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口供第二季

状态: 完结

主演: 内详 

导演: 内详

语言: 英语

首播: 2019(美国)

更新: 2022-04-04 01:09

类型: 纪录片

剧情简介

作者:刘哲

来源:刘哲说法



江阳二审认罪问题|《沉默的真相》的剧情显示江阳在诬陷索贿一案中直到二审才认罪,主要是辩护人张超的建议,当然也是咨询重要法学家之后,面对现有证据的现实考量。


至于江阳为什么会低下高贵的头颅,是不是想早日出去给自己翻案,再破侯贵平案,不得而知。


这至少提示我们,对于始终不认罪的被告人,突然认罪的,可能存在隐情,这个时候对认罪认罚不认真审查,就会成为冤家错案的加速器,因此要格外的谨慎。


一定要确保以往的无罪辩解能够得到真正合理化的解释。


但是江阳在二审认罪时的合理化解释一定非常难,因为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疑点重重。


01


江阳一案确实有一些有罪证据,包括胡一浪对江阳索贿的指证,会所服务员关于见过江阳多次出入高档会所,甚至与胡一浪多次见面的证言,从江阳家中搜查出的三十万元现金,胡一浪偷拍到的与江阳见面的照片和视频,当然视频是不完整的,主要是对江阳不利的部分,比如他说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这是多少钱等等。甚至我推想,藏在江阳家中的三十万元现金都可能是使用江阳曾经触摸过的皮箱装的,从而可以顺利提取到江阳的指纹,让江阳百口莫辩。


这些链条看似严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破绽。


其一是辩解。


江阳在二审之前始终不认罪,可以说是零口供,这当然应该引起重视,尤其是江阳的辩解是诬告陷害,更应当引起警惕。主要就是看这个辩解是否有什么依据,显然是有一定依据的。


首先江阳与胡一浪素有矛盾,而且在本案案发前有矛盾激化的趋势。而且这种矛盾是公开化的,江阳与朱伟当时因为侯贵平一案曾共同去抓捕过胡一浪和孙传福,当时只有胡一浪的手续。江阳案发前,江阳正在调查刑警队大队长李建国讯问期间导致卡恩集团保安队长非正常死亡一案,并申请重新尸检,目标直指卡恩集团。当然这一联系比较隐蔽和间接。


但是胡一浪为了火化尸体,声东击西把江阳儿子带走,让江阳夫妇警并疯了一样满县城找孩子,最后发现孩子由胡一浪送回来导致双方大打出手。这表明双方矛盾正在激化。


虽然办理江阳案的承办人一时也无法查清其背后真正的原因,即侯贵平案。但是对于江阳与胡一浪有矛盾,并正在激化这一事实,是很容易调查清楚的。


而既然江和胡的矛盾甚深,那江向胡索贿一事就变得非常蹊跷,江阳关于本案系诬告陷害的辩解就增加了相当大的可能性,至少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显然诬告陷害,对于两人矛盾的发展来说更具有逻辑的合理性。


其二是犯罪动机。


如果要论证江阳受贿罪成立,不可绕开的是犯罪动机问题。为胡一浪谋取的利益是什么,也就是江阳为什么要索贿?


胡一浪自然不会说是为了不追查侯贵平案,他自然可以找到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不再通过司法手段滋扰卡恩集团以及本人。


这样也可以将与江阳的矛盾解释为江阳对其本人和卡恩集团的滋扰,而不是正当的司法调查。


而三十万就是江阳放弃滋扰的对价,而且是江阳主动索要的,胡一浪本人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而且他也一定会坚持称他所谋求的其实是一种正当利益,而不是不正当利益。


其三,我们就要对比两人的说法谁更站得住脚。


对于职务犯罪这种一对一的情况是经常出现的,但是本案其实并不完全是一对一。


我们在审查职务犯罪案件时,有时也会通过日常性证据对本人的动机进行评估。比如消费习惯,生活习惯,来看他是不是一个贪婪的人,是不是有超出日常开销的支出和需求,或者是否有什么不良嗜好,比如赌博从而需要大量用钱。


但是从江阳的生活状态来看,并不存在这些证据。正是从胡一浪的口中,我们得知江阳在检察机关任职这么多年,就连一套房子也没有买下。这是县城的房子,并不是大城市的房子,其所驾驶的车辆也是很普通的车辆,可见日常生活的简朴。


江阳在入职两年后就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在案发时被称为江检,不知是客气称呼,还是已经担任县院副检察长,而且其本人还是名牌大学毕业,虽然个性一根筋,但始终还是当地政法机关重点培养的年轻人才,可以说前途可期。


他曾在酒桌上自嘲如果不是因为侯贵平案,他都到市检察院任职了,从侧面可以看到他的才华已经得到市级检察机关的认可,至少市院的吴检对他始终还是很欣赏的,虽然其执着的性格影响了其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在县院的发展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样的青年才俊,虽然收入不高,但是在官本位的当下,仍然是县里炙手可热的乘龙快婿,可以说只要其愿意,很多大户人家也会跑来提亲,他完全可以合理合法的获得荣华富贵。


但是他本人选择了一名大他本人四岁的女工,让两位好朋友一时都难以理解。可见其本人并不贪恋物质生活。


既然都不愿意合法过上优渥的生活,又怎么可能为三十万向刚刚把他孩子带走的人折腰,这显然不合逻辑。


他虽然有大好的前途,但是一直生活拮据,可见其有很高的志气,是一个非常爱惜羽毛的人。


这样的人送礼都是不可能收的,怎么还能主动要呢?


其四,受贿案件的基本规律。


受贿是一种非常隐蔽的犯罪,因为双方都知道这是权钱交易,都要规避查处。所以受贿一般是在非常熟悉的人之间进行的,不可能随便收不熟悉人的钱,因为也害怕最后事情败落,总是要给自己降低风险。这种隐蔽性以及攻守同盟,正是受贿案件不容易查处的原因。


而索贿要么是对特别熟悉、不见外的人,要么是真的是有恃无恐,已经到了完全不加避讳的程度,但往往是常年受贿或者受贿次数很多,到了一定糜烂程度才会有达到的状态。


但是江阳的生活看不到任何的糜烂,除了这一起受贿再无任何犯罪行为,甚至连违纪都没有,这也显然不符合常理,也就是不符合江阳的人设。


事实上,江阳与胡一浪不熟,而且矛盾很深,为什么要冒着被人抓到把柄的风险,偏偏向胡一浪索贿,而且果然胡一浪对其进行了举报,难道江阳傻么?


江阳如果真要受贿,更有可能是通过其朋友朱伟、老陈等人进行请托,这样更隐蔽、可靠,才更符合逻辑。


如果真要是向胡一浪索贿,更有可能的是通过特别信任熟悉的中间人撮合,有点调解纠纷,连带牵线搭桥的意思,实际上相当于一种信用背书,但是并没有这样的人出现。


直接向胡一浪索贿简直是自取其辱,完全不符合受贿、索贿的一般逻辑。


而对于江阳这样拥有大好前途,又非常重视自己声誉的人,是不太可能将自己置于这种风险之中的。


从这些逻辑看来,这个案子矛盾重重,江阳一案根本没有排除合理怀疑,反而是诬告陷害的可能性感觉更大一点。但是带着这些怀疑,这个案子一路走到一审。


细思极恐,可见卡恩集团可以打通纪检审的全部关节,尤其是本案极有可能在异地管辖,那更说明卡恩的势力已经遍及江谭市全境。


这可能也是辩护人选择认罪策略的一个原因吧,其对这个案子的胜算不报希望。但是从剧情来看,张超其实是一名优秀的辩护人,在上千案件中都未尝败绩,这不仅是其个人的成功,也是司法进步的表现,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结果。


但是即使如此,侯贵平仍然不能得到平反,江阳又遭冤狱,大律师还要劝说冤屈的被告人认罪。当然这也可能是一种策略,面对更加强大的外力先选择妥协和保全,从而可以实现早日释放的结果,到时再从长计议。


这其实也是对司法公正的一种深深的失望,一直的抗争者反而认下自己不曾犯过的罪行


02


但是这种认罪能否自圆其说,这种策略是否正确,下面我就想重点探讨这个问题。


关于江阳的二审认罪,其实也是我们很多检察官有可能面对的局面,以前一直不认罪,现在到检察机关认罪了,甚至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了。我们有时候就可以觉得,这个案子没问题的,不用再过分担心了。


但是殊不知,这恰好埋下了一个冤案的种子。


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调查阶段受遭遇的压力更大,也就是更有可能认罪,而在那个时候都挺过来了,在诉讼后期的时候,突然选择了认罪。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原因。


我们先不要沾沾自喜,我们首先要问的是为什么他现在认,为什么当时不认。


这必须要有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


对此,江阳可能也不好解释,只会笼统的说,我以前认识水平不高,没有认识到,您现在这么一开导我,我就想通了。


先打住,你开导他什么了?


他作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他对法律和政策都清楚的很,他以前的辩解是诬告陷害,怎么突然诬告陷害就没有了呢?


前文提到的四个逻辑矛盾能否一一解释清楚呢,这当然是绕不开的话题。


所以这个时候,就不能简单听大致的解释,还是需要细节的推敲。


首先江阳与胡一浪的矛盾是怎么解决的?


他可能会说,这可能是一场误会,其实侯贵平一案没有那么多证据来推翻,原来只是捕风捉影,现在正好也想放下,而且现在也没有房子正好缺钱买房,就像向胡一浪要点补偿。


但是一调查便知,侯贵平这个案子,江阳追查了这么多年,其中发现了很多线索和疑点,有其调查的记录和证据材料为证。


现在卡恩公司的保安队长落网,正要发现受胡一浪指示而杀人灭口之际,在提讯期间非正常死亡。而对于非正常死亡一事,由于江阳掌握了其颈部的针眼并拍照固定,已经申请重新尸检,就在此之际胡一浪未经江阳同意把江阳儿子带走,将江阳夫妇陷入恐慌。与此同时,保安队长的尸体被火化,突破案件的关键证据灭失。


但这只是一个线头断了,实际上李建国完全可以成为新的线索。虽然李建国的刑事责任不好追究,但是针眼的照片存在,监控录像该开不开,其责任很难解释清楚,公安机关从外界交代的角度,对其行政处分肯定轻不了,还是可以借此让李建国免职,从而让朱伟重掌刑警队。从而可以与江阳联手调查李建国一系列违法线索,将李建国先拿下,而李建国所掌握的信息可能更加丰富,从而还可以再次逼近胡一浪甚至孙传福。


尸体没了只是线索断了,人死了责任在李建国一方,实际上这是侯贵平案追查以来的一个重大进展,就是重挫了卡恩势力的一员大将——李建国,完全可以乘胜追击,进一步查下去。


事实上,我们可以合理的推知,胡一浪、李建国等人干的坏事,绝不可能只有侯贵平这一起。慢慢收集,线索可能更多。


应该说目前,江阳一方处于一个优势地位。为何在这个时间点,选择向胡一浪投降,并完全不顾及脸面向胡索要款项,这个是说不过去的。


另外犯罪动机就更是站不住脚,对于一直清贫,可以选择富裕生活但自愿放弃的江阳,最不可能的就是贪恋钱财。如果江阳承认是自己需要用钱买房,那可以反问,难道其借不到三十万么?其实其朋友老陈已经创业成功,筹措资金并不存在突出的困难。


至于其多次出入会所的问题,可以查一下会所的监控录像即可得知,因为从剧情看,江阳只去过这么一次,从而表明服务员证言存在一定的虚假性。如果进一步向服务员本人核实就有可能发现隐情。


而如果江阳顺着胡一浪的口供说,从而对上收受三十万元的时间地点,因为判决上都已经记载了,这也是二审认罪需要防范的一个方面,因为证据已经出示完了,很容易根据现有证据重新组织自己的口供。


但是这里就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江阳与胡一浪之间是如何联系的?


两人是否之前存在通话记录,因为索贿需要索要这个情节,无论是电话直接联系,还是电话预约见面详谈,都需要有通讯记录。即使不是胡一浪的,也可以是两人之间的中间人的。


但是两人没有通讯记录,也没有共同的朋友,或者说与中间人的通讯记录都没有。


这里边显然缺少一个中间链条,显得非常不真实。


所以伪造的案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表面证据可以形成链条,但是细节很难形成链条,因为微量细节很容易被忽视。


只有真实发生过的事实才会留下无穷的细节。


只要我们审查的颗粒度变细,就容易发现证据链条的漏洞,而且随着你的深究就会变得越来越大。


即使聪明如江阳也很难将这些细节自圆其说,因为他并非自己陷害自己入狱,他没有为此做任何准备,真正留下来的真相其实是对他有利的。


关键是我们是否在意这个真相,还是怕麻烦,只要认罪之后就万事大吉,就不再去追寻背后的真相。


需要回答的问题就是一个以追求公正出名,甚至在职业发展中不太会圆融变通,生活当中一致坚守清贫的检察官,怎么会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就贪恋荣华富贵了。这个转变必须有契机和过程,但是现实中根本没有任何契机。


事实上,孩子被带走一事发生后,为了保护母子免受卡恩集团的打扰,江阳甚至与妻子离了婚,就是他现在又是单身。而既然单身了就更没有迫切的必要去购置房产,没有迫切的生活压力。如果他想过上类似的生活,他直接找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结婚,完全可以解决问题,完全不需要放下自尊与向仇人要钱。


对此,江阳是解释不清楚的,他有合法的途径,为什么偏偏要选择非法的途径,而且这个非法的途径具有巨大的风险,并且要伤害到其极强的自尊。


这完全是一个没有必要的犯罪,所以它的发生几率很低。


认罪认罚也改变不了这种逻辑的反常性。


03


这也提醒了我们一点,在突然翻供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一定要反复检验认罪口供和现有证据在细节上的吻合性,以及在逻辑上的自洽性。


因为在诉讼前期压力更大的情况下,都能够顶住压力不认罪,在压力放松之后,再认罪,尤其是上诉之后再认罪,其认罪的理由一定要非常充分才行。一定要排除心中的疑问才行。


带着疑问往前走,就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埋雷,最后被纠正的时候,司法官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然被告人自己也有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认罪未必是一个好的策略。


因为我们知道,一旦按照认罪认罚程序处理,审理的程序就大幅度的简化,很多实质的、矛盾的争点可能就不会在法庭上呈现,如果真的有冤屈就有可能被忽视掉。而一旦认过罪,即使在申诉的时候也很难摆脱这样的疑问,既然在法庭上都认罪了,还冤枉什么呢?


因为法庭的审理是公开的,是最不可能有刑讯逼供的压力的,在这种氛围的保护下,如果还是认罪,那么对于认罪的自愿性一般人都不会再有太多的疑问。


愿意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司法官仍然只是少数,所以如果真的受到冤枉的嫌疑人、被告人,最好的策略是始终都不要认罪。在认罪认罚适用率比较高的背景下,这种不认罪会显得非常突出,从而才会引起司法机关足够的重视。


最重要的是对于不认罪案件的审理是有着充分的程序保障的,所有的证据都需要详细的出示、质证,法庭辩论也会更加充分,甚至有机会还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也就是更加能够体现庭审实质化的价值。


虽然庭审实质化还不能完全做到,以审判为中心还没有完全到来,司法机关还是有可能受到外力的干扰,但是越是公开透明充分的程序越有可能将案件的问题点展现出来,从而得到社会公众以及更高层的关注,从而才能获得纠正的机会。


就像张超最后自导自演的地铁抛尸案,也不是通过获得社会关注的方式,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迫使这些旧案的重启,让幕后黑手承受压力。


而如果只是自己默默咽下苦果,那别人又如何知道你的冤屈?


其实不需要等到张超案,就在江阳案的时候就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来为自己翻案。


因为我们要相信总是有尽职尽责的人会被惊醒,就像江阳、朱伟、还有严良,他们会行动起来改变世界。


最可怕的不是长夜难明,而是我们放弃等到天明的希望。


最可怕的不是有李建国这样的人,而是我们都不愿意去做江阳、朱伟和严良这样的人,我们都选择了去做吴检,而且我们还会一边为江阳的事迹感动,一遍劝别人不要做江阳。


如果我们都等待别人来主持正义,那么谁又会为我们主持正义。


如果我们都等待别人去努力改善世界,我们只是坐享其成,这个世界就永远也不会改变。


但是这个世界在向好的方向改变,就是因为有一些不计个人得失的人,有一些甘愿牺牲的人,有一些被现实撞得头破血流的人,以前我们叫做先烈,现在中他们其实就是一些理想主义者。


理想主义虽然并不现实,但它可以改变世界。


其实没有人是完全的现实主义者,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江阳,只是需要让他见到光。


来源:刘哲说法、悄悄法律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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