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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第一刺客

东方第一刺客 豆瓣评分:0

HD
  • 分类:国产剧
  • 导演:赵文炘
  • 地区:大陆
  • 年份:1993
  • 语言:汉语普通
  • 更新:2026-01-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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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第一刺客是由申军谊,王志飞,夏菁,李树生主演的一部国产剧。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作者:陈益林 " “风沙挥不去印在历史的血痕”。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发生在.. 更多

东方第一刺客剧情介绍

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作者:陈益林

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风沙挥不去印在历史的血痕”。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227年,距今已有两千两百多年,时光并没有模糊和黯淡两千多年前的那股英雄之气。在我们这个特别需要英雄、渴望英雄的时代,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一再被摩挲得锃亮。当代中国影坛的风云人物周晓文、陈凯歌、姜文、葛优、张丰毅、巩俐和刘晓庆都纷纷加盟来重新演绎荆轲以及有关荆轲的故事。沸沸扬扬,一时成为公众热门话题。笔者于此与有好焉,为此探赜索隐,穷搜有关荆轲的奇闻逸事,并以此为触媒,加以一些延伸拓展。今不揣浅陋,公诸同好。

一、“图穷匕见”之匕首杂谈

恩格斯说:“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在荆轲刺秦王这一关乎燕国国运气脉的举动中,荆轲的胆色武技固然至关重要,但事先设计的“图穷匕见”的奇计中,荆轲随身携带的匕首这一环节却也真小觑不得。为此燕太子丹可谓不惜血本,《战国策·燕策》云:“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男名,姓徐名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大概是《战国策》记载荆轲事实在太过精彩,太史公司马迁竟几乎全文搬入《史记·刺客列传》中,只是“别采异闻”作了一点补充。关于荆轲刺秦王所持的匕首,司马迁作了一句补充——“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后人解释道:“言以匕首试人,人血出,足以沾濡丝缕,便立死也。”用武侠小说惯用术语来说那就是“见血封喉”。那么,“匕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兵器呢?现在一般的工具书,要么简单的解作“短剑”,稍稍具体一点的则释为“短剑或狭长的短刀”。据《中国军事史》“兵器卷”记载:“匕首”是一种以刺为主兼能砍击的两用短兵器,形制与剑基本一样,只是比剑更短。原始社会已有石匕首,商、周以后改为青铜或钢铁制造,为近战防身之用。由于短小易藏,刺客常使用它。据《史记》记载,早在荆轲刺秦王之前,春秋时期即有“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之事。商、周和春秋,是铜兵器的极盛时代,战国以后,进入以铁兵器为主的时代。据此推断,曹沫所用匕首应为青铜所铸,而荆轲所用匕首则应为铁制了。

郑树荣《武林拾趣》一书对“匕首”的介绍,与《中国军事史》的叙说略有出入。郑文认为:匕首与剑相比,前者短后者长,再就是前者为单刃,后者为双刃。即“匕首”是一种单刃的短剑,据查,它的出现比剑还早。据《汉书·邹阳传》中颜师古注言:“匕首,短剑也。其首类匕,便于用也。”而“匕”原为古代的一种应用器具,有点像现代的汤匙。“匕首”之得名,即因为它像“匕”。

匕首是便于近身交锋使用的短兵器,那么,在古代它究竟有多短呢?汉·桓宽《盐铁论》说它长一尺八寸。按折算,约等于四十三厘米,差不多有半米长,看来古时的匕首比现在的长得多。晋朝张载有一篇《匕首铭》这样写道:“先民造制,戎豫惟谨。匕首之设,应速用近。既不忽备,亦无轻忿。利以形彰,功以道隐。”其文古奥难懂,但我们还是看出了匕首的近战功能——“应速用近”。曹沫劫齐桓公用的是匕首,荆轲刺秦王用的也是匕首。三国时孔明在成都令人特制匕首五百把发给骑兵使用;曹操则精制匕首三枚:坚冰、扬文和龙鳞,十分著名。《北史·叔孙俊传》也有一段关于匕首的记载:“朱提王悦怀刃入禁,欲行大逆。俊觉悦举动有异,乃于悦怀中得两刃匕首。”可见,匕首在古代既有单刃的也有双刃的。晋代匕首,受到少数民族器形的影响,剑首为环形,状似纱帽,剑格向下分,剑茎宽平,柄长接近刃长,和先秦的形制颇为不同。

唐代带匕首之风仍很盛行。“千古文人侠客梦”,大诗人李白就非常喜欢剑术,也很爱匕首,在他的许多诗句中,有不少是提及匕首的。如《赠友人三首·其二》“袖中赵匕首,买自徐夫人,玉匣闭霜雪,经燕复历秦。”即咏荆轲刺秦王事。另有如《侠客行》:“少年学剑术,匕首插吴鸿。由来百夫勇,挟此生雄风。”大大地称赞了匕首。在《赠武十七谔》中亦有“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的诗句。

至于上文一再提及的曹沫,在此补白一二。其人在《左传》、《谷梁传》、《战国策》和《史记》中都有提及,只是《左传》、《谷梁传》中不叫“曹沫”而写作“曹刿”,提起曹刿,大家就熟悉多了。一篇《曹刿论战》,确立了他有勇有谋的历史地位。但实际上,后来曹沫为鲁国大将,带兵与齐国作战,却三战三败,可谓是常败将军了。但鲁庄公十三年冬天发生的一件事,又彻底扭转了他的不光彩形象。鲁国因战败向齐国求和,齐桓公同意在齐国的柯邑与鲁会盟。在这次盟会上,曹刿手执匕首冒死劫持了齐桓公,迫使齐桓公答应归还在战争中获取的鲁国的土地。一举成名,以致后世刺客纷纷效法曹刿,引发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变。

二、春秋战国五大刺客

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与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并列而为春秋战国时期的五大刺客。曹沫其人其事前文已述,至于专诸,是吴国人,由伍子胥推荐给吴公子光(即后来的吴王夫差之父吴王阖闾,一说为春秋五霸之一)。为助公子光从叔父夷昧之子僚手里夺回王位,在一次宴会上,专诸将匕首藏在献给吴王僚的烤鱼之中,因此得以近身刺杀了吴王僚,但自己却也被吴王僚手下剁为肉酱。专诸其身虽死,但总算也达到了刺杀目的,死亦可以瞑目了。他的鱼腹藏刀之计也许给后来的荆轲以很大启发,荆轲刺秦王中的图穷匕见妙计想必渊源于此。豫让是晋国人,因感晋国大夫智伯瑶知遇之恩,当智伯瑶被赵襄子联合韩康子、魏桓子灭掉之后,豫让为刺杀赵襄子以报智伯瑶之恩,真可谓处心积虑、费尽心机。但赵襄子偏偏吉人自有天相,豫让几次欲图行刺,都被赵襄子预先察知。赵襄子偏偏又对豫让表现出特别的宽宏大量,面对豫让的屡次不逊和冒犯,一再加以宽宥。弄得豫让十分尴尬,一边是国士相待的智伯,一边是不惜法外超恩的赵襄子。放过赵襄子则辜负了智伯的知遇之恩,杀死赵襄子则也于义有亏。在痛苦的夹缝中,豫让竟以自残自虐来折磨自己,以此来求得一点心理的解脱。“漆身为疠(“疠”作“瘌”解),吞炭为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行乞于市,连妻子都认不出他。但他骨子里还是忘不了为智伯报仇之事,当他最后一次伏于赵襄子必经之桥下准备行刺时,赵襄子骑马过桥,看来也是宝驹有灵,忽惊叫示警。赵襄子立即察知必是豫让又欲图不轨。常言道:“忍耐是有限度的。”赵襄子心胸再阔,涵养再好也不能不说豫让几句了。豫让自知理亏,但总得给黄泉之下的智伯有个交待。无奈之下,他只好向赵襄子讨得衣服一件,拔剑击之,聊致报仇之意。你说滑稽也好,你说悲壮也罢,不管怎么说,最后豫让反正是拔剑自刎了。“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对中国“士”这一阶层文化心理结构产生深远影响的名言,竟就是出自两千多年前的一位名叫豫让的刺客之口!

春秋战国时代,是对中国文化产生巨大冲击波的时代。这种冲击波不仅体现在文化学术上,它还给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建构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滥觞和开启之功。“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知恩图报真君子,有仇不雪枉为人”诸如此类的为人处世观,至今依然深植于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之中。春秋战国五大刺客,应该是我国有史可查,有典可据的“士为知己者死”的最初英雄群像。这一英雄群像,如果从知名度角度排一个座次,荆轲自然应坐头一把交椅。至于第二把交椅,则应轮到聂政了。据《史记》言:韩国大臣严遂与韩国宰相侠累(《战国策》写作“韩傀”)不和(倒底怎么不和,《史记》语焉不详,《战国策》倒是有一语提及——“严遂政议直指,举韩傀之过,韩傀以之叱之于朝;严遂拔剑趋之,以救解”),严遂于是搜求刺客欲刺杀侠累。因人推荐严遂去找聂政,聂政其时因杀人避仇,混迹于市井屠者之中。严遂屡次上门造访,其虔诚绝不亚于三顾茅庐的刘备,均无功而返。后来严遂察知聂政是大孝子,于是专走太夫人路线,备了厚礼前去为聂母祝寿。聂政感动之余惊问其故,严遂就在背人之处将实情相告。聂政虑及白发高堂需人养老送终,没有马上答应严遂的请求。后来老母过世,丧仪既毕,聂政即主动前往叩见严遂,答应刺杀侠累一事。严遂叫多带人马去,聂政说人多反倒容易坏事,只身单剑,赶往韩相府,时侠累正坐在府中,尽管护卫甚多,聂政匹马单枪竟如入无人之境,越门而入,抢上台阶,一剑便刺死了侠累。(《战国策》则说在东孟之会上聂政:“直入上阶;刺韩傀,韩傀走而抱哀侯,聂政刺之,兼中哀侯”)在刺杀了侠累后,聂政以剑毁容,剖腹而死。故事如果到此,聂政较之豫让诸人,让人轰传之处也并不见多。奇的是聂家不但出了个大刺客,而且又出了个大烈女聂嫈。当聂政被暴尸韩国都城街头,韩国当局悬重赏捉拿刺客同党之时,聂嫈冒殒身而不恤,急急赶往韩国都城,伏尸痛哭,当众指认刺客为其弟弟,最后竟哭死在弟弟身旁。聂政死前毁容剖腹,本意是不想牵连亲人友朋,聂嫈却甘冒一死,换取弟弟千载垂名。这样一来,聂嫈姐弟名声大噪,一千八百多年后大诗人郭沫若读史至此,感奋不已,挥毫写出《棠棣之花》这一历史名剧。“棠棣之花”典出《诗经·小雅·棠棣》,棠棣花萼花托相依,古时常用来比喻兄弟亲密关系,郭剧显然用以喻指姐弟情深。史书中的聂政多少带有受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意味,郭剧则以历史为依托,然后加以大胆的想象和虚构。剧中侠累是主张分裂与投降的代表人物,严遂则是站在主张团结抗秦的正义一方。这样聂政刺侠累就不是出于纯粹的个人恩怨,而是“不愿久偷生,但愿轰烈死。愿将一己命,救彼苍生起”的酷好正义、痛恨邪恶、为民请命、舍己救人的民族英雄了。

聂政死后二百二十余年,被后人称为“东方第一大刺客”的荆轲向历史刺出了更为夺目惊心的一剑。

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三、狗屠与侠隐

前文讲到,大勇士聂政最初因杀人避仇隐于齐之市井屠者之间。人说“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市”,其实有许多名垂青史的成名人物,其初往往是一些令人瞧不上眼的“小隐”。贩夫走卒之中,往往多奇能才俊之士。我们都知道,在中国文化史上,战国一代,儒墨两家一度成为两门显学。令人感到有趣的是,杀狗行当在中国行业史上也许也曾经一度成为一大“显业”。要不然,何以在中国历史上许多大侠勇士都与屠狗行业结下不解之缘呢?聂政遇严遂前“客游以为狗屠”;“荆轲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史记·刺客列传》),可见与荆轲结为至交的高渐离也是杀狗出身。著名的“信陵君窃符救赵”故事中,那位由“夷门侯生”推荐,最后以袖锤击杀魏国大将晋鄙,为信陵君夺取兵符立下汗马功劳的刺客朱亥,《史记》虽只说是“屠者”,但按聂政、高渐离事推断,十有八九也是杀狗的。秦朝末年,替刘邦打天下的特大功臣之一的樊哙,竟也是崛起于狗屠之间。有史为证:“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与高祖俱隐”。(《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据近期报载,樊哙的第77代孙樊兴涛竟凭祖上所传绝技,成就一番震惊海内外的养狗大事业,1998年3月,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犬业大王”。这是题外话,扯入以资谈兴。)大概杀狗与杀人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许多侠士在成名之前,都喜欢在屠狗场中磨砺自己的心智胆魄和武技。他们日后的武功修为和辉煌业绩固然炫人眼目,但他们出道之前的隐忍和浑朴也殊属难得。都市侠隐们没有刻意的头上长角,身上长刺,他们身怀绝技,却又泯然众人。他们吃常人一样的饭,流常人一样的汗,干常人一样的活。他们积极入世,内心却又葆有一腔古典的坚贞。他们是一座座蓄势待发的火山,需要他们爆发时,他们挺身而出。正如古龙在《圆月弯刀》一书中所说:“江湖人的一腔热血,只卖与识家”;需要他们沉默时,他们则能安之若素。文人中颇具都市侠隐气韵的当数陶渊明。陶渊明之馨香百代,固然有其诗文清芬之故,但更重要的是他那种“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自在从容,那种对人世的眷顾与超拔。比起那些矫情避世、穴居泽饮的世外高人,陶渊明人间烟火气里的质朴天真就带有更多的天趣和亲和力。

锥处囊中,颖脱而出。只要金玉其中,即便败絮其外,也难掩其天生异质。因此聂政虽韬光养晦于屠者之间,严遂也依然能循声找到他;高渐离虽混迹于狗屠之伍,荆轲却甘与之惺惺相惜;朱亥鼓刀于市井,信陵君竟不惜降尊纾贵,折节相交;樊哙宰狗沛下,刘邦愿与之结为莫逆;陶潜隐遁于鸡犬声中,也难碍其千古垂名。

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四、养士之风褒贬谈

春秋时期,孔门之中,弟子三千,可谓济济多士。但孔子绝非财大气粗之辈,说他“教士”、“诲士”则可,说他“养士”,作为教书先生的孔老夫子,囊中羞涩,怕不够格。战国时代,群雄逐鹿,弱肉强食,若无猛将如林,谋士如云,要在战国群雄中分一杯羹,实非易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残酷的竞争法则,迫使“知识经济”的空前繁荣。腹有良谋,身怀绝技之士,一时成了人见人爱、人见人抢的香饽饽。诸侯宗亲、王公贵族纷纷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物力“为无数英雄竞折腰”,其求贤若渴之状,不但空前,截止目前,也可以说是绝后。养士之风,一时蔚然。“花香蝶自来”,这一时期可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黄金时代”,只要是英雄,就不愁无用武之地。因养士而声名卓著的有“战国四公子”,齐有孟尝君田文,魏有信陵君魏无忌,赵有平原君赵胜,楚有春申君黄歇。因为他们,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毛遂自荐”、“窃符救赵”、“鸡鸣狗盗”、“狡兔三窟”等千古趣闻佳话,一部中国古代史也因此显得分外摇曳多姿。在他们的垂范下,甚至连缪贤这样的宦官头目也搜养了一帮门客,不过,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我们发现缪贤其实还是一位挺可爱的宦官。他不是拿养士来附庸风雅,而是真正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但从谏如流,而且为国竭诚举贤。蔺相如之所以能彪炳史册,缪贤举荐之功实不可没。“战国四公子”固然是那个时代礼贤下士人物群像中的个中翘楚,但对“士”真正称得上出以平等、真诚和由衷尊重,而不给人一丝矫情、利用和施舍之嫌的,也许只有信陵君一人。他对夷门侯生的嘘寒问暖、盛情接待,他对朱亥的屡次过访,殷殷垂问,都源于对知识即力量的一种至诚崇拜,靠装、靠演是出不了那样的感人效果的。即如他窃符救赵击退秦兵,为赵国立下不世之功后,稍有得色,有客给他指出缺点后,“立自责,似若无所容者。”重贤士善言,避过如探汤之品性耿耿如日。至于他以结交混迹于赌徒卖浆者流的魏国贤士毛公、薛公为荣,贤明如平原君者都因此而笑话他,他却毫不在意,与毛公、薛公交游甚欢,可见虽为堂堂贵公子,信陵君实有其过人的“向贤性”,怪不得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战国四公子中的其余三公子皆以淡淡的口吻称“某某君”,唯独对信陵君,亲切地称其为“魏公子”。

战国时期养士成风,流风余韵历代不绝。《水浒传》中的小旋风柴进,人称“小孟尝”,仗义疏财,乐交天下豪杰之士,在他身上明显打上了战国之风的历史承传印记。“战国四公子”贤名最著者为信陵君,司马迁对他有过很高的评价:“天下诸公子亦有喜士者矣,然信陵君之接岩穴隐者,不耻下交,有以也。名冠诸侯,不虚耳。”对其余三公子,褒贬皆有之。说平原君是“翩翩浊世佳公子也,然未睹大体”。说春申君是“初,春申君之说秦昭王,及出身遣楚太子归,何其智之明也!后制于李园(春尝君死于小人李园之手),旄(通‘耄’)矣”。对孟尝君则批评更大于褒扬,“太史公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世之传孟尝君好客自喜,名不虚矣。”可见“战国四公子”同是养士成名,其间境界高下、修为深浅还是颇有不同的。至于其余的一些热衷养士者,则不免鱼龙混杂,其中也不排除有随波逐流赶时髦、沽名钓誉图侥幸者混入。战国养士之风中,那些求贤若渴之状可掬,却无所不用其极,将求贤这一出好戏唱成一出滑稽剧甚至人间惨剧的人事,实不足道。人称“浊世佳公子”的平原君的一些招士之法,就未免惨酷。平原君有一小妾因看到邻家一跛脚男子行姿滑稽笑了一声,那男子即上门告状,要平原君杀妾谢罪。平原君初时不肯,但他手下的门客却认为他重色轻士,“居岁余,宾客门下舍人稍稍引去者过半”。为了使自己不沾染“爱色而贱士”的坏名声,为了安定“士心”,平原君最后竟真的砍了小妾的头来向跛脚男子谢罪,以此来表明自己“爱贤若子”的心迹。以这样戕害生命的方式来收揽人心,岂非残忍?依我看,那帮居心冷酷、以人血来为自己脸上贴金的所谓“士”,实在算不得什么好鸟,走掉就让他们走掉好了,挽留诚属多余。“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就不信偌大天下就找不出几个有德有才之士!至于无论贤愚不肖,来者不拒,照单全收的养士态度和方法,也让人很不以为然。孟尝君之所以招致物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犯了“拣到篮里便是菜”的简单化做法。这一点太史公批评了,宋代的王安石尤其批评得尖刻——“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燕国太子丹做得更绝,为了抓住荆轲这根救命稻草,竟不择手段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据古代的一部笔记小说《燕丹子》记载,为了笼络荆轲,太子丹“与轲之东宫,临池而观,轲拾瓦投龟,太子令人奉盘金丸,轲用尽复进”,恣其挥霍如此!有一天,荆轲也许只是随口一句戏言:“闻千里马肝美。”太子丹立马就叫人杀了一匹千里马,取出马肝献上。又有一天,太子丹随荆轲听琴,“太子出美人能琴者,轲曰:‘好手琴者!’”太子丹竟“即断其手,盛以玉盘奉之”!像这种耸人听闻的待士之道,与赤裸裸的利用何异!太子丹之不足成事,必矣!

五、荆轲其人

荆轲其人,名播九州,实非幸致。其人其事,可玩味者,非止一端。首先,我们可以看出荆轲是一个涵养气度极佳之人。苏轼《留侯论》中的一段话倒也挺适用于荆轲。“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当我们初读《史记·刺客列传》,读至荆轲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却一声不吭,悄然离去时;再读到“鲁句践与荆轲博(下棋),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通“默”)而逃去”时,荆轲会给人以一种懦夫和胆小鬼的形象错觉。但读完全文,历史已经告诉我们,那场惊天动地的大事变的正角儿就是荆轲,“小不忍则乱大谋”,看来荆轲是深谙此道的。及至读到《留侯论》,我们就进一步领略到彼时彼地荆轲隐忍不发的良苦用心了。关于荆轲的涵养风度,《燕丹子》一书中,向太子丹举荐荆轲的燕国隐士田光先生的一席话颇值一观:“然窃观太子客,无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为人博闻强记,体烈骨壮,不拘小节,欲立大功。……太子欲图大事,非此人不可。”可见在素质涵养上,荆轲确实不同流俗。唯其如此,在秦廷上变生不测,秦武阳外强中干,见秦王而大失常态时,荆轲却能处变不惊,从容应答,巧妙掩饰;唯其如此,当刺秦功亏一篑,面临身首异处之险,荆轲依然敢于箕踞笑骂,坦然受死。其次,荆轲与那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一勇之夫的区别,还在于他是一位文化水平颇高、富于心计的刺客。《燕丹子》说他“博闻强记”,《史记》说他“好读书击剑”、“其为人深沉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正因为此,对于刺秦的前期准备,荆轲表现出与泛泛之辈迥然有异的谨慎周密。先取秦王最看重的燕督亢地图和秦王仇人樊於期将军的首级作为取信秦王、接近秦王之资,再预求天下之利匕首,淬以毒药,然后定下图穷匕见之妙计,最后寻求最佳副手(荆轲原本要寻求的副手为谁,史书中无从查找。《东周列国志》说荆轲平日与人论剑少所推许,唯心服榆次人盖聂,自以为不及,西往刺秦途中,他原拟邀盖聂作助手,因盖聂侠影萍踪,久候不至,太子丹又催逼得紧,最后只得找了个事后证明为银样鑞枪头的秦武阳为伴)以作翼助。若非太子丹急于求成,荆轲仓促携秦武阳上阵,历史恐怕就得从此改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责在太子丹,怪荆轲不来。第三,荆轲其实还是一位至情至性、很有艺术家气质的刺客。正因为此,他一到燕国就慧眼独具,与混迹于狗屠之中的大音乐家、击筑高手高渐离一见如故,结为知己。史称“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放浪形骸、敢恨敢爱、歌哭无端,一腔艺术家的率真和天趣!在四百多年后的魏晋时期阮籍、嵇康、刘伶等“竹林七贤”身上,我们还可以依稀看到荆轲、高渐离等人的流风余韵。易水诀别中荆轲的一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则更足为荆轲满腹艺术才情的有力佐证。

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六、天人感应,神神怪怪

天人感应,神神怪怪的一套东方神秘主义的东西,在中国早已渊源有自。什么有一位叫简狄的女子吞吃了玄鸟之卵而生了商朝先祖契啦,什么妲己是九尾狐狸所变啦,什么汉高祖刘邦的母亲在一个雷雨天倒在田埂上与一巨龙相交怀孕而生刘邦啦等等,不一而足。即便信史如《战国策》、《史记》等也受到这类东西不同程度的影响,小说家者流对此类东西自然就更加大感兴趣了。据《燕丹子》言:“燕太子丹质于秦,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欲求归。秦王不听,谬言曰:‘令乌头白,乃可许耳。’丹仰天叹,乌即白头,马生角。秦王不得已而遣之,为机发之桥,欲陷丹。丹过之,桥为不发。”颇有些“吉人自有天相”的味道。汉刘向《列士传》说:“荆轲发后,太子相气,见白虹贯日不彻,曰:‘吾事不成矣!’”《战国策》卷二十五说:“夫专诸之刺王僚也,慧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浸降于天。”天人感应之说,滥觞于先秦,盛起于西汉,波及于后世甚多。西汉大儒董仲舒可谓为天人感应之说大张其目者,其神学世界观从思、孟学派发展而来,他的“天人合一”和推阴阳灾异的主张,实渊源于《中庸》。《中庸》上说:“天命之谓性”;“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实质上已含有“天人合一”的意思。又说:“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知之,故至诚如神。”这种说法已认为天有意志,是能主宰一切的。这与董仲舒所说的“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示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先后相符合。这种学说,固然也对封建帝王起了些许的预警和戒惕作用,但更多的却是为封建帝王自鸣为“奉天承运,天之骄子”的自我膨胀心态张本,其恶果不可低估。经大儒董仲舒这么一倡导,天人感应之说在中国文化中即大行其道。随便翻翻中国古代小说,即可见到此类思想充斥其间。《封神演义》、《水浒传》姑且不去说它,且翻开《三国演义》,第一回开篇第二段就写写道:“建宁二年四月,帝御温德殿。方升座,殿角狂风骤起,只见一条大青蛇,从梁上飞将下来,蟠于椅上。帝惊倒,左右急救入宫,百官皆奔避。须臾,蛇不见了。忽然大雷大雨,加以冰雹,落到半夜方止,坏却房屋无数。建宁四年二月,洛阳地震;又海水泛溢,沿海居民,尽被大浪卷入海中。光和元年,雌鸡化雄。六月朔,黑气十余丈,飞入温德殿中。秋七月,有虹现于玉堂,五原山岸,尽皆崩裂。种种不祥,非止一端。”神神怪怪,好不怕人!但说穿了,还不依然是“国之将兴,必有祥瑞;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的自欺欺人的那一套!

七、何计身后评

正如一部《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鲁迅《红楼梦杂论》)对于荆轲这个历史人物,古往今来,各色人等,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英国十九世纪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卡莱尔在他的《英雄和英雄崇拜》一书把英雄崇拜说成是解救绝望的现状的唯一办法,说成是一种宗教。中国人的英雄崇拜虽不至于如此登峰造极,但英雄情结却也委实不浅。古今国人,以荆轲为大英雄、大豪杰而高山仰止者,大有人在。《战国策》叙荆轲之事而褒扬之意溢于言间。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最后一段“太史公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明也)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为直接讴歌荆轲其人其事之先声。陶渊明《咏荆轲》“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等诗句,于扼腕浩叹中含无限仰慕之忱。骆宾王《于易水送别》一诗“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和辛弃疾《贺新郎·别茂嘉十二弟》“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等词句,也塑造了一个大智大勇,扶弱济困,不畏强暴,视死如归的大侠荆轲形象。左思《咏荆轲》“荆轲饮燕市,酒酣气益震。哀歌和渐离,谓若旁无人。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高盼邈四海,豪右何足陈。贵者虽自贵,视之若埃尘。贱者虽自贱,重之若千斤。”态度虽有保留,但依然难掩对荆轲的叹赏褒赞之情。韩愈在《送董邵南序》中说:“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龚自珍称赞荆轲为“江湖侠骨”。刘伯承挽叶挺诗:“勒马黄河悲壮士,挥戈易水哭将军。”无一不表露出对荆轲的热情讴歌和敬仰。当代一取名“铁岭伊人”的作者,更是洋洋洒洒,挥毫数十万言,写成一部煌煌巨著《东方第一大刺客—荆轲传》,将荆轲的爱怨情仇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但也有不少人对荆轲其人其事不以为然。北宋苏洵在其名文《六国论》中有“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之句,虽客气地称荆轲为“荆卿”,但整句话却并不客气,貌为指责太子丹,实则含有将荆轲当作帮倒忙的倒霉蛋的味道。南宋鲍彪为《战国策》作注说:“轲不足道也。”朱熹更认为“轲匹夫之勇,其事不足言。”看来以上诸公都着眼于暗杀手段的不可取这一点来做文章。对荆轲其人其事说得更不堪的莫过《名作欣赏》83年第5期中署名艾岩所作的一篇奇文《荆轲传的空白和暗笔》。因为其文太过惊世骇俗,笔者干脆多抄几段与诸位来个“奇文共欣赏”:荆轲“是一个普通的士人,……荆轲所遭际的命运,一再发生错讹,和他力学以求仕进的初衷全然相左。他阴差阳错地当上了刺客。他那烈士的素质,在逆方向的推动力中发作出来:他用刺秦的匕首,反过来对捉弄他的命运,戳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终至千古流芳,不虚此生。”“荆轲不是刺客的胚子。……一个知书史,懂音乐,怀抱治国之术的士人,哪里是什么刺客?无怪乎一朝受命,他的方案就驴唇不对马嘴了。凡行刺必猝发,西洋人叫做黑色恐怖。没有大天白日,成群结伙去行刺的。历数《刺客列传》,哪一个带了副手?严仲子给聂政配备副手,聂政还不要呢。荆轲却要他的副手一同上路,来不及就抓个十四岁的小孩子代替。足见他是个大大的外行,对刺客之道一窍不通。”“春秋之世,周天子尚存,齐桓挟天子以令诸侯,全仗信用,如果曹沫一下坛,他就食言背信,他的盟主就当不成了。所以曹沫能劫持齐桓,以求退还侵地之约,而荆轲万不能。……荆轲错把暴君当信士,错把战国当春秋,错把刺客当谈判代表,何其天真至此,简直临死还不知道刺客是干什么的哩!”“西洋骑士视刺客如瘪三,所以雨果把只愿决斗,不愿行刺,宁可当面放过仇人,作为《欧那尼》悲剧中英雄的主要性格。”荆轲“一错于燕市悲歌,声名渐起;二错于田光之致,逼上梁山;三错于只身虎穴,梦想约契。始终没有料到自己会成为刺客,思想上,行动上,训练上都毫无准备。”如此评说,还真是闻所未闻!

说了那么多,归结一句:死人原本就是供奉在时间祭坛上任由活人解剖、各取所需的牺牲。见仁见智,理固宜然。不过说好也行,说歹也罢,荆轲辐射在中国历史上的冲击波之巨大却是谁也无法否认的。“那天/你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得很潇洒/只是风太凄厉,易水太寒/冷得整个战国都打了个冷颤/你没有刺倒秦王/却把自己刺死在/史记里。”荆轲的肉体早已消殒在历史的烟尘里,但他的声音却始终激荡于时间的风中。

“担当生前事,何计身后评”,毛阿敏如是唱道。

我们也这样说,对荆轲,也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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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作者:陈益林

    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风沙挥不去印在历史的血痕”。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227年,距今已有两千两百多年,时光并没有模糊和黯淡两千多年前的那股英雄之气。在我们这个特别需要英雄、渴望英雄的时代,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一再被摩挲得锃亮。当代中国影坛的风云人物周晓文、陈凯歌、姜文、葛优、张丰毅、巩俐和刘晓庆都纷纷加盟来重新演绎荆轲以及有关荆轲的故事。沸沸扬扬,一时成为公众热门话题。笔者于此与有好焉,为此探赜索隐,穷搜有关荆轲的奇闻逸事,并以此为触媒,加以一些延伸拓展。今不揣浅陋,公诸同好。

    一、“图穷匕见”之匕首杂谈

    恩格斯说:“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在荆轲刺秦王这一关乎燕国国运气脉的举动中,荆轲的胆色武技固然至关重要,但事先设计的“图穷匕见”的奇计中,荆轲随身携带的匕首这一环节却也真小觑不得。为此燕太子丹可谓不惜血本,《战国策·燕策》云:“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男名,姓徐名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大概是《战国策》记载荆轲事实在太过精彩,太史公司马迁竟几乎全文搬入《史记·刺客列传》中,只是“别采异闻”作了一点补充。关于荆轲刺秦王所持的匕首,司马迁作了一句补充——“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后人解释道:“言以匕首试人,人血出,足以沾濡丝缕,便立死也。”用武侠小说惯用术语来说那就是“见血封喉”。那么,“匕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兵器呢?现在一般的工具书,要么简单的解作“短剑”,稍稍具体一点的则释为“短剑或狭长的短刀”。据《中国军事史》“兵器卷”记载:“匕首”是一种以刺为主兼能砍击的两用短兵器,形制与剑基本一样,只是比剑更短。原始社会已有石匕首,商、周以后改为青铜或钢铁制造,为近战防身之用。由于短小易藏,刺客常使用它。据《史记》记载,早在荆轲刺秦王之前,春秋时期即有“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之事。商、周和春秋,是铜兵器的极盛时代,战国以后,进入以铁兵器为主的时代。据此推断,曹沫所用匕首应为青铜所铸,而荆轲所用匕首则应为铁制了。

    郑树荣《武林拾趣》一书对“匕首”的介绍,与《中国军事史》的叙说略有出入。郑文认为:匕首与剑相比,前者短后者长,再就是前者为单刃,后者为双刃。即“匕首”是一种单刃的短剑,据查,它的出现比剑还早。据《汉书·邹阳传》中颜师古注言:“匕首,短剑也。其首类匕,便于用也。”而“匕”原为古代的一种应用器具,有点像现代的汤匙。“匕首”之得名,即因为它像“匕”。

    匕首是便于近身交锋使用的短兵器,那么,在古代它究竟有多短呢?汉·桓宽《盐铁论》说它长一尺八寸。按折算,约等于四十三厘米,差不多有半米长,看来古时的匕首比现在的长得多。晋朝张载有一篇《匕首铭》这样写道:“先民造制,戎豫惟谨。匕首之设,应速用近。既不忽备,亦无轻忿。利以形彰,功以道隐。”其文古奥难懂,但我们还是看出了匕首的近战功能——“应速用近”。曹沫劫齐桓公用的是匕首,荆轲刺秦王用的也是匕首。三国时孔明在成都令人特制匕首五百把发给骑兵使用;曹操则精制匕首三枚:坚冰、扬文和龙鳞,十分著名。《北史·叔孙俊传》也有一段关于匕首的记载:“朱提王悦怀刃入禁,欲行大逆。俊觉悦举动有异,乃于悦怀中得两刃匕首。”可见,匕首在古代既有单刃的也有双刃的。晋代匕首,受到少数民族器形的影响,剑首为环形,状似纱帽,剑格向下分,剑茎宽平,柄长接近刃长,和先秦的形制颇为不同。

    唐代带匕首之风仍很盛行。“千古文人侠客梦”,大诗人李白就非常喜欢剑术,也很爱匕首,在他的许多诗句中,有不少是提及匕首的。如《赠友人三首·其二》“袖中赵匕首,买自徐夫人,玉匣闭霜雪,经燕复历秦。”即咏荆轲刺秦王事。另有如《侠客行》:“少年学剑术,匕首插吴鸿。由来百夫勇,挟此生雄风。”大大地称赞了匕首。在《赠武十七谔》中亦有“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的诗句。

    至于上文一再提及的曹沫,在此补白一二。其人在《左传》、《谷梁传》、《战国策》和《史记》中都有提及,只是《左传》、《谷梁传》中不叫“曹沫”而写作“曹刿”,提起曹刿,大家就熟悉多了。一篇《曹刿论战》,确立了他有勇有谋的历史地位。但实际上,后来曹沫为鲁国大将,带兵与齐国作战,却三战三败,可谓是常败将军了。但鲁庄公十三年冬天发生的一件事,又彻底扭转了他的不光彩形象。鲁国因战败向齐国求和,齐桓公同意在齐国的柯邑与鲁会盟。在这次盟会上,曹刿手执匕首冒死劫持了齐桓公,迫使齐桓公答应归还在战争中获取的鲁国的土地。一举成名,以致后世刺客纷纷效法曹刿,引发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变。

    二、春秋战国五大刺客

    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与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并列而为春秋战国时期的五大刺客。曹沫其人其事前文已述,至于专诸,是吴国人,由伍子胥推荐给吴公子光(即后来的吴王夫差之父吴王阖闾,一说为春秋五霸之一)。为助公子光从叔父夷昧之子僚手里夺回王位,在一次宴会上,专诸将匕首藏在献给吴王僚的烤鱼之中,因此得以近身刺杀了吴王僚,但自己却也被吴王僚手下剁为肉酱。专诸其身虽死,但总算也达到了刺杀目的,死亦可以瞑目了。他的鱼腹藏刀之计也许给后来的荆轲以很大启发,荆轲刺秦王中的图穷匕见妙计想必渊源于此。豫让是晋国人,因感晋国大夫智伯瑶知遇之恩,当智伯瑶被赵襄子联合韩康子、魏桓子灭掉之后,豫让为刺杀赵襄子以报智伯瑶之恩,真可谓处心积虑、费尽心机。但赵襄子偏偏吉人自有天相,豫让几次欲图行刺,都被赵襄子预先察知。赵襄子偏偏又对豫让表现出特别的宽宏大量,面对豫让的屡次不逊和冒犯,一再加以宽宥。弄得豫让十分尴尬,一边是国士相待的智伯,一边是不惜法外超恩的赵襄子。放过赵襄子则辜负了智伯的知遇之恩,杀死赵襄子则也于义有亏。在痛苦的夹缝中,豫让竟以自残自虐来折磨自己,以此来求得一点心理的解脱。“漆身为疠(“疠”作“瘌”解),吞炭为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行乞于市,连妻子都认不出他。但他骨子里还是忘不了为智伯报仇之事,当他最后一次伏于赵襄子必经之桥下准备行刺时,赵襄子骑马过桥,看来也是宝驹有灵,忽惊叫示警。赵襄子立即察知必是豫让又欲图不轨。常言道:“忍耐是有限度的。”赵襄子心胸再阔,涵养再好也不能不说豫让几句了。豫让自知理亏,但总得给黄泉之下的智伯有个交待。无奈之下,他只好向赵襄子讨得衣服一件,拔剑击之,聊致报仇之意。你说滑稽也好,你说悲壮也罢,不管怎么说,最后豫让反正是拔剑自刎了。“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对中国“士”这一阶层文化心理结构产生深远影响的名言,竟就是出自两千多年前的一位名叫豫让的刺客之口!

    春秋战国时代,是对中国文化产生巨大冲击波的时代。这种冲击波不仅体现在文化学术上,它还给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建构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滥觞和开启之功。“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知恩图报真君子,有仇不雪枉为人”诸如此类的为人处世观,至今依然深植于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之中。春秋战国五大刺客,应该是我国有史可查,有典可据的“士为知己者死”的最初英雄群像。这一英雄群像,如果从知名度角度排一个座次,荆轲自然应坐头一把交椅。至于第二把交椅,则应轮到聂政了。据《史记》言:韩国大臣严遂与韩国宰相侠累(《战国策》写作“韩傀”)不和(倒底怎么不和,《史记》语焉不详,《战国策》倒是有一语提及——“严遂政议直指,举韩傀之过,韩傀以之叱之于朝;严遂拔剑趋之,以救解”),严遂于是搜求刺客欲刺杀侠累。因人推荐严遂去找聂政,聂政其时因杀人避仇,混迹于市井屠者之中。严遂屡次上门造访,其虔诚绝不亚于三顾茅庐的刘备,均无功而返。后来严遂察知聂政是大孝子,于是专走太夫人路线,备了厚礼前去为聂母祝寿。聂政感动之余惊问其故,严遂就在背人之处将实情相告。聂政虑及白发高堂需人养老送终,没有马上答应严遂的请求。后来老母过世,丧仪既毕,聂政即主动前往叩见严遂,答应刺杀侠累一事。严遂叫多带人马去,聂政说人多反倒容易坏事,只身单剑,赶往韩相府,时侠累正坐在府中,尽管护卫甚多,聂政匹马单枪竟如入无人之境,越门而入,抢上台阶,一剑便刺死了侠累。(《战国策》则说在东孟之会上聂政:“直入上阶;刺韩傀,韩傀走而抱哀侯,聂政刺之,兼中哀侯”)在刺杀了侠累后,聂政以剑毁容,剖腹而死。故事如果到此,聂政较之豫让诸人,让人轰传之处也并不见多。奇的是聂家不但出了个大刺客,而且又出了个大烈女聂嫈。当聂政被暴尸韩国都城街头,韩国当局悬重赏捉拿刺客同党之时,聂嫈冒殒身而不恤,急急赶往韩国都城,伏尸痛哭,当众指认刺客为其弟弟,最后竟哭死在弟弟身旁。聂政死前毁容剖腹,本意是不想牵连亲人友朋,聂嫈却甘冒一死,换取弟弟千载垂名。这样一来,聂嫈姐弟名声大噪,一千八百多年后大诗人郭沫若读史至此,感奋不已,挥毫写出《棠棣之花》这一历史名剧。“棠棣之花”典出《诗经·小雅·棠棣》,棠棣花萼花托相依,古时常用来比喻兄弟亲密关系,郭剧显然用以喻指姐弟情深。史书中的聂政多少带有受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意味,郭剧则以历史为依托,然后加以大胆的想象和虚构。剧中侠累是主张分裂与投降的代表人物,严遂则是站在主张团结抗秦的正义一方。这样聂政刺侠累就不是出于纯粹的个人恩怨,而是“不愿久偷生,但愿轰烈死。愿将一己命,救彼苍生起”的酷好正义、痛恨邪恶、为民请命、舍己救人的民族英雄了。

    聂政死后二百二十余年,被后人称为“东方第一大刺客”的荆轲向历史刺出了更为夺目惊心的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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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狗屠与侠隐

    前文讲到,大勇士聂政最初因杀人避仇隐于齐之市井屠者之间。人说“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市”,其实有许多名垂青史的成名人物,其初往往是一些令人瞧不上眼的“小隐”。贩夫走卒之中,往往多奇能才俊之士。我们都知道,在中国文化史上,战国一代,儒墨两家一度成为两门显学。令人感到有趣的是,杀狗行当在中国行业史上也许也曾经一度成为一大“显业”。要不然,何以在中国历史上许多大侠勇士都与屠狗行业结下不解之缘呢?聂政遇严遂前“客游以为狗屠”;“荆轲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史记·刺客列传》),可见与荆轲结为至交的高渐离也是杀狗出身。著名的“信陵君窃符救赵”故事中,那位由“夷门侯生”推荐,最后以袖锤击杀魏国大将晋鄙,为信陵君夺取兵符立下汗马功劳的刺客朱亥,《史记》虽只说是“屠者”,但按聂政、高渐离事推断,十有八九也是杀狗的。秦朝末年,替刘邦打天下的特大功臣之一的樊哙,竟也是崛起于狗屠之间。有史为证:“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与高祖俱隐”。(《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据近期报载,樊哙的第77代孙樊兴涛竟凭祖上所传绝技,成就一番震惊海内外的养狗大事业,1998年3月,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犬业大王”。这是题外话,扯入以资谈兴。)大概杀狗与杀人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许多侠士在成名之前,都喜欢在屠狗场中磨砺自己的心智胆魄和武技。他们日后的武功修为和辉煌业绩固然炫人眼目,但他们出道之前的隐忍和浑朴也殊属难得。都市侠隐们没有刻意的头上长角,身上长刺,他们身怀绝技,却又泯然众人。他们吃常人一样的饭,流常人一样的汗,干常人一样的活。他们积极入世,内心却又葆有一腔古典的坚贞。他们是一座座蓄势待发的火山,需要他们爆发时,他们挺身而出。正如古龙在《圆月弯刀》一书中所说:“江湖人的一腔热血,只卖与识家”;需要他们沉默时,他们则能安之若素。文人中颇具都市侠隐气韵的当数陶渊明。陶渊明之馨香百代,固然有其诗文清芬之故,但更重要的是他那种“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自在从容,那种对人世的眷顾与超拔。比起那些矫情避世、穴居泽饮的世外高人,陶渊明人间烟火气里的质朴天真就带有更多的天趣和亲和力。

    锥处囊中,颖脱而出。只要金玉其中,即便败絮其外,也难掩其天生异质。因此聂政虽韬光养晦于屠者之间,严遂也依然能循声找到他;高渐离虽混迹于狗屠之伍,荆轲却甘与之惺惺相惜;朱亥鼓刀于市井,信陵君竟不惜降尊纾贵,折节相交;樊哙宰狗沛下,刘邦愿与之结为莫逆;陶潜隐遁于鸡犬声中,也难碍其千古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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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养士之风褒贬谈

    春秋时期,孔门之中,弟子三千,可谓济济多士。但孔子绝非财大气粗之辈,说他“教士”、“诲士”则可,说他“养士”,作为教书先生的孔老夫子,囊中羞涩,怕不够格。战国时代,群雄逐鹿,弱肉强食,若无猛将如林,谋士如云,要在战国群雄中分一杯羹,实非易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残酷的竞争法则,迫使“知识经济”的空前繁荣。腹有良谋,身怀绝技之士,一时成了人见人爱、人见人抢的香饽饽。诸侯宗亲、王公贵族纷纷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物力“为无数英雄竞折腰”,其求贤若渴之状,不但空前,截止目前,也可以说是绝后。养士之风,一时蔚然。“花香蝶自来”,这一时期可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黄金时代”,只要是英雄,就不愁无用武之地。因养士而声名卓著的有“战国四公子”,齐有孟尝君田文,魏有信陵君魏无忌,赵有平原君赵胜,楚有春申君黄歇。因为他们,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毛遂自荐”、“窃符救赵”、“鸡鸣狗盗”、“狡兔三窟”等千古趣闻佳话,一部中国古代史也因此显得分外摇曳多姿。在他们的垂范下,甚至连缪贤这样的宦官头目也搜养了一帮门客,不过,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我们发现缪贤其实还是一位挺可爱的宦官。他不是拿养士来附庸风雅,而是真正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但从谏如流,而且为国竭诚举贤。蔺相如之所以能彪炳史册,缪贤举荐之功实不可没。“战国四公子”固然是那个时代礼贤下士人物群像中的个中翘楚,但对“士”真正称得上出以平等、真诚和由衷尊重,而不给人一丝矫情、利用和施舍之嫌的,也许只有信陵君一人。他对夷门侯生的嘘寒问暖、盛情接待,他对朱亥的屡次过访,殷殷垂问,都源于对知识即力量的一种至诚崇拜,靠装、靠演是出不了那样的感人效果的。即如他窃符救赵击退秦兵,为赵国立下不世之功后,稍有得色,有客给他指出缺点后,“立自责,似若无所容者。”重贤士善言,避过如探汤之品性耿耿如日。至于他以结交混迹于赌徒卖浆者流的魏国贤士毛公、薛公为荣,贤明如平原君者都因此而笑话他,他却毫不在意,与毛公、薛公交游甚欢,可见虽为堂堂贵公子,信陵君实有其过人的“向贤性”,怪不得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战国四公子中的其余三公子皆以淡淡的口吻称“某某君”,唯独对信陵君,亲切地称其为“魏公子”。

    战国时期养士成风,流风余韵历代不绝。《水浒传》中的小旋风柴进,人称“小孟尝”,仗义疏财,乐交天下豪杰之士,在他身上明显打上了战国之风的历史承传印记。“战国四公子”贤名最著者为信陵君,司马迁对他有过很高的评价:“天下诸公子亦有喜士者矣,然信陵君之接岩穴隐者,不耻下交,有以也。名冠诸侯,不虚耳。”对其余三公子,褒贬皆有之。说平原君是“翩翩浊世佳公子也,然未睹大体”。说春申君是“初,春申君之说秦昭王,及出身遣楚太子归,何其智之明也!后制于李园(春尝君死于小人李园之手),旄(通‘耄’)矣”。对孟尝君则批评更大于褒扬,“太史公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世之传孟尝君好客自喜,名不虚矣。”可见“战国四公子”同是养士成名,其间境界高下、修为深浅还是颇有不同的。至于其余的一些热衷养士者,则不免鱼龙混杂,其中也不排除有随波逐流赶时髦、沽名钓誉图侥幸者混入。战国养士之风中,那些求贤若渴之状可掬,却无所不用其极,将求贤这一出好戏唱成一出滑稽剧甚至人间惨剧的人事,实不足道。人称“浊世佳公子”的平原君的一些招士之法,就未免惨酷。平原君有一小妾因看到邻家一跛脚男子行姿滑稽笑了一声,那男子即上门告状,要平原君杀妾谢罪。平原君初时不肯,但他手下的门客却认为他重色轻士,“居岁余,宾客门下舍人稍稍引去者过半”。为了使自己不沾染“爱色而贱士”的坏名声,为了安定“士心”,平原君最后竟真的砍了小妾的头来向跛脚男子谢罪,以此来表明自己“爱贤若子”的心迹。以这样戕害生命的方式来收揽人心,岂非残忍?依我看,那帮居心冷酷、以人血来为自己脸上贴金的所谓“士”,实在算不得什么好鸟,走掉就让他们走掉好了,挽留诚属多余。“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就不信偌大天下就找不出几个有德有才之士!至于无论贤愚不肖,来者不拒,照单全收的养士态度和方法,也让人很不以为然。孟尝君之所以招致物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犯了“拣到篮里便是菜”的简单化做法。这一点太史公批评了,宋代的王安石尤其批评得尖刻——“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燕国太子丹做得更绝,为了抓住荆轲这根救命稻草,竟不择手段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据古代的一部笔记小说《燕丹子》记载,为了笼络荆轲,太子丹“与轲之东宫,临池而观,轲拾瓦投龟,太子令人奉盘金丸,轲用尽复进”,恣其挥霍如此!有一天,荆轲也许只是随口一句戏言:“闻千里马肝美。”太子丹立马就叫人杀了一匹千里马,取出马肝献上。又有一天,太子丹随荆轲听琴,“太子出美人能琴者,轲曰:‘好手琴者!’”太子丹竟“即断其手,盛以玉盘奉之”!像这种耸人听闻的待士之道,与赤裸裸的利用何异!太子丹之不足成事,必矣!

    五、荆轲其人

    荆轲其人,名播九州,实非幸致。其人其事,可玩味者,非止一端。首先,我们可以看出荆轲是一个涵养气度极佳之人。苏轼《留侯论》中的一段话倒也挺适用于荆轲。“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当我们初读《史记·刺客列传》,读至荆轲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却一声不吭,悄然离去时;再读到“鲁句践与荆轲博(下棋),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通“默”)而逃去”时,荆轲会给人以一种懦夫和胆小鬼的形象错觉。但读完全文,历史已经告诉我们,那场惊天动地的大事变的正角儿就是荆轲,“小不忍则乱大谋”,看来荆轲是深谙此道的。及至读到《留侯论》,我们就进一步领略到彼时彼地荆轲隐忍不发的良苦用心了。关于荆轲的涵养风度,《燕丹子》一书中,向太子丹举荐荆轲的燕国隐士田光先生的一席话颇值一观:“然窃观太子客,无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为人博闻强记,体烈骨壮,不拘小节,欲立大功。……太子欲图大事,非此人不可。”可见在素质涵养上,荆轲确实不同流俗。唯其如此,在秦廷上变生不测,秦武阳外强中干,见秦王而大失常态时,荆轲却能处变不惊,从容应答,巧妙掩饰;唯其如此,当刺秦功亏一篑,面临身首异处之险,荆轲依然敢于箕踞笑骂,坦然受死。其次,荆轲与那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一勇之夫的区别,还在于他是一位文化水平颇高、富于心计的刺客。《燕丹子》说他“博闻强记”,《史记》说他“好读书击剑”、“其为人深沉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正因为此,对于刺秦的前期准备,荆轲表现出与泛泛之辈迥然有异的谨慎周密。先取秦王最看重的燕督亢地图和秦王仇人樊於期将军的首级作为取信秦王、接近秦王之资,再预求天下之利匕首,淬以毒药,然后定下图穷匕见之妙计,最后寻求最佳副手(荆轲原本要寻求的副手为谁,史书中无从查找。《东周列国志》说荆轲平日与人论剑少所推许,唯心服榆次人盖聂,自以为不及,西往刺秦途中,他原拟邀盖聂作助手,因盖聂侠影萍踪,久候不至,太子丹又催逼得紧,最后只得找了个事后证明为银样鑞枪头的秦武阳为伴)以作翼助。若非太子丹急于求成,荆轲仓促携秦武阳上阵,历史恐怕就得从此改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责在太子丹,怪荆轲不来。第三,荆轲其实还是一位至情至性、很有艺术家气质的刺客。正因为此,他一到燕国就慧眼独具,与混迹于狗屠之中的大音乐家、击筑高手高渐离一见如故,结为知己。史称“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放浪形骸、敢恨敢爱、歌哭无端,一腔艺术家的率真和天趣!在四百多年后的魏晋时期阮籍、嵇康、刘伶等“竹林七贤”身上,我们还可以依稀看到荆轲、高渐离等人的流风余韵。易水诀别中荆轲的一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则更足为荆轲满腹艺术才情的有力佐证。

    大话东方第一刺客——荆轲"

    六、天人感应,神神怪怪

    天人感应,神神怪怪的一套东方神秘主义的东西,在中国早已渊源有自。什么有一位叫简狄的女子吞吃了玄鸟之卵而生了商朝先祖契啦,什么妲己是九尾狐狸所变啦,什么汉高祖刘邦的母亲在一个雷雨天倒在田埂上与一巨龙相交怀孕而生刘邦啦等等,不一而足。即便信史如《战国策》、《史记》等也受到这类东西不同程度的影响,小说家者流对此类东西自然就更加大感兴趣了。据《燕丹子》言:“燕太子丹质于秦,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欲求归。秦王不听,谬言曰:‘令乌头白,乃可许耳。’丹仰天叹,乌即白头,马生角。秦王不得已而遣之,为机发之桥,欲陷丹。丹过之,桥为不发。”颇有些“吉人自有天相”的味道。汉刘向《列士传》说:“荆轲发后,太子相气,见白虹贯日不彻,曰:‘吾事不成矣!’”《战国策》卷二十五说:“夫专诸之刺王僚也,慧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浸降于天。”天人感应之说,滥觞于先秦,盛起于西汉,波及于后世甚多。西汉大儒董仲舒可谓为天人感应之说大张其目者,其神学世界观从思、孟学派发展而来,他的“天人合一”和推阴阳灾异的主张,实渊源于《中庸》。《中庸》上说:“天命之谓性”;“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实质上已含有“天人合一”的意思。又说:“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知之,故至诚如神。”这种说法已认为天有意志,是能主宰一切的。这与董仲舒所说的“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示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先后相符合。这种学说,固然也对封建帝王起了些许的预警和戒惕作用,但更多的却是为封建帝王自鸣为“奉天承运,天之骄子”的自我膨胀心态张本,其恶果不可低估。经大儒董仲舒这么一倡导,天人感应之说在中国文化中即大行其道。随便翻翻中国古代小说,即可见到此类思想充斥其间。《封神演义》、《水浒传》姑且不去说它,且翻开《三国演义》,第一回开篇第二段就写写道:“建宁二年四月,帝御温德殿。方升座,殿角狂风骤起,只见一条大青蛇,从梁上飞将下来,蟠于椅上。帝惊倒,左右急救入宫,百官皆奔避。须臾,蛇不见了。忽然大雷大雨,加以冰雹,落到半夜方止,坏却房屋无数。建宁四年二月,洛阳地震;又海水泛溢,沿海居民,尽被大浪卷入海中。光和元年,雌鸡化雄。六月朔,黑气十余丈,飞入温德殿中。秋七月,有虹现于玉堂,五原山岸,尽皆崩裂。种种不祥,非止一端。”神神怪怪,好不怕人!但说穿了,还不依然是“国之将兴,必有祥瑞;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的自欺欺人的那一套!

    七、何计身后评

    正如一部《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鲁迅《红楼梦杂论》)对于荆轲这个历史人物,古往今来,各色人等,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英国十九世纪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卡莱尔在他的《英雄和英雄崇拜》一书把英雄崇拜说成是解救绝望的现状的唯一办法,说成是一种宗教。中国人的英雄崇拜虽不至于如此登峰造极,但英雄情结却也委实不浅。古今国人,以荆轲为大英雄、大豪杰而高山仰止者,大有人在。《战国策》叙荆轲之事而褒扬之意溢于言间。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最后一段“太史公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明也)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为直接讴歌荆轲其人其事之先声。陶渊明《咏荆轲》“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等诗句,于扼腕浩叹中含无限仰慕之忱。骆宾王《于易水送别》一诗“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和辛弃疾《贺新郎·别茂嘉十二弟》“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等词句,也塑造了一个大智大勇,扶弱济困,不畏强暴,视死如归的大侠荆轲形象。左思《咏荆轲》“荆轲饮燕市,酒酣气益震。哀歌和渐离,谓若旁无人。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高盼邈四海,豪右何足陈。贵者虽自贵,视之若埃尘。贱者虽自贱,重之若千斤。”态度虽有保留,但依然难掩对荆轲的叹赏褒赞之情。韩愈在《送董邵南序》中说:“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龚自珍称赞荆轲为“江湖侠骨”。刘伯承挽叶挺诗:“勒马黄河悲壮士,挥戈易水哭将军。”无一不表露出对荆轲的热情讴歌和敬仰。当代一取名“铁岭伊人”的作者,更是洋洋洒洒,挥毫数十万言,写成一部煌煌巨著《东方第一大刺客—荆轲传》,将荆轲的爱怨情仇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但也有不少人对荆轲其人其事不以为然。北宋苏洵在其名文《六国论》中有“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之句,虽客气地称荆轲为“荆卿”,但整句话却并不客气,貌为指责太子丹,实则含有将荆轲当作帮倒忙的倒霉蛋的味道。南宋鲍彪为《战国策》作注说:“轲不足道也。”朱熹更认为“轲匹夫之勇,其事不足言。”看来以上诸公都着眼于暗杀手段的不可取这一点来做文章。对荆轲其人其事说得更不堪的莫过《名作欣赏》83年第5期中署名艾岩所作的一篇奇文《荆轲传的空白和暗笔》。因为其文太过惊世骇俗,笔者干脆多抄几段与诸位来个“奇文共欣赏”:荆轲“是一个普通的士人,……荆轲所遭际的命运,一再发生错讹,和他力学以求仕进的初衷全然相左。他阴差阳错地当上了刺客。他那烈士的素质,在逆方向的推动力中发作出来:他用刺秦的匕首,反过来对捉弄他的命运,戳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终至千古流芳,不虚此生。”“荆轲不是刺客的胚子。……一个知书史,懂音乐,怀抱治国之术的士人,哪里是什么刺客?无怪乎一朝受命,他的方案就驴唇不对马嘴了。凡行刺必猝发,西洋人叫做黑色恐怖。没有大天白日,成群结伙去行刺的。历数《刺客列传》,哪一个带了副手?严仲子给聂政配备副手,聂政还不要呢。荆轲却要他的副手一同上路,来不及就抓个十四岁的小孩子代替。足见他是个大大的外行,对刺客之道一窍不通。”“春秋之世,周天子尚存,齐桓挟天子以令诸侯,全仗信用,如果曹沫一下坛,他就食言背信,他的盟主就当不成了。所以曹沫能劫持齐桓,以求退还侵地之约,而荆轲万不能。……荆轲错把暴君当信士,错把战国当春秋,错把刺客当谈判代表,何其天真至此,简直临死还不知道刺客是干什么的哩!”“西洋骑士视刺客如瘪三,所以雨果把只愿决斗,不愿行刺,宁可当面放过仇人,作为《欧那尼》悲剧中英雄的主要性格。”荆轲“一错于燕市悲歌,声名渐起;二错于田光之致,逼上梁山;三错于只身虎穴,梦想约契。始终没有料到自己会成为刺客,思想上,行动上,训练上都毫无准备。”如此评说,还真是闻所未闻!

    说了那么多,归结一句:死人原本就是供奉在时间祭坛上任由活人解剖、各取所需的牺牲。见仁见智,理固宜然。不过说好也行,说歹也罢,荆轲辐射在中国历史上的冲击波之巨大却是谁也无法否认的。“那天/你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得很潇洒/只是风太凄厉,易水太寒/冷得整个战国都打了个冷颤/你没有刺倒秦王/却把自己刺死在/史记里。”荆轲的肉体早已消殒在历史的烟尘里,但他的声音却始终激荡于时间的风中。

    “担当生前事,何计身后评”,毛阿敏如是唱道。

    我们也这样说,对荆轲,也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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