭建的棚子进行了强制拆除。原告对该强制拆除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9日作出(2020)鲁1002行初28号行政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 宣判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2020)鲁10行终118号行政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法权益可能受到行政行为的侵犯是获得诉讼资格的基本前提。若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明显不具有值得保护的合法权益,则不具有诉的利益,不应赋予其诉讼资格。本案中,涉案建筑物原址上的建筑物因没有合法审批手续被强制拆除后,陈某在原址上重新建设了涉案建筑物,无合法审批手续及产权证明,其对涉案建筑物明显不具有值得保护的合法权益,其对涉案行政强制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具有诉的利益,依法应予驳回。综上,原审法院裁定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案例注解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应当具有通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予以解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司法裁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可以从诉讼主体、诉讼客体两方面进行考察。从诉讼主体角度,要考察法院对特定当事人间的纠纷有无必要进行审理和判决,即当事人适格或正当当事人的问题;从诉讼客体角度,要考察诉讼请求本身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实效性,亦即诉的利益问题。本案焦点在原告对被拆除建筑是否具有诉的利益,由此判断其提起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司法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一、行政诉讼中诉的利益界定 诉的利益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上的概念,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进行本案裁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主要基于对判决所能实现效果的考察。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中(如日本),诉的利益是诉讼要件之一。 我国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后,诉的利益理论被引入行政诉讼实务。在陆红霞诉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中,法院判决认为:“原告这种背离《条例》立法目的,任凭个人主观意愿执意不断提出申请的做法,显然已经构成了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滥用。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与制约恶意诉讼、无理缠诉均是审判权的应有之义。对于个别当事人反复多次提起轻率的、相同的或者类似的诉讼请求,或者明知无正当理由而反复提起的诉讼,法院对其起诉应严格依法审查。本案原告陆红霞所提起的相关诉讼因明显缺乏诉的利益、目的不当、有悖诚信,违背了诉权行使的必要性,因而也就失去了权利行使的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 此后,诉的利益在行政理论和行政司法实务中备受关注,成为行政诉讼中法院不予立案或裁定驳回起诉的重要理由之一。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分为对起诉条件的程序性审查、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要件的实体性审查。《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四十九条对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进行了明确界定,以此来规范当事人的诉权行使。 诉的利益虽然是判断《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的诉讼是否正当、诉权行使是否正当的一个重要依据,但并未明确列入《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中。事实上,诉的利益与原告主体资格、受案范围、管辖权、重复诉讼等起诉条件比较也不同,诉的利益具有统合性,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对当事人诉的必要性和实效性进行具体分析,方能作出判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二、行政诉讼中诉的利益审查 诉的利益是判断当事人提起诉讼是否具有进行本案裁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的依据,对诉的利益的审查亦应当围绕必要性和实效性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明显不具有诉讼利益、无法或者没有必要通过司法渠道进行保护的起诉,人民法院依法不予立案。上述意见明确了判断诉的利益的两项判断标准——必要性和实效性。 (一)关于必要性 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应具有足以启动国家审判制度予以解决的实际价值,应“有必要”由人民法院通过裁判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对于解决行政争议不具有“必要性”的起诉,法院应当予以驳回。亦即,只有在具有利用诉讼制度的必要时,才能启动诉讼。比如,个别当事人不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长期、反复提起大量诉讼,滋扰行政机关,扰乱诉讼秩序,此类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不具有诉的利益,应当有效制止。又如,当事人没有法律保护的利益,没有作出判决的实体法依据,诉讼就应被驳回。如本案,涉案建筑物原址上的建筑物系因没有合法审批手续而被强制拆除,原告明知建设行为应履行法定审批手续而未履行,自行在被拆除原址上重新建设涉案建筑,该行为明显违法,其对涉案建筑物亦明显不具有值得保护的合法权益。原告对涉案行政强制行为不具有诉的利益,应当驳回起诉。 (二)关于实效性 目前,对“实效性”的考量有两方面参考。(1)从实际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看,如果由于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诉讼目的本来就是无法达到,可以认定案件缺乏诉的利益。亦即,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法院通过裁判应当能实质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如果即便原告胜诉,对行政争议解决也并无裨益的起诉,法院应当予以驳回。在李某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等行政复议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针对一个本来是满足其申请的授益性行政行为起诉,也因缺乏权利受侵害的事由从而缺乏可保护的合法权益而不具备诉的利益。”(2)从当事人选择的诉讼策略与其他可能的诉讼策略的内部关系来看,如果另案选择效率更高,可以认定本案缺乏诉的利益。如在严某某等诉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对严某某等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是汉阳区征收办的具体房屋征收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直接起诉汉阳区征收办的行政行为来维护合法权益,且严某某等人已就此以汉阳区政府和汉阳区征收办为被告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行提起行政诉讼。在已经存在更为有效便捷救济方式的情况下,当事人坚持起诉汉阳区政府不履行层级监管职责,缺乏诉的利益。” 三、行政诉讼中诉的利益审查规范与诉权保护 不具有诉的利益的起诉,尤其是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等行为,消耗行政资源,挤占司法资源,徒增对方当事人讼累,损害司法权威。此种情况下,对诉的利益的判断,应当在正常司法审查外,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数量、周期、目的以及是否具有正当利益等角度,审查其是否具有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主观故意。诉的利益涉及诉的必要性和实效性,应归入诉讼要件的审查中,对欠缺诉讼要件的起诉,法院应当不予立案或裁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规定:“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明确行政处罚、司法处罚、刑事处罚标准,加大惩治力度。” 同时,实务中,对于属于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探索建立层报上级法院、以省级为单位设立恶意诉讼黑名单制度。同时,要强化诉讼引导机制,在立案阶段加强释明引导,在保障与规范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同时,对涉嫌滥诉的当事人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对明显滥用诉权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通过域内通报等进行联合惩戒。 诉的利益这一概念具有高度的包容性和灵活性,诉的利益判断也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法官需要在个案裁量中实现保护诉权与滥诉规制的动态平衡。对诉的利益的界定,应保持审慎态度,在证据确实充分、论证确实严密的基础上,综合全部案情加以审查,以避免合法诉权的行使障碍。 来源:中国应用法学
董璇,谷嘉诚,苏小玎,吕艳蓓(演员..
共53集,完结

锦绣南歌

主演:李沁,秦昊,谷嘉诚,戚迹,关雪盈
简介:近日,电视剧《锦绣南歌》正在热播当中,在这部剧当中,沈乐清这个角色不太受人喜欢,沈乐清是沈府的义女,那么,沈乐清的真实身世是什么?沈乐清父母是谁?是怎么死的?一起来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锦绣南歌沈乐清真实身世是什么揭秘 在《锦绣南歌》这部剧当中,沈乐清原本是个天真烂漫的女子,在沈府坐着义女,生活的十分的安逸,但是自从沈府的大小姐沈嘉儿(沈骊歌)被找到了之后,她发现沈骊歌把自己的一切都拿走了,心生妒忌,开始了自己的黑化道路。 沈乐清父母是谁怎么死的 据了解,沈乐清的父母原本就是跟随沈将军决战沙场的下属,在沈乐清的父母战死沙场之后,加上当中沈嘉儿被拐走,沈府就将沈乐清收为义女,并且对她疼爱有加,哥哥弟弟们对她都是十分的照顾。 在沈骊歌到来之后,虽然表面上两个人是姐妹情深,但是在私底下两个人是很讨厌对方,沈乐清还设计陷害沈骊歌,但是沈骊歌是行走江湖的侠女,当然不是好惹的,所以两个人就一直针锋相对。 沈乐清之后借助陆远来铲除沈骊歌,开始了自己的黑化,不仅仅对养她十几年的沈府动手,还想方设法的想让沈骊歌死,表面上是和陆远一伙,但是实际上是被陆远利用了,下场也不会好的哪里去。 沈乐清扮演者关雪盈资料介绍 关雪盈1994年12月30日出生在北京,从小学习舞蹈、钢琴和古筝。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在2011年的时候,出演个人首部电影《夏都故事》,正式进入演艺圈当中。之后在《我家有喜》当中和万茜、海陆搭档,在里面扮演白欢喜。 关雪盈自从近日演艺圈以来,给大家带来了很多不错的作品,例如《北京·纽约》、《大当家》、《如懿传》、《我的前半生》等等,是一位很不错的年轻演员。 来源:闽南网
李沁,秦昊,谷嘉诚,戚迹,关雪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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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国际列车大劫案:莫斯科行动

主演:张涵予,刘德华,黄轩,文咏珊,谷嘉诚,赵炳锐,白那日苏,张本煜,尚语贤,徐小飒,韩秋池,何晟铭,阿如那,朱珠,石兆琪,石凉,陈大明,纪焕博,姿娜
简介:《莫斯科行动》改编自真人真事。主演兼联合监制刘德华可说了,“现在这个故事,既可以让大家了解到当年的案件,也可以给大家一种商业大片的体验。”《莫斯科行动》原型事件是什么,关注十目影娱,详情尽在下文! " 《莫斯科行动》原型事件“93国际列车大劫案”,又名“中俄列车大劫案”。公映版本,完整片名《93国际列车大劫案:莫斯科行动》,不带一点藏着掖着的。顾名思义,1993年,一辆从中国北京,开往俄罗斯莫斯科的列车上,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劫案。里边还有很多细思极恐的细节。比如,作案前,劫匪假扮乘客,和真正的乘客搭讪,弄清底细再下手。正是,我当你是可以信任的人,你当我是肥羊。 " 为什么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犯罪分子如此猖狂,完全无视法律,也是有点原因在身上的。相关资料显示,根据跨国列车上的规定,出了中国边境,中国警察离开列车,俄罗斯警力却缺了席。乘客大多手无寸铁,遭遇持械歹徒,只能任人宰割。越到后来,歹徒越是无所顾忌,认不认识的,照抢不误。 " 并且,像电影中呈现的,真正无辜的乘客,遭遇的甚至不是一伙歹徒。反反复复遭到暴力威胁,对心脏绝对是一种考验。1994年,经法院审理,涉案4大团伙,共约60多名罪犯受到惩罚。其中,31人被处以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直到2011年,2012年,仍有漏网之鱼为十几年前的行为买单。 " 有一说一,《93国际列车大劫案:莫斯科行动》既还原真实事件,也有原创支线。刘德华饰演的瓦西里,为了救女儿,几乎被迫开启冒险之旅。反派苗青山、警察崔振海本身可以是一条独立的警匪线。但,绑走瓦西里女儿的,是苗青山,就很难绕过瓦西里了。崔振海被瓦西里问到,苗青山会不会判死刑。有谁记得标准答案吗?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十目影娱 喜欢文章记得点赞、评论、收藏、转发哦.png?
张涵予,刘德华,黄轩,文咏珊,谷嘉..
更新至2023-09-14期

一拍即合的我们

主演:敖子逸,谷嘉诚,郭子凡,蒋依依,赖伟明,刘宇,卢昱晓,李奕臻,欧阳娜娜,施柏宇,吴俊霆,徐梦洁,闫桉,余承恩,易梦玲,张慧雯,张俪,钟欣潼,张雪迎,张艺凡,张一
简介:《一拍即合的我们》是一档由腾讯视频出品的综艺节目,旨在通过音乐和舞蹈来展现明星嘉宾的多面魅力。 " 在这个节目中,明星选手们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一段音乐舞蹈表演,并在表演中展现自己的个性和魅力。 " 节目通过评委团的打分和观众的投票,最终产生胜出者。 " 这个节目不仅展现了明星们的音乐与舞蹈才华,还让观众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性格和魅力。 同时,这个节目通过选手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展现了友谊和团队精神的重要性。 《一拍即合的我们》不仅是一档娱乐节目,更是一个展现明星多面魅力和情感世界的平台。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明星们在音乐和舞蹈中散发出的魅力,也能够感受到他们之间的情感和友谊。 这个节目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了明星们的生活和工作状态,也让我们更好地感受到音乐与舞蹈所带来的快乐和激情。
敖子逸,谷嘉诚,郭子凡,蒋依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